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最新数据与交易潜力挖掘
摘要:可再生能源在我国发电结构中究竟占怎样的比重,交易市场的潜在规模究竟又有多大?本地消纳不利的情况下,跨地区消纳的过程当中是否会为交易的多样性带来变数,跨地区交易的潜能充分释放会有多大的价值?
一、可再生能源装机情况与市场潜力
到2016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5.7亿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34.6%,其中水电装机3.32亿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20.2%;风电装机1.49亿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9.0%;光伏发电装机7742万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4.7%;生物质发电装机1214万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0.7%。
到2017年三季度末,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6.3亿千瓦,其中,水电装机达到3.39亿千瓦、风电装机达到1.57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20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1423万千瓦。前三季度,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6300万千瓦,其中光伏发电4300万千瓦、风电970万千瓦、水电82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约占全部电力新增装机的67%左右。目前可再生能源已成为我国新增电力的主力,清洁能源替代作用日益突显。
二、缓解弃光弃风
有效缓解弃水弃风弃光状况是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布置的一项重要任务,对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2016年,包含水电在内,全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15058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25.4%,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本地生产、本地利用以及外送电力消纳量情况,2016年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占本地区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如下:
2016年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情况
省(区、市) |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亿千瓦时) |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 |
同比增加百分点 |
---|---|---|---|
北京 |
107 |
10.5% |
2.0 |
天津 |
75 |
9.3% |
1.5 |
河北 |
335 |
10.3% |
2.1 |
山西 |
218 |
12.1% |
3.3 |
内蒙古 |
428 |
16.4% |
2.5 |
辽宁 |
259 |
12.7% |
2.8 |
吉林 |
138 |
20.7% |
4.7 |
黑龙江 |
141 |
15.7% |
2.0 |
上海 |
484 |
32.6% |
2.8 |
江苏 |
699 |
12.8% |
1.1 |
浙江 |
772 |
19.9% |
1.4 |
安徽 |
221 |
12.3% |
2.7 |
福建 |
704 |
35.8% |
8.6 |
江西 |
322 |
27.2% |
2.8 |
山东 |
327 |
6.1% |
0.8 |
河南 |
311 |
10.4% |
1.3 |
湖北 |
678 |
38.4% |
1.4 |
湖南 |
743 |
49.7% |
3.3 |
广东 |
1902 |
33.9% |
0.8 |
广西 |
678 |
49.9% |
-7.8 |
海南 |
35 |
12.3% |
2.5 |
重庆 |
447 |
48.7% |
-0.7 |
四川 |
1745 |
83.1% |
4.0 |
贵州 |
512 |
41.2% |
2.9 |
云南 |
1147 |
81.3% |
0.5 |
西藏 |
42 |
84.9% |
0.5 |
陕西 |
135 |
10.1% |
-3.3 |
甘肃 |
457 |
42.9% |
0.5 |
青海 |
398 |
62.4% |
-7.6 |
宁夏 |
187 |
21.1% |
5.5 |
新疆 |
410 |
22.9% |
0.3 |
全国 |
15058 |
25.4% |
0.9 |
2017年前三季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1.17万亿千瓦时,约占规模以上全部发电量的25%,其中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量分别为8147亿、2128亿、857亿和568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0.3%、26%、70%和25%;弃风、弃光率分别为12%和5.6%,同比分别下降了6.7个百分点和3.8个百分点,新疆、甘肃等重点地区弃风率分别下降了12.1个百分点和10.5个百分点;西南地区水能利用率同比提升约2个百分点,弃水电量同比减少35亿千瓦时。
2017年1-9月,全国新增风电并网容量970万千瓦,到9月底累计风电并网容量达到1.57亿千瓦,累计容量同比增长13%;1-9月,全国风电发电量21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平均利用小时数1386小时,同比增加135小时;1-9月,全国弃风电量295.5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03亿千瓦时,弃风率同比下降6.7个百分点,实现弃风电量和弃风率“双降”。
2017年1-9月,新增并网容量较多的省份是山东(114万千瓦)、青海(109万千瓦)、河北(75万千瓦)、河南(72万千瓦)和山西(66万千瓦)。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较高的省份是云南(1897小时)、四川(1761小时)、重庆(1755小时)、上海(1633小时)和福建(1610小时);平均利用小时较低的省份是广东(1040小时)、甘肃(1068小时)、海南(1189小时)和河南(1199小时)。
同期光伏发电的累计并网容量为12044万千瓦,发电量857亿千瓦时,弃光电量51亿千瓦时弃光率5%以上且上升的地区以及弃光率仍超10%的地区主要集中在陕西甘肃和新疆,尤其甘肃和新疆弃光率均超过20%,分别达到了20.9%和21.9%。
三、可再生能源电力外送和跨省跨区交易
2016年,11条特高压线路输送电量2334亿千瓦时,其中输送可再生能源电量1725亿千瓦时,占全部输送电量的74%。国家电网公司覆盖区的9条特高压线路输送电量1808亿千瓦时,其中可再生能源电量1198亿千瓦时,占全部输送电量的66%;南方电网公司覆盖区的2条特高压线路输送电量526亿千瓦时,全部为可再生能源电量。
2017年,国家能源局《国能综通新能〔2017〕100号》指出:
各区域电网要加强省间互济和跨省备用共享,统一调用区域内的调峰资源,协同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电网企业要挖掘哈密-郑州、宁夏-浙江、酒泉-湖南等跨省跨区输电通道输送能力,并优先输送可再生能源电力。有关能源监管机构要对跨省跨区电力外送通道中可再生能源占比情况按年度进行监测评价。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等要会同电力交易机构,扩大跨省跨区电力现货交易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具备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东中部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要把本地区减少燃煤量与消纳区外输入可再生能源电力相结合,主动与跨省跨区电力输送通道的送端地区政府及电网企业对接,将本地区腾出的电力市场空间优先用于扩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
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2018年底前启动现货交易试点。2017年8月,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跨区域省间富裕可再生能源电力现货试点规则(试行)》的公告。同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下发“特急”文件《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了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等八个地区作为第一批试点,要求“成熟一个,启动一个”,在2018年底前启动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
责任编辑:叶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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