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盘点】英韩新三国电力改革模式

2015-10-31 12:39:26 中国电力报 作者:安铂 周维 周爱明   点击量: 评论 (0)
目前中国的新一轮电力市场改革旨在推动发电和售电领域充分竞争,提高效率。中国电力改革肇始于1997年的政企分开和国家电力公司的成立。国家电力公司虽不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但仍集发电、输电、配电、售电于一身

目前中国的新一轮电力市场改革旨在推动发电和售电领域充分竞争,提高效率。中国电力改革肇始于1997年的政企分开和国家电力公司的成立。国家电力公司虽不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但仍集发电、输电、配电、售电于一身。2002年国家明确了中国电力体制改革要实现“厂网分离、主多分离、主辅分离、输配分离”四个阶段。其总体目标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健全电价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电力发展,推进全国联网,构建政府监督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同年,国家电力公司按“厂网分开”原则组建了两大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和四大电力辅业集团,基本实现发电端可以竞争的体系。2015年国家又提出了售电端改革,将实行放开电力销售,输电企业收取过网费的商业模式,进而实现发电和售电行业的充分竞争,提高电力行业的效率。

电力改革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本文梳理了三个国家(英国、韩国和新加坡)进行的电力市场改革模式,希望对我国正在进行的电改有些许借鉴作用。

英国电改:实现发电、供电环节的自由竞争

英国作为最早实现工业化和电气化的国家,英国的电力行业有悠久的发展历史。在电力市场化改革之前,英国电力市场体系是依据1957年颁布的《电力法》构建的。国有的中央电力局统管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发输和配电。这种大统一、大集权和大垄断的管理模式造成电力行业效率低下,电价居高不下,国有企业负债巨大,经营困难。于是,英国在1989年颁布实施新的《电力法》开始推行电力市场化改革。1990年开始电力行业的私有化改造,将原隶属中央的国有电力资产,经私有化后重组为4个大型电力企业,实现电厂和电网资产的剥离,建立旨在规范电力交易的电力库,推行发电环节竞价上网。1995年12个地区的输配电公司成为国家电网公司的主要股东,国家允许在配电环节开展竞争,有限度的允许用户自由选择供电商。到1998年9月,英国的全部电力用户实现了对供电商的自由选择。至此,英国完全实现了发电和供电环节的自由竞争。

韩国电改:2004年至今几乎陷入停滞状态

韩国1999年《电力工业重组方案》的颁发标志正式启动电力市场改革。当时国有控股公司韩国电力公司控制全国94%的发电装机总量和全部电力输送销售市场。按照当时的规划,电力市场改革分三个阶段逐步推行。

第一阶段是1999至2002年,主要任务是打破韩国电力的垂直经营一体化,引入竞争机制。

第二阶段是计划从2003年~2008年,推行批发竞争,剥离韩国电力配电/零售业务,推行私有化,组建地区性配电公司。输电网对所有市场成员开放,在输配分开的基础上,采取双向报价电力库模式定价引入大用户购电选择权,小用户和居民用户由地方配电公司供电。

第三阶段计划从2009年开始,将推行零售竞争,赋予每个用户自由选择供电商的权利。

可以说,韩国电改实施之初,进展比较顺利。之后,随着2003年北美大停电事故发生,以及其他国家电力市场化改革挫折不断涌现,促使韩国重新审视原先的市场化改革方案。加之,当时韩国国内面临经济萧条和政局的不稳,政府开始担心发电公司私有化不能带来预期的收益,而且考虑到输变电分离带来的市场风险,最终导致韩国政府在2004年宣布推迟发电公司私有化和原定开展的第二阶段改革计划,韩国电力市场化从此几乎陷入停滞状态。迄今为止,韩国没有出台进一步推进电力改革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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