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电侧推动市场化 能源互联网有望孕育新商业模式

2017-02-13 21:17:20 国泰君安  点击量: 评论 (0)
导读能源互联网是以互联网理念构建的新型信息—能源融合广域网。能源互联网之所以被称为是互联网,是因为它充分体现了互联网的特征和理念。能源互联网的核心是互联网思维,是以用户为中心的分散式合作共享精神。


通俗的说,人们在自己家里、办公室里、工厂里生产出自己的绿色能源(比如电),并在“能源互联网”上与大家分享,就像现在我们在网上发布、分享消息一样。任何一个能源生产者都能够将所生产的能源通过一种外部网格式的智能型分布式电力系统与他人分享。
 
2.2微网:能源互联网的核心组成单元
 
微网、分布式能源等能量自治单元构成了“局域网”。微网或分布式能源的接入、互联和调度比较灵活,但存在供电不稳定等问题; 大电网供电稳定但无法适应大量新能源的灵活接入和动态调度。而能源互联网可以起到衔接作用,综合两方面的优势。能源互联网采取自下而上分散自治协同管理的模式,与目前集中大电网模式相辅相成,符合电网发展集中与分布相结合的大趋势。微网是是一个能够实现自我控制、保护和管理的自治系统。核心要素是分布式电源、储能和电动汽车。分布式电源最大化资源效能,通过对光伏分布式发电和风能分布式发电等分布式电源有效地利用闲置资源(例如:光照充足地闲置屋顶),为用电系统提供稳定和充足的电力资源。而储能技术在微电网中起到的作用包括(1)提供短时供电(2)电力调峰(3)改善微电网电能质量(4)提升微电源性能。
 
2.3分布式光伏:能源互联网时代的关键能源来源
 
分布式光伏将成为能源互联网时代最重要的能源来源之一。分布式电源应用是能源互联网的重要基础,其分布地域广泛、建设周期短,可就近利用,避免电力在输电过程中的损耗,更重要的是,分布式光伏发展潜力极大,而且只有分布式光伏最贴近用电主体,能灵活调控以满足用户对能源的不同需求。未来大量的分布式能源接入,将打破发电方的垄断,颠覆能源行业的商业模式。目前分布式光伏的商业模式以第三方租赁(美国模式)和PPA模式(中国模式)为主。自发自用比例不确定是分布式推广难的关键问题,《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允许开发区内的分布式转售电,但一直没有制度性保障。随着新电改的推行,分布式运营商有望拿到售电牌照,由节能服务商变成售电主体,破除分布式转售电的制度性障碍。如果改革顺利,用电方能在分布式电源构建的能源体系中自由选择电力来源,而分布式运营商可充分保证运营收益率
 
图3:自发自用比例对ROE的影响显著 图4:分布式装机将迎来快速发展
 
 
 
新能源运营具有很强金融属性,把能源互联网和金融结合起来,借助互联网金融渠道,或颠覆行业格局。未来运营商有望携手互联网巨头,以20年电站收费权做质押推出理财产品,定价比同期银行存款利率高出一定百分比,安全性方面通过善后基金、保险和银行授信解决。目前运营商仍处于筹备和摸索期,但未来将成为一种趋势。
 
2.4储能:能源互联网不可或缺的环节
 
储能在改善能源互联网质量,提高系统稳定性和提升经济效益方面有巨大作用,是系统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特别是平抑大规模清洁能源发电接入电网带来的波动性,提高电网运行的安全性、经济性、灵活性。铅炭循环寿命与锂电接近,但成本仅为锂电1/3,综合稳定性、安全性和经济性比较突出,预计是近几年最切实可行的储能技术之一,锂电储能潜力大,大规模推广有待技术进一步成熟,钠硫电池技术被日本NGK垄断,国内尚无较为成熟的厂商。
 
图5:2020年储能需求预测(不考虑车载储能)
 


大云网官方微信售电那点事儿

责任编辑:大云网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分享到微博分享到微信
我要收藏
个赞
能源 模式 互联网
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