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实施流程管理面临的四大问题
流程管理是由西方发达国家引进我国的,是一套科学、成熟的管理模式。美国通过流程管理变革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功,尤其是在军事上。但是,这并不能说明先进的流程管理就完全适合我国的国
流程管理是由西方发达国家引进我国的,是一套科学、成熟的管理模式。美国通过流程管理变革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功,尤其是在军事上。但是,这并不能说明先进的流程管理就完全适合我国的国情和企业,只有密切结合国家法律、法规、经济等外部社会环境和企业自身内在经营发展要求,实行流程调整和优化,方可运用得当有效。在此,笔者认为国有企业实施流程管理应当主要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正确处理流程管理与职能管理的矛盾
西方流程管理与职能管理是不能兼容的。传统的职能管理模式主要通过明确管理职责、划分管理职能、分配工作任务等形式来完成各项工作,这种粗线条的管理模式通常情况下会造成管理职责界面不清、工作任务重叠、工作效能低下等问题。西方流程管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诞生的,企业希望通过快捷、通畅的线性流程管理,解决职能管理任务重叠、效率低下的问题,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的目的。
但是,在公有制体制下,我国国有企业目前尚无法摆脱传统的职能管理束缚,因而推行流程管理不能盲目排斥职能管理,而是要尽可能地兼容职能管理思想。一方面,企业应通过将管理职能有效地分配到流程对应的管理环节,保持流程管理目标与职能管理目标的一致性,进而保证流程运行符合职能分配要求;另一方面,企业通过建立、健全、细化关键控制环节的管理标准,消减职能管理分配工作任务形成条块分割格局对流程运行产生的负面影响,尽可能地提高流程运行效率。
二、再造流程应充分考虑会计、税收等法规管理环境
任何一种管理模式都会受到外围环境的影响,流程管理也不例外。西方流程管理运行通畅,主要取决于它的经济环境和管理环境,而在我国则也要考虑经济法规、会计法规、税务法规等管理环境影响,否则就会产生一定的负面效果。例如,西方国家税收一般是建立在收付实现制基础上,只要企业收到货款就应当履行纳税义务,因此西方企业再造付款流程就以收到采购产品为标准(无需结算发票),这样加速了资金周转,提高了工作效率。但是,我国税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如果国有企业在未收到结算发票时就支付货款,则可能成为对方单位故意拖延开票来延迟纳税时间以达到不合理节税的目的,因此国有企业发票单据成为企业支付结算款的重要管理依据。
同样,再造流程也受到会计法规的约束,其思想必须符合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管理要求。例如,一些企业设计业务流程时,重点考虑流程的简洁与效率,在ERP集成管理情况下,会计凭证都由业务部门自动生成,置财务部门于流程之外,导致会计凭证质量下降,降低了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质量,显然这是不符合我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业务凭证只有经财务会计岗位审核后方可作为财务会计岗位编制记账凭证的依据。因此,再造流程也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符合其管理要求。
三、再造业务流程应充分考虑内部控制要求
西方流程管理思想系主要通过提高工作效率达到提升经济效益的目的,要求全体人员高度关注流程运行结果。若流程运行无果,即表示所有工作均是无效的。但是,在我国国有企业,流程既要从精细化流程管理角度考虑提高工作效率,又要从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角度考虑控制效果;既要满足流程运行实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标,又要有效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为加强与规范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我国国资委于2006年6月下发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7月,国家五部委又联合制定并实施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并于2010年4月发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构成了我国完整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法规体系。因此,国有企业再造业务流程首先应当考虑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要求,在满足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再考虑提高工作效率,再造兼具“控制和效率”双重管理效果的业务流程,以满足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四、正确认识和处理流程与IT技术的关系
随着ERP管理的兴起与发展,很多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离开信息化管理几乎寸步难行。但是,随着企业管理要求越来越高,信息化管理存在的弊端也逐渐显露出来,因此很多企业为提升信息系统的科学性、控制性、效率性而展开流程管理研究,正确辨析和处理流程与IT技术的关系。
信息化管理系统是流程管理思想与IT技术的融合体,但是首先我们应当明确认识到信息化管理是一个管理课题而不是技术应用课题。信息化管理系统应以流程管理思想为信息系统建设核心,IT技术是实现流程的一种技术手段,不能过于夸大IT技术应用,而忽视流程管理思想,或过于强调集成,却忽视集成效果。美国哈佛大学博士迈克尔·哈默教授指出,流程只有在理顺的前提下才能应用IT技术,否则就会将企业引入歧途。目前,很多企业在流程尚未理顺的情况下,就仓促实施信息化管理,从而导致流程运行不畅、管理效果不佳,以致为优化信息系统而后续不断追加投资,造成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成本的上升,导致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因此,实施信息化管理应正确认识和处理流程与IT技术的关系,只有先经过流程分析和论证,保证流程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再运用IT技术手段实施信息化管理。
总之,很多国有企业信息化管理实施质量和效果并不理想,究其原因,既有企业自身执行力方面的问题,也有我们对流程管理的认识问题。只有细致分析各方面的问题,将流程管理与传统管理和信息化管理联系起来,并满足国家法律、法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要求,确保流程管理思想有效指导企业的管理实践,促进企业全面提高综合管理水平。
一、正确处理流程管理与职能管理的矛盾
西方流程管理与职能管理是不能兼容的。传统的职能管理模式主要通过明确管理职责、划分管理职能、分配工作任务等形式来完成各项工作,这种粗线条的管理模式通常情况下会造成管理职责界面不清、工作任务重叠、工作效能低下等问题。西方流程管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诞生的,企业希望通过快捷、通畅的线性流程管理,解决职能管理任务重叠、效率低下的问题,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的目的。
但是,在公有制体制下,我国国有企业目前尚无法摆脱传统的职能管理束缚,因而推行流程管理不能盲目排斥职能管理,而是要尽可能地兼容职能管理思想。一方面,企业应通过将管理职能有效地分配到流程对应的管理环节,保持流程管理目标与职能管理目标的一致性,进而保证流程运行符合职能分配要求;另一方面,企业通过建立、健全、细化关键控制环节的管理标准,消减职能管理分配工作任务形成条块分割格局对流程运行产生的负面影响,尽可能地提高流程运行效率。
二、再造流程应充分考虑会计、税收等法规管理环境
任何一种管理模式都会受到外围环境的影响,流程管理也不例外。西方流程管理运行通畅,主要取决于它的经济环境和管理环境,而在我国则也要考虑经济法规、会计法规、税务法规等管理环境影响,否则就会产生一定的负面效果。例如,西方国家税收一般是建立在收付实现制基础上,只要企业收到货款就应当履行纳税义务,因此西方企业再造付款流程就以收到采购产品为标准(无需结算发票),这样加速了资金周转,提高了工作效率。但是,我国税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如果国有企业在未收到结算发票时就支付货款,则可能成为对方单位故意拖延开票来延迟纳税时间以达到不合理节税的目的,因此国有企业发票单据成为企业支付结算款的重要管理依据。
同样,再造流程也受到会计法规的约束,其思想必须符合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管理要求。例如,一些企业设计业务流程时,重点考虑流程的简洁与效率,在ERP集成管理情况下,会计凭证都由业务部门自动生成,置财务部门于流程之外,导致会计凭证质量下降,降低了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质量,显然这是不符合我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业务凭证只有经财务会计岗位审核后方可作为财务会计岗位编制记账凭证的依据。因此,再造流程也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符合其管理要求。
三、再造业务流程应充分考虑内部控制要求
西方流程管理思想系主要通过提高工作效率达到提升经济效益的目的,要求全体人员高度关注流程运行结果。若流程运行无果,即表示所有工作均是无效的。但是,在我国国有企业,流程既要从精细化流程管理角度考虑提高工作效率,又要从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角度考虑控制效果;既要满足流程运行实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标,又要有效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为加强与规范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我国国资委于2006年6月下发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7月,国家五部委又联合制定并实施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并于2010年4月发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构成了我国完整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法规体系。因此,国有企业再造业务流程首先应当考虑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要求,在满足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再考虑提高工作效率,再造兼具“控制和效率”双重管理效果的业务流程,以满足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四、正确认识和处理流程与IT技术的关系
随着ERP管理的兴起与发展,很多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离开信息化管理几乎寸步难行。但是,随着企业管理要求越来越高,信息化管理存在的弊端也逐渐显露出来,因此很多企业为提升信息系统的科学性、控制性、效率性而展开流程管理研究,正确辨析和处理流程与IT技术的关系。
信息化管理系统是流程管理思想与IT技术的融合体,但是首先我们应当明确认识到信息化管理是一个管理课题而不是技术应用课题。信息化管理系统应以流程管理思想为信息系统建设核心,IT技术是实现流程的一种技术手段,不能过于夸大IT技术应用,而忽视流程管理思想,或过于强调集成,却忽视集成效果。美国哈佛大学博士迈克尔·哈默教授指出,流程只有在理顺的前提下才能应用IT技术,否则就会将企业引入歧途。目前,很多企业在流程尚未理顺的情况下,就仓促实施信息化管理,从而导致流程运行不畅、管理效果不佳,以致为优化信息系统而后续不断追加投资,造成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成本的上升,导致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因此,实施信息化管理应正确认识和处理流程与IT技术的关系,只有先经过流程分析和论证,保证流程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再运用IT技术手段实施信息化管理。
总之,很多国有企业信息化管理实施质量和效果并不理想,究其原因,既有企业自身执行力方面的问题,也有我们对流程管理的认识问题。只有细致分析各方面的问题,将流程管理与传统管理和信息化管理联系起来,并满足国家法律、法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要求,确保流程管理思想有效指导企业的管理实践,促进企业全面提高综合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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