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油气改革第一枪

2018-10-23 15:04:15 南方能源观察  点击量: 评论 (0)
长期以来,随着国内天然气产量増加、进口天然气规模扩大以及管网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我国天然气产业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天然气利用领域不断拓展,深入到城市燃气、工业燃料、发电、化工等各方面,稳定供气逐渐成为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

2“气荒”“天价LNG”与“票荒”“天价机票”带来的启示

(一)不能因价格波动就否定整个天然气市场化改革和民航运价市场化改革

回顾历史可以发现,我国天然气价格、民航机票价格均经历了一个由紧到松、由政府管制到逐步市场定价的过程。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相关价格改革政策文件,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这意味着,天然气价格将实现“管住中间、放开两边”的目标,气源价格与终端销售价格将放开,由市场调节。民航旅客运价将在2020年全部实现市场调节价。市场化定价就是要让机票价格更加真实、客观、灵活地反映供求状况、竞争状况以及资源稀缺程度,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就得允许价格能够波动起来,价格长期不动或长期单向波动决不是市场化定价,也不是改革的目标。“天价LNG”“天价机票”事件中,一些舆论将矛头对准了天然气价格改革和民航运价市场化改革.认为“天然气是生活必需品,行业是垄断的不应该放开,应回归管制”,“民航市场不是一个正常的市场机制,放开管制必然导致利益最大化,反而不利于充分竞争”,甚至呼呼“应回归到价格管制”,并以此否定整个市场化改革。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事实上,即使对LNG、机票进行价格管制,LNG价格不上涨,机票不“天价”,在供不应求的情况下,照样会有很多用户买不到LNG,很多离岛旅客买不到票。并不是因为有了“天价LNG”,导致很多人用不上气;因为有了“天价机票”,大量人群才滞留于海南。所以,当前我国天然气市场化改革和民航运价市场化改革的思路和方向是正确的,不能倒退,应当毫不动遥地坚持并进一步推动。

(二)加强天然气市场化改革和民航运价市场化改革的舆论宣传,增加社会的理解和认同度

“气荒”发生后,LNG价格急剧上涨,部分舆论呼呼政府出手管制LNG价格。这种观点其实是错误的,不了解LNG价格早已经放开了,不存在政府管制、再进行管制是开倒车。而“天价机票”之所以引发如比巨大的关注和一些质疑,很大程度上归结于部分媒体错误的舆论引导。因此综合来看,“天价机票”其实并不违规,机票价格上涨也有定的合理性:第一,由于离岛直飞各地航班经济舱位早已售罄,剩下的是头等舱或公务舱全票价,媒体报道的“天价机票”特指上述两种机票。这两种机票是满足收入高的旅客的高端服务需求,只占总座位数的5%左右,价格较高,一般是经济舱的3—5倍。以三亚至北京经济舱票全价2530元计算,头等舱或公务舱票全价最高可卖到12650元,超过万元不足为奇。第二,据相关民航运价管理文件,头等舱和公务舱全部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不予管制,所以,“天价机票”并未违反相关规定或政策。第三,在“天价机票”的相关报道中,都是拿剩下的头等舱和公务舱全票价这样的高价票,和过去的打折经济舱机票价格比较,而这两者之间本来没有可比性,如果简单地以“机票价格暴涨5倍或10倍”来报道,就犯了常识性错误,是不客观和不科学的。

正是这种错误的舆论引导才导致社会的误解和质疑,这给有关部门提了一个醒,那就是在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民航运阶市场化改革的同时,必须大力加强对外论宜传,让外界及时了解改革政策和动态,以增加社会认同度,消除疑虑。

(三)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民航运价市场化改革过程中,政府仍需加强价格监管

对天然气整个产业链条来说,本身就是竞争性环节与垄断性环节于一身。气源价格与终端销售价格属于竞争性环节,价格可以放开;但中间的输配环节却是垄断环节。需要政府严格监管。更何况。目前我天然气价格中仍有20%的气量未完全实现市场化定价,民用管道气价格没有放开。

对民航运价来说,也并未完全实现市场化。改革仍在路上。目前国内民航头等舱和商务舱全部实行市场调节价;而经济舱根据不同航线市场争状况,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兼而有之。截至2016年底,我国共有定期航班统线3794条,按2017年底1030条航线实行市场调节价计算。放开价格管制航线只占27.14%。剩下72.86%的航线依然受政府指导价的价格管制。市场化改革任务尚未最终完成。另外,即使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航线,在调整范围、频次和幅度上也受一定限制。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涨价。按照《关于进一推进民航国内航空旅客运输价格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航线,每条航线每航季无折扣公布运价上调幅度累计不得超过10%,每家航空公司每航季上调无折扣票价的航线原则上也不得超过本企业上航季运营实行市场调节价航线总数的15%。此外,《民用航空运输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对每航季的调整范围、频次和幅度也做了具体限定。

因此,在天然气市场化改革、民航运价市场化改革过程中,政府市场监管既不能越位,更不能缺位,只有相关部门积极作为,才能保证相关改革过程的顺利推进。

(四)在供给存在“天花板”、竞争有限和特殊时段情况下,应充分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

正如前文所述,天然气、机票供应受诸多外界条件制约,供给存在“天花板”、竞争有限,市场机制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尤其在冬季取暖高峰、春节等特殊时段,天然气、机票的社会属性增加,不仅仅是商品属性,这时就需要充分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

一是保留在某种特定时间段或突发事件后采取价格干预的权利。《价格法》规定,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如果天然气供应企业、航空企业利用资源的稀缺性,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赚取超额利润,政府是有权进行干预的。这种在某种特定时间段,政府可以进行干预的权利,能够有效保证天然气市场化改革、民航运价市场化改革不会导致天然气和机票价格的普遍大幅上涨。第二,在进行价格干预时,应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集中于价格欺诈与价格垄断行为。在充分竞争性市场中,如果不是生活必需品,位格呼怎么昂贵、都是企业自己的事,企业正常经营即使“天价”也合規。而对于那些目前处于非竞争性或半竞争性市场的商品和服务来说,要区别对待。政府在尽量创造充分竞争性条件的同时,重点遏制价格欺诈和价格垄断行为,规范企业价格行为,必要时进适当价格干预。

第三,加大信息披露和引导力度,消除信息不对称。信息对称是市场公平交易的基本前提,也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气荒”“天价LNG”与“票荒”“天价机票”的形成很大程度上与信息不对称有较大关系。例如,根据天然气市场产、供、销动态情况,准确预测未来需求和资源供应情况,上游气源、储气库等冬季保供资源数量、流向的信息等。旅游市场中,旅游人数、票源数量、价格等信息都需要及时披露,及时预警,尽量消除信息不对称,才能避免“气荒”与“票荒”现象的发生。

大云网官方微信售电那点事儿

责任编辑:电力交易小郭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我要收藏
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