合同能源管理(EPC)模式知识普及

2017-12-19 10:58:56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EPC: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合同能源管理;EMC:EnergyManagementContract,以前叫法,在最新的国家标准中已与国际接轨,称为EPC;ESCO:EnergyServiceCompany(简写ESCO或ESCo),节能服务公司。
      EPC: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合同能源管理;EMC:EnergyManagementContract,以前叫法,在最新的国家标准中已与国际接轨,称为EPC;ESCO:EnergyServiceCompany(简写ESCO或ESCo),节能服务公司。
  
      一、合同能源管里商业模式类型
 
      合同能源管理可分为节能量保证型、节能效益分享型、能源费用托管型、融资租赁型、项目证券化。
 
      1.节能量保证型
 
      业主投资。服务商向业主提供节能服务并承诺保证项目节能效益。项目实施完毕,经双方确认达到承诺的节能效益,用户一次性或分次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服务费,如达不到承诺的节能效益,差额部分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

      2.节能效益分享型
 
      服务商投资或共同投资。服务商对项目进行建设。项目建设施工完成,经双方共同确认节能量后,双方按合同约定比例分享节能效益。项目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所有权无偿移交给用户,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用户。节能效益分享型是我国政府大力支持的模式类型。
      3.能源费用托管型
 
      服务商投资。业主与服务商签订托管合同,约定能源费用,定期向服务商付费。服务商对大楼进行节能改造和运营管理,盈亏自负。项目合同结束后,服务商改造的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用户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用户。
      4.融资租赁型
 
      租赁公司投资。融资公司购买服务商的节能设备和服务,并租赁给业主使用,根据协议定期向用户收取租赁费用。服务商负责对用户的能源系统进行改造,并在合同期内对节能量进行测量验证,担保节能效果。项目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由融资公司无偿移交给用户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用户。

     5.项目证券化
      服务商投资。服务商与业主签订分享型合同。服务商将分享型合同出售给投资公司。投资公司将项目证券化(如债券)出售给投资者。服务商获得资金后进行建设。项目建设施工完成,经双方共同确认节能量后,双方按合同约定比例分享节能效益。服务商获得的节能收益,按照合同约定给予投资公司,投资公司再按合同约定给各个投资人。项目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所有权无偿移交给用户,以后节能收益全归用户。
此模式与常规模式差异在于:常规模式是向银行或投资机构进行抵押贷款、信用贷款、贸易融资,产权归服务商所有。而此模式是将合同进行出售,产权归投资人所有。

大云网官方微信售电那点事儿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我要收藏
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