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互联网16种潜在商业运营模式
编者:能源互联网是综合运用先进的电力电子技术, 信息技术和智能管理技术, 将大量由分布式能量采集装置, 分布式能量储存装置和各种类型负载构成的新型电力网络、石油网络、天然气网络等能源节点互联起来, 以实现能量双向流动的能量对等交换与共享网络。研究能源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对于推进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和推动能源互联网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能源互联网的商业模式选择需要兼顾区域发展和整体发展的平衡协调,也需要考虑区域内部机制的灵活性与示范效益。综合考虑其建设过程和参与主体,小规模项目在建设初期宜采用相对集中的“渐进式自适应能效激励分摊机制”商业模式,并同期打造能源互联网领域的商业信用机制,在市场环境和技术相对成熟后可考虑逐步引入多元化、分散化新型商业模式,为更多市场主体开放能源互联网接口。
1、相对集中的渐进式自适应能效分摊机制
(1) 相对集中的渐进式自适应能效分摊机制
对区域能源互联网的运营效益进行综合评价,并与主网、其余区域互联网的综合运营效益进行对标。对标结果将反应为价格落差由区域能源互联网内的参与主体分摊,从而改变各主体的参与成本和收益,进而产生激励效果。在示范区内部,对各主体也进行相应的考核与激励,从而确定价格落差具体分配标准。
(2) 基于多种定价机制的价格模式
定价机制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基本价:对应基本供应,基本符合与基本能效表现。
激励价:以“享受者付费,服务者获偿”为原则对示范区和示范区内的各主体进行激励。不同于常态下的享受和服务,渐进式自适应能效分摊机制下的“享受者”是指能效低于标准的市场主体,它相当于得到能效高于标准的市场主体的“服务”,因此在进行收益分配的时候,将倾向于“服务者”。具体而言,参与定价的能效标准主要包括:负荷趋同性,调峰幅度,调节速率,响应及时性,多能替代转化效率。
以电网负荷为例,将示范区负荷曲线与主网进行比较,进而形成示范区与主网负荷趋同性激励补偿电价。若示范区的负荷曲线较主网或标杆电网峰谷更为平缓,则主网“享受”了示范区的“服务”,应在电价上对示范区进行补贴。反之,则需要示范区对主网进行补偿。
协议价:为尊重市场主体的自由博弈和选择权,市场主体之间可自行议价。
(3) 基于大数据的能源互联网区域集中多能调度服务平台
示范区能量流、信息流和价值流结合的实现主要依托于能源互联网区域集中多能调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多能平台)实现。多能服务平台的核心功能是在满足用户用能需求的的条件下实现能源互联网的能效最大化。基于大数据和云计算原理,多能平台应实现以下关键技术:能源替代效益测算,市场主体分类标杆能效和各主体实际能效测算,用户分类用能情况测算,用户用能边际效益测算,用户用能中断边际损失测算。实际建设中,可先根据周边地区和本地区历史数据得出理论标杆值。在运行过程中不断收集、分析数据并对标杆值进行修正最后逐渐逼近真实值、适应实际的能源供需环境。多能平台可实现示范区市场机制的渐进成熟和自适应。
2. 商业信用机制
鉴于能源互联网的网络特性,有必要成立行业内权威性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各类能源服务公司进行信用评级。为了与社会上已有评级机构相区分,能源行业的信用评级机构必须具备领域权威性,评级结果能够得到社会认可。同时,机构可以对被评级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提供改进用户信用水平的建议与策略。
3. 多源主客体开放式,分散式商业模式
充分应用互联网思维,将当下互联网环境下实施的较为成功的商业模式与能源互联网平台有机结合,可拓展出种类丰富的新型商业模式。这些新型商业模式可根据其具体内容分为能源生产、资产投资、能量交易和增值服务四个方面,进而组成一个从生产到消费再到增值服务的整个能源互联网产业链。如下表所示。
表1 能源互联网分散式商业模式与产业链结构
现逐一介绍上述16种新型商业模式。
(1) 能源自供:在推广分布式发电和分布式储能的基础上,各类用户可自己满足用能需求。若有盈余,则可就地进行分布式能源节点的排布。比如在商业中心楼宇配置风光互补发电系统,而在附近安装由该中心功能的电动汽车充电桩等。
(2) 能源代工:由中间商统一采集各类用户的能源需求并统一受理、报价。中间商与若干能源提供商建立代工关系,由后者代工生产相应的能源,并提供给用户。
(3) 能源团购:类似于现有的网络团购。用户以团购的方式聚集购买力,以提升用户在市场博弈中的地位;同时为能源提供商提供了大宗销售的平台,便于其进行统一管控。适用于分散但总量可观的城乡个体用户群,有利于节约双侧成本。
(4) 能源救援:应对突发的用能中断状况,用户联系能源救援公司,由公司就近指派能源救援服务站为用户提供应急的能源供应。能源救援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收取能源使用的费用和佣金。该模式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用户,和电动汽车市场较好的耦合度。
(5) 能源期货:以标准形式确定能源交易期货规格,新兴的能源供应商可借由较低的期货价格吸引用户,从而实现融资的目的。
(6) 能源担保:在大中规模用户与能源提供商交易时,由中间商对供需双方进行担保,提高交易效率以加快资金流转速度。
(7) 能源桶装:对能源服务进行规范化和标准化,具体可包括标准化储能设备,标准化供能曲线,供能格式合同等。该模式适用于中小规模的城乡用户,可使用户更便捷多元地塑造自我能源消费结构。
(8)“滴滴”能源:为不同种类的能耗用户提供个性化的点对点能源服务。能耗用户可将自己的用能需求信息发布到系统平台上,附近的能源供应商在看见用户发布的信息之后可选择进行匹配或忽略。匹配确认后双方可进行进一步协商和交易。该模式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用户,且随着能源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支持的用户需求种类将不断拓展。
(9) 能源Wifi:随着未来无线充电等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普及,对用户提供大范围无线充能服务成为可能。用户连接无线充能热点后对用能设备进行充电,充电完成后使用绑定的账号进行付费。无线热点主要覆盖商业楼宇和居民用户。
(10) 能源定制4.0:基于生产的高度自动化,为用户量身定制能源产品和服务搭配方案。该模式覆盖的范围将随着技术革新逐步扩展,最终实现覆盖所有种类的用户单元。
(11) 能源点评:开发专门的能源领域点评软件,允许各类用户和能源服务类公司进行双向点评。该模式类似于现有的“大众点评”。有利于交易信息的公开化,可与其他商业模式进行耦合并有利于提高其效率和信用。
(12) 淘能源:类似于现有的各类网络购物网站。构建网络交易平台,使各类能源服务公司都能够在平台上开网店,出售各类产品和服务供用户选择。该模式广泛适用于各类商业主体,提供了大型的网络能源交易平台。
(13) 能耗顾问:成立能耗顾问公司,在用户提供信息的基础上对用户提供信息分析和顾问服务,指导用户进行用能规划。
(14) 能源托管:在能耗顾问的基础上,类似于EMCO,用户将自己在一段时间内的用能委托给能源托管公司,由能源托管公司负责以更专业的算法、更全面的数据和特殊的能源来源渠道对其进行全程规划安排。在满足用户用能要求的基础上,节约下的用能花费作为收入由用户和能源托管公司分配。该模式适用于城乡小用户,可在节省用户时间成本同时提升节能减排效果。
(15) 能源众筹:能源投资者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能源众筹平台来筹资,多方联合进行投资。适用于小规模投资主体,有利于新平台、新技术的发掘。
(16) 能源借贷:类似于现有的商业银行贷款。成立能源借贷公司,用户基于自身需要签订能源借贷合同。该模式可用于多种负荷类型和规模的用户,尤其适用于工程单位,可为其解决能源规划问题和提供项目期能源支持。
上述新型商业模式具有与渐进式自适应能效分摊机制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并可以较为广泛地覆盖能源互联网中不同类型用户和中间商的需要。具体见下表。
表2多源主客体开放式,分散式商业模式市场主体参与情况
上述商业模式的推广分别需要基于一定的政策基础和技术发展基础因而具有不同的实现难易程度。图1中,将各商业模式的实施难易程度列入平面直角坐标系中,横坐标正方向表示技术难度不断增加,纵坐标正方向表示政策扶持力度和制度设计难度不断增加。
图1 能源互联网商业模式实施难易程度矢量图
此外,不同商业模式在不同的市场背景下具有不同的适应性。将试点工程按照规模分为园区级、地市级、省网级和全国级。上述各种商业模式在不同规模试点的适应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3 各类商业模式在不同规模试点中的适用情况
而综合考虑各商业模式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能源互联网试点项目的推广进程情况。给出此次试点项目中商业模式实施时间矢量图,横坐标越向右表示推广的时间点选择宜越靠后,如图2所示。
图2 能源互联网试点项目商业模式分阶段实施时间顺序矢量图
至此,本文给出了能源互联网商业运营模式的构想和具体的推广建议。然而,由于我国能源互联网事业刚刚起步,相关的试点也处于园区级或地市级的准备阶段,未来发展的宏观规划和具体路径还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关于能源互联网商业运营模式的理论研究与实践论证还应当随着能源互联网工作和新电改的推进而不断继续深入。
责任编辑:沧海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