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盘点】英韩新三国电力改革模式
新加坡电改:以期实现130万小企业和家庭用户零售市场的自由化
新加坡的电力市场改革始于1995年,至今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总体上呈现厂网分开、批发市场、输配分开、实时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的轨迹,电力市场开放程度逐渐提高,已基本形成透明健全的电力市场。
第一阶段,1995年,新加坡政府对公用事业局进行改革,将其辖下的供电和天然气部分从政府剥离,相关资产公司化,并在其下成立7家独立公司,分别负责电力及管线天然气事业的各环节运营。
第二阶段的电力市场改革于1998年4月开始推行。为引入电力批发市场竞争,促进发电与零售业者间的交易,成立了“新加坡电力库”,电力批发市场和电力交易中心。零售市场对用电需量大于5兆瓦的用户开放。
第三阶段的改革开始于1999年9月。2000年3月,建立实时电力批发市场。2001年4月,新加坡能源市场管理局取代公用事业局成为电力及管线天然气的新监管机构,同时设定电力系统运营机构。2000年后新加坡实行厂网分离,分阶段放开零售市场。2003年1月1日,国家电力市场正式展开营运,取代新加坡电力库,开放用电需量2兆瓦以上用户的购电选择权。自2015年7月1日起,每月平均用电量2000千瓦时以上的用户也享用购电选择权。
目前,新加坡能源市场管理局正在剩余的130万家小企业和家庭用户中推行“电力零售市场完全购电选择权”,以期逐步实现这部分零售市场的自由化。
电力改革涉及国家能源安全,社会稳定及经济发展,从以上三个国家的电改案例来看,我们认为,中国电改的成功必须要确保以下四个“一”:一个中立的输电系统,一个透明的电力交易体系,一个严格的中央政府监管制度和应急方案,一个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的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
(安铂系亚洲开发银行公共管理专家、周维系亚洲开发银行能源项目咨询顾问、周爱明系亚洲开发银行高级能源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