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退坡压力山大,财政税改为你解忧!

2018-03-26 16:16:40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随着两会的进行,越来越多的关于国家发展、企业与民生大事相关的提议提出并审议。其中财政部的税改政策备受瞩目,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

随着两会的进行,越来越多的关于国家发展、企业与民生大事相关的提议提出并审议。其中财政部的税改政策备受瞩目,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8年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关于锂电方面,又有哪些值得我们讨论的亮点呢?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在两会期间,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工商联)提交了《关于加大对动力电池行业财税扶持力度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核心内容主要是:建议尽快在补贴政策退出前,研究并出台对动力电池相关企业的财税扶持政策。

《提案》中两点建议值得我们重点关注,一是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产的动力电池产品,将动力电池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1%;二是参照国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方式,对动力电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等。

众所周知,动力电池是新能源汽车企业的竞争高地。电池的性能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新能源汽车的性能。自2018年以来,财政部等四部委调整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方案后,新能源汽车的补贴继续下调,车企降成本压力转移到中游,动力电池厂商面临成本增长的压力,发展门槛也在不断调高,动力电池逐步转变成竞争的核心。

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1%

国务院印发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提出,我国要重点建设动力电池产业,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到2020年,动力电池产业整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

今年2月,《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提出,进一步提高纯电动乘用车、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专用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要求,鼓励高性能动力电池应用;过渡期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对应标准的0.7倍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从《通知》来看,高性能动力电池仍将是动力电池企业争夺的高地。此前,《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到2020年,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比能量超过300瓦时/公斤;2025年,要实现新体系动力电池单体比能量达500瓦时/公斤。

要实现这个指标,企业需要大量、持续地投入人力、物力,攻克重重技术难关,资金需求也将非常巨大。因为国家补贴退坡直到2020年完全退出,动力电池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下,我国动力电池制造业企业面临着较大的资金压力,甚至会面临破产。此外,目前国际上领先的日韩动力电池企业,研发费用大部分由政府承担,且增值税税率仅为10%;而韩国动力电池企业在采用低价策略,力图压垮中国的动力电池产业。

因此,在这个关键时刻,全国工商联提出将增值税降低至11%等措施一旦落地成功,将极大减少企业面临的资金压力。

此外,目前新能源汽车与传统汽车相比,还有明显的成本劣势。为实现由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目标,巩固我国在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领域的领先优势,工商联建议应在补贴政策退出前,尽快研究出台对动力电池相关企业的财税扶持政策。

因此,工商联建议,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产的动力电池产品,将动力电池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1%。减轻企业税负,让企业将更多资金投入到先进技术研发当中,尽快提升技术水平,占据国际竞争制高点。

提高动力电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到75%

3月5日,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在介绍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时表示,今年将多措并举降成本。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千方百计使结构性减税力度和效应进一步显现。

在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这个政策是用税收优惠激励科技创新研究开发。

那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何物?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假设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税前利润是100万元,研究开发费用50万元,按照通知,计算所得税时,加计扣除的部分为研究开发费用的50%,即25万元,那么去掉加计扣除后,应税利润实际为75万元。对企业来说,相当于少缴税了,而按照克强总理的意思,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按上面的例子算的话,加计扣除的费用为37.5万元,而应税的利润实际为62.5万元,则企业少交了更多的税。

目前只能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才能享受到这个比例。那么哪些算研究开发费用呢?事实上,研究开发费用包括人员人工费,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有关证券机构也提出,动力电池降成本刻不容缓。补贴退坡甚至退出,敦促全产业链降成本,动力电池首当其冲,率先实现成本下降的企业将在下一轮退坡中占得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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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仁德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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