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

2017-11-29 14:20:08 国务院   点击量: 评论 (0)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全面支撑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为目标,围绕推动

专栏4关键技术产业化工程
 
推进工业互联网新型网络互联、标识解析等新兴前沿技术研究与应用,搭建技术测试验证系统,支持技术、产品试验验证。聚焦工业互联网核心产业环节,积极推进关键技术产业化进程。加快工业互联网关键网络设备产业化,开展IPv6、工业无源光网络、时间敏感网络、工业无线、低功耗广域网、软件定义网络、标识解析等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与产业化。研发推广关键智能网联装备,围绕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大型动力装备等关键领域,实现智能控制、智能传感、工业级芯片与网络通信模块的集成创新,形成一系列具备联网、计算、优化功能的新型智能装备。开发工业大数据分析软件,聚焦重点领域,围绕生产流程优化、质量分析、设备预测性维护、智能排产等应用场景,开发工业大数据分析应用软件,实现产业化部署。
 
到2020年,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建立5个以上的技术测试验证系统,推出一批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工业互联网网络设备,智能网联产品创新活跃,实现工业大数据清洗、管理、分析等功能快捷调用,推进技术产品在重点企业、重点行业中的应用,工业互联网关键技术产业化初步实现。
 
到2025年,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技术测试验证系统有效支撑工业互联网技术产品研究和实验,推出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工业互联网网络设备,实现智能网联产品和工业大数据分析应用软件的大规模商用部署,形成较为健全的工业互联网产业体系。
 
(四)促进融合应用。
 
提升大型企业工业互联网创新和应用水平。加快工业互联网在工业现场的应用,强化复杂生产过程中设备联网与数据采集能力,实现企业各层级数据资源的端到端集成。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数据集成应用,形成基于数据分析与反馈的工艺优化、流程优化、设备维护与事故风险预警能力,实现企业生产与运营管理的智能决策和深度优化。鼓励企业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整合资源,构建设计、生产与供应链资源有效组织的协同制造体系,开展用户个性需求与产品设计、生产制造精准对接的规模化定制,推动面向质量追溯、设备健康管理、产品增值服务的服务化转型。
 
加快中小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普及。推动低成本、模块化工业互联网设备和系统在中小企业中的部署应用,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网络化基础能力。鼓励中小企业充分利用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云化研发设计、生产管理和运营优化软件,实现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降低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成本。引导中小企业开放专业知识、设计创意、制造能力,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供需对接、集成供应链、产业电商、众包众筹等创新型应用,提升社会制造资源配置效率。
 
专栏5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工程
 
以先导性应用为引领,组织开展创新应用示范,逐步探索工业互联网的实施路径与应用模式。在智能化生产应用方面,鼓励大型工业企业实现内部各类生产设备与信息系统的广泛互联以及相关工业数据的集成互通,并在此基础上发展质量优化、智能排产、供应链优化等应用。在远程服务应用方面,开展面向高价值智能装备的网络化服务,实现产品远程监控、预测性维护、故障诊断等远程服务应用,探索开展国防工业综合保障远程服务。在网络协同制造应用方面,面向中小企业智能化发展需求,开展协同设计、众包众创、云制造等创新型应用,实现各类工业软件与模块化设计制造资源在线调用。在智能联网产品应用方面,重点面向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等领域,融合5G、深度学习、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满足高精度定位、智能人机交互、安全可信运维等典型需求。在标识解析集成应用方面,实施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系统与工业企业信息化系统集成创新应用,支持企业探索基于标识服务的关键产品追溯、多源异构数据共享、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应用。
 
到2020年,初步形成影响力强的工业互联网先导应用模式,建立150个左右应用试点。
 
到2025年,拓展工业互联网应用范围,在“中国制造2025”十大重点领域及重点传统行业全面推广,实现企业效益全面显著提升。
 
(五)完善生态体系。
 
构建创新体系。建设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有效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创新资源,围绕重大共性需求和重点行业需要,开展工业互联网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面向关键技术和平台需求,支持建设一批能够融入国际化发展的开源社区,提供良好开发环境,共享开源技术、代码和开发工具。规范和健全中介服务体系,支持技术咨询、知识产权分析预警和交易、投融资、人才培训等专业化服务发展,加快技术转移与应用推广。
 
构建应用生态。支持平台企业面向不同行业智能化转型需求,通过开放平台功能与数据、提供开发环境与工具等方式,广泛汇聚第三方应用开发者,形成集体开发、合作创新、对等评估的研发机制。支持通过举办开发者大会、应用创新竞赛、专业培训及参与国际开源项目等方式,不断提升开发者的应用创新能力,形成良性互动的发展模式。
 
构建企业协同发展体系。以产业联盟、技术标准、系统集成服务等为纽带,以应用需求为导向,促进装备、自动化、软件、通信、互联网等不同领域企业深入合作,推动多领域融合型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依托工业互联网促进融通发展,推动一二三产业、大中小企业跨界融通,鼓励龙头工业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将业务流程与管理体系向上下游延伸,带动中小企业开展网络化改造和工业互联网应用,提升整体发展水平。
 
构建区域协同发展体系。强化对工业互联网区域发展的统筹规划,面向关键基础设施、产业支撑能力等核心要素,形成中央地方联动、区域互补的协同发展机制。根据不同区域制造业发展水平,结合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遴选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转型需求迫切、地方政府积极性高、在工业互联网应用部署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效的地区,因地制宜开展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探索形成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工业互联网发展路径和模式,并逐步形成各有特色、相互带动的区域发展格局。
 
专栏6区域创新示范建设工程
 
开展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建设。依托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建设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围绕网络互联、标识解析、工业互联网平台、安全保障等关键共性重大技术以及重点行业和领域需求,重点开展行业领域基础和关键技术研发、成果产业化、人才培训等。依托创新中心打造工业互联网技术创新开源社区,加强前沿技术领域共创共享。支持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深度参与工业互联网建设发展。
 
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在互联网与信息技术基础较好的地区,以工业互联网平台集聚中小企业,打造新应用模式,形成一批以互联网产业带动为主要特色的示范基地。在制造业基础雄厚的地区,结合地区产业特色与工业基础优势,形成一批以制造业带动的特色示范基地。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示范工程建设。在示范基地内,加快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加强公共服务,强化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积极开展集成应用试点示范,并推动示范基地之间协同合作。
 
到2020年,建设5个左右的行业应用覆盖全面、技术产品实力过硬的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
 
到2025年,建成10个左右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
 
(六)强化安全保障。
 
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加强工业互联网安全体系研究,技术和管理相结合,建立涵盖设备安全、控制安全、网络安全、平台安全和数据安全的工业互联网多层次安全保障体系。加大对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重点突破标识解析系统安全、工业互联网平台安全、工业控制系统安全、工业大数据安全等相关核心技术,推动攻击防护、漏洞挖掘、入侵发现、态势感知、安全审计、可信芯片等安全产品研发,建立与工业互联网发展相匹配的技术保障能力。构建工业互联网设备、网络和平台的安全评估认证体系,依托产业联盟等第三方机构开展安全能力评估和认证,引领工业互联网安全防护能力不断提升。
 
建立数据安全保护体系。建立工业互联网全产业链数据安全管理体系,明确相关主体的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和具体要求,加强数据收集、存储、处理、转移、删除等环节的安全防护能力。建立工业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形成工业互联网数据流动管理机制,明确数据留存、数据泄露通报要求,加强工业互联网数据安全监督检查。
 
推动安全技术手段建设。督促工业互联网相关企业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防护和监测处置技术手段建设,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试点示范,提升安全防护能力。积极发挥相关产业联盟引导作用,整合行业资源,鼓励联盟单位创新服务模式,提供安全运维、安全咨询等服务,提升行业整体安全保障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国家专业机构和社会力量作用,增强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支撑能力,着力提升隐患排查、攻击发现、应急处置和攻击溯源能力。
 
专栏7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推动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能力提升。打造工业互联网安全监测预警和防护处置平台、工业互联网安全核心技术研发平台、工业互联网安全测试评估平台、工业互联网靶场等。
 
引导企业提升自身工业互联网安全防护能力。在汽车、电子、航空航天、能源等基础较好的重点领域和国防工业等安全需求迫切的领域,建设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管理和技术体系,开展安全产品、解决方案的试点示范和行业应用。
 
到2020年,根据重要工业互联网平台和系统的分布情况,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评估;初步建成工业互联网安全监测预警和防护处置平台;培养形成3-5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工业互联网安全企业,遴选一批创新实用的网络安全试点示范项目并加以推广。
 
到2025年,形成覆盖工业互联网设备安全、控制安全、网络安全、平台安全和数据安全的系列标准,建立健全工业互联网安全认证体系;工业互联网安全产品和服务得到全面推广和应用;工业互联网相关企业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显著提升;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基本建成。
 
(七)推动开放合作。
 
提高企业国际化发展能力。鼓励国内外企业面向大数据分析、工业数据建模、关键软件系统、芯片等薄弱环节,合作开展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建立工业互联网技术、产品、平台、服务方面的国际合作机制,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集成方案等“引进来”和“走出去”。鼓励国内外企业跨领域、全产业链紧密协作。
 
加强多边对话与合作。建立政府、产业联盟、企业等多层次沟通对话机制,针对工业互联网最新发展、全球基础设施建设、数据流动、安全保障、政策法规等重大问题开展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协同合作,共同制定工业互联网标准规范和国际规则,构建多边、民主、透明的工业互联网国际治理体系。
 
四、保障支撑
 
(一)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完善工业互联网规则体系,明确工业互联网网络的基础设施地位,建立涵盖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平台责任、数据保护等的法规体系。细化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制度,制定工业互联网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数据保护相关规则,构建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态势感知预警、网络安全事件通报和应急处置等机制。建立工业互联网数据规范化管理和使用机制,明确产品全生命周期各环节数据收集、传输、处理规则,探索建立数据流通规范。加快新兴应用领域法规制度建设,推动开展人机交互、智能产品等新兴领域信息保护、数据流通、政府数据公开、安全责任等相关研究,完善相关制度。
 
(二)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构建融合发展制度,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扩大市场主体平等进入范围,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简化认证,减少收费;清理制约人才、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障碍,推动相关行业在技术、标准、政策等方面充分对接,打造有利于技术创新、网络部署与产品应用的外部环境。完善协同推进体系,建立部门间高效联动机制,探索分业监管、协同共治模式;建立中央地方协同机制,深化军民融合,形成统筹推进的发展格局;推动建立信息共享、处理、反馈的有效渠道,促进跨部门、跨区域系统对接,提升工业互联网协同管理能力。健全协同发展机制,引导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等产业组织完善合作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推动产业各方联合开展技术、标准、应用研发以及投融资对接、国际交流等活动。
 
(三)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强化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加大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对工业互联网发展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网络体系、平台体系、安全体系能力建设。探索采用首购、订购优惠等支持方式,促进工业互联网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规模化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设立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建立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支持本地工业互联网集聚发展。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落实,鼓励相关企业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和应用。
 
(四)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支持扩大直接融资比重,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互联网企业在境内外各层次资本市场开展股权融资,积极推动项目收益债、可转债、企业债、公司债等在工业互联网领域的应用,引导各类投资基金等向工业互联网领域倾斜。加大精准信贷扶持力度,完善银企对接机制,为工业互联网技术、业务和应用创新提供贷款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探索开发数据资产等质押贷款业务。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为集团下属工业互联网企业提供财务管理服务,加强资金集约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拓展针对性保险服务,支持保险公司根据工业互联网需求开发相应的保险产品。
 
(五)强化专业人才支撑。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和培养相结合,兼收并蓄,广揽国内外人才,不断壮大工业互联网人才队伍。加快新兴学科布局,加强工业互联网相关学科建设;协同发挥高校、企业、科研机构、产业集聚区等各方作用,大力培育工业互联网技术人才和应用创新型人才;依托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和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引进一批工业互联网高水平研究型科学家和具备产业经验的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建立工业互联网智库,形成具有政策研究能力和决策咨询能力的高端咨询人才队伍;鼓励工业互联网技术创新人才投身形式多样的科普教育活动。创新人才使用机制,畅通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间人才流动渠道,鼓励通过双向挂职、短期工作、项目合作等柔性流动方式加强人才互通共享;支持我国专业技术人才在国际工业互联网组织任职或承担相关任务;发展工业互联网专业人才市场,建立人才数据库,完善面向全球的人才供需对接机制。优化人才评价激励制度,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充分发挥人才积极性、主动性;拓展知识、技术、技能和管理要素参与分配途径,完善技术入股、股权期权激励、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等机制;为工业互联网领域高端人才引进开辟绿色通道,加大在来华工作许可、出入境、居留、住房、医疗、教育、社会保障、政府表彰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参与工业互联网创业创新。
 
(六)健全组织实施机制。在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立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统筹谋划工业互联网相关重大工作,协调任务安排,督促检查主要任务落实情况,促进工业互联网与“中国制造2025”协同推进。设立工业互联网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开展工业互联网前瞻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研究,对工业互联网重大决策、政策实施提供咨询评估。制定发布《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建立工业互联网发展情况动态监测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开展定期测评和滚动调整。各地方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研究制定具体推进方案,细化政策措施,开展试点示范与应用推广,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国务院
 
2017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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