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锁:深层次体制障碍 制约能源互联网实效落地
增存混合区域配电业务放开实施难度大、现阶段售电模式粗放低效、普通售电公司不具备电费结算权等问题,均制约着中国能源互联网发展。
中国能源“十三五”规划提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建设便是重要内容之一,能源互联网的发展成为今年两会代表关注重点之一。
全国政协委员、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王玉锁在其提案中就建议,通过深化配电改革,升级售电模式,以加快推进能源互联网的实效落地。
能源互联网可理解是综合运用先进的电力电子技术、信息技术和智能管理技术,将大量由分布式能量采集装置、分布式能量储存装置和各种类型负载构成的新型电力网络、石油网络、天然气网络等能源节点互联起来,以实现能量双向流动的能量对等交换与共享网络。
在王玉锁看来,建设能源互联网,既要求转变能源供需形态,打破能源竖井、设施孤岛,以清洁、高效分布式能源为核心,以电、气、热协调运行的综合能源网络为支撑,构建多能融合、集约共享、智慧互联的新型区域能源系统;又要构建开放高效市场,通过体制改革和新技术应用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交易多样化、运行模式智慧化,建立多方参与、平等开放、充分竞争、灵活高效的能源市场交易体系,充分释放市场活力。
过去一年,“互联网+”智慧能源、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等示范政策不断出台,电力体制改革在全国范围推进,市场活力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激发。
“但囿于深层次体制障碍和粗放、单一的产业运行模式,能源互联网发展也受到了一定的制约。”王玉锁称。
主要问题表现为以下三方面,一是增存混合区域配电业务放开实施难度大,这制约了能源互联网项目落地。王玉锁表示,既有增量、又有存量的增存混合区域在中国占据主流,具有多主体负荷匹配、多能源融合发展、多设施协同供能的潜力很大,是落地能源互联网的最佳区域。
他以廊坊开发区为例介绍,若采用能源互联网模式,可实现清洁能源利用率为100%、能源综合利用效率超80%、能源设施利用率提升超50%、减排各类污染物50%以上,经济及社会效益均显著优于传统模式。
目前,随着《有序放开配电业务管理办法》等政策的出台,能源互联网项目在新建区域及由社会资本投资的存量配电网区域推进较为顺畅,但在增存混合区域这一模糊地带,因受制于配电网垄断体制,荷-源-网-储优化布局及综合能源网络建设难以快速落地,多能源协同优化效用及多设施集约共享价值难以充分释放。
其次,由于支撑售电产业高质量运行的外部环境不健全,尤其是能源大数据基础薄弱,数据采集、共享、挖掘、利用机制缺位,负荷精准预测、需求侧管理、能效诊断等新模式难以应用,现阶段中国的售电模式仍是粗放低效,难以充分释放市场活力。
第三,按照现行规则,不具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开展售电业务,仍由电网企业向客户收取电费并开具发票,售电公司不具备电费结算权和开票权,只能按照电费价差后期和电网公司进行结算。
该模式不符合“谁销售谁开票、向谁销售对谁开票、对谁开票与谁结算”的市场规律,导致售电主体现金流规模小、获得周期滞后,难以快速拓展售电业务,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市场效率、降低供电成本的作用未能充分释放。
针对上述问题,王玉锁建议,国家应鼓励采用混合所有制等多元模式,在增存混合区域放开配电业务,进一步破除体制障碍。
王玉锁认为,可优选用能规模大、负荷匹配好、电网优化价值高的增存混合型开发区、工业园区,设立改革试点,鼓励由园区管委会、电网公司、燃气公司、热力公司及具备技术优势的能源服务企业等以混合所有制形式组建区域综合能源运营商,建设、运营涵盖配电网、燃气网、热力网的综合能源网络,最终推动能源互联网实效落地。
在针对配电设施冗余大、用能特性互补好的增存混合工业区块,国家也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邻近主体在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进行配电设施共享,促进能源设施利用效率提升。
其次,他还建议建立能源大数据全面采集及安全共享机制。从参与售电市场的企业切入,推动工商业企业开展多能源品类、各用能环节能源数据的采集共享,实现政府部门及公用事业单位能源数据的安全共享,为售电模式升级奠定基础;与此同时,国家还应出台财政、税收、融资等政策,扶持一批具有较好技术基础的售电公司依托能源大数据开展精益购售电,以支撑能源互联网市场体系的高质量发展。
第三,建议国家调整交易电费结算机制,不论是否具有配电网资产,都应按照市场化方式由售电公司直接与用户结算电费、开具发票;同时建立健全交易电费资金安全保障机制,采用保证金、资产抵押、第三方担保等多种方式,约束售电公司行为,提高违约成本,并通过制定弹性保证金等守信激励机制,实施黑名单等失信惩罚机制,促进售电公司守信经营实施,最终推动电力市场安全、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沧海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