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牵头研究能源互联网 近期完成汇总
国务院近日发布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互联网+智慧能源的路线图。这一路线图主要包括四项措施:推进能源生产智能化、建设分布式能源网络、探索能源消费新模式和发展
国务院近日发布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互联网+智慧能源的路线图。
这一路线图主要包括四项措施:推进能源生产智能化、建设分布式能源网络、探索能源消费新模式和发展基于电网的通信设施和新型业务。
据悉,国家能源局已经牵头组织了清华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和天津大学等研究机构的专家团队,就能源互联网的功能定位、架构、关键技术、商业模式、制度保障和评估机制等12个课题开展研究,并将于近期完成汇总。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与国际合作中心主任李俊峰强调,能源互联网的核心不在互联网,而在智慧。“智慧能源就是要通过互联网或者其他通信设施,将人的智慧传递到传统的能源设施上,实现其智能化,提高其效率。”
“根据《意见》的分工,互联网+智慧能源主要由能源局、发改委和工信部负责,至于说是不是要进一步单独出一个互联网+智慧能源的行动计划,还要看国务院的统一安排,目前还没收到国务院的通知。”国家能源局的一位官员透露。
建设分布式能源网络
在路线图中,《意见》提出,首先要推进能源生产智能化。具体而言,要建立能源生产运行的监测、管理和调度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加强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信息对接和生产消费智能化,支撑电厂和电网协调运行,促进非化石能源与化石能源协同发电。鼓励能源企业运用大数据技术对设备状态、电能负载等数据进行分析挖掘与预测,开展精准调度、故障判断和预测性维护,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安全稳定运行水平。
其次,国务院要求建设分布式能源网络。建设以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多能源协调互补的能源互联网。突破分布式发电、储能、智能微网、主动配电网等关键技术,构建智能化电力运行监测、管理技术平台,使电力设备和用电终端基于互联网进行双向通信和智能调控,实现分布式电源的及时有效接入,逐步建成开放共享的能源网络。
探索能源消费新模式
《意见》提出的第三项措施为探索能源消费新模式。
国务院要求,开展绿色电力交易服务区域试点,推进以智能电网为配送平台,以电子商务为交易平台,融合储能设施、物联网、智能用电设施等硬件以及碳交易、互联网金融等衍生服务于一体的绿色能源网络发展,实现绿色电力的点到点交易及实时配送和补贴结算。
《意见》还要求,进一步加强能源生产和消费协调匹配,推进电动汽车、港口岸电等电能替代技术的应用,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基于分布式能源网络,发展用户端智能化用能、能源共享经济和能源自由交易,促进能源消费生态体系建设。
《意见》提出的第四项措施为发展基于电网的通信设施和新型业务。推进电力光纤到户工程,完善能源互联网信息通信系统。统筹部署电网和通信网深度融合的网络基础设施,实现同缆传输、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鼓励依托智能电网发展家庭能效管理等新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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