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发布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力争2020年新能源车20万辆、 充电桩10万个

2017-11-08 11:43:01 广州市政府网   点击量: 评论 (0)
十三五期间,广州将建成国际级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集聚区。3日,广州市政府官网发布《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广州将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车整车年生产能力达到30万辆
“十三五”期间,广州将建成国际级“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集聚区。3日,广州市政府官网发布《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广州将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车整车年生产能力达到30万辆以上,新能源汽车实现总产值超1000亿元。
 
在产业发展方面,广州将着眼新能源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发展方向,新能源汽车整车研发、设计、制造及产业整合发展能力逐步增强,整车产品种类不断丰富,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力争到2020年底,年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整车企业2—3家,全市新能源汽车整车年生产能力达到30万辆以上,其中,新能源汽车专线年产能达20万辆,实现总产值超1000亿元,基本建成国际级“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集聚区。在充电基础设施方面,《方案》提出,到2018年底,全市初步构建起以专项规划为指引、各项配套政策完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控管理到位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基本实现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使用便利的充电服务,力争各类充电桩(机)保有量达7万个,基本满足全市新能源汽车需求。到2020年,全市各类充电桩(机)保有量达10万个。
 
具体内容如下: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穗府办函〔2017〕26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25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23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经信委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粤财工〔2017〕27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发展,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产业竞争优势,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和工作部署,立足我市汽车产业基础和市场优势,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继续推进节能汽车发展,积极探索“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试点。强化要素资源保障,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关键零部件企业提升技术水平,不断增强产业创新力与竞争力。加大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引导商业模式创新,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先进适用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进产需互促,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产业发展与推广应用相结合。发挥我市汽车产业基础好、产品种类齐和技术性能强的优势,进一步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提升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注重加强品牌建设,不断提升产业综合实力。继续通过推广应用拓展市场,重点培育私人消费市场,进一步扩大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激活市场需求潜力,实现产业与消费良性互动发展。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加强政府统筹与指导,发挥规划引导和政策激励作用,聚集科技、人才、资金、土地等要素资源,大力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和引导市场消费,加快规划建设充电基础设施。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市场环境,完善财政补贴审核拨付机制,视市场、技术发展情况,对车辆购置的财政补贴逐步退坡。加强应用监管,有效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加快构建以产业链企业之间风险共担、合作经营为主,以政府扶持、财政补贴为辅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模式。
 
——坚持自主创新与开放合作相结合。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指引,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把技术创新作为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品牌影响力,加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和品牌。有效利用全球资源,大力引进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优势企业、一流技术和高端人才,开展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鼓励企业与世界前沿技术接轨,加快实现资源整合和共赢发展。
 
——坚持整体统筹与重点突破相结合。不断优化顶层管理设计,强化我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职能,围绕加快推进“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进一步增强政策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着力扶持企业突破核心技术,加快推进产业化进程。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重点投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加大公交、出租、物流、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确保落实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工作目标。
 
力争到“十三五”末期,我市在新能源汽车整车、关键零部件发展及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有利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环境进一步优化,基本建成国内创新能力强、产业化水平高、配套设施完备、推广应用效果显著的新能源汽车发展示范区。
 
——产业发展。着眼新能源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发展方向,我市新能源汽车整车研发、设计、制造及产业整合发展能力逐步增强,整车产品种类不断丰富,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动力电池(包括原材料、电芯、成组和电池管理系统)、电机、电控、汽车电子和充电配套设备等关键零部件产业化步伐加快,智能网联技术与新能源汽车融合发展取得重大进展,新能源汽车检验检测、动力电池回收、汽车后市场等配套服务能力增强。到2018年底,初步形成完整的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链,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电池及关键零部件技术整体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部分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掌握电池系统、电机系统、电控系统、汽车电子和轻量化材料等关键核心技术。力争到2020年底,年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整车企业2—3家,全市新能源汽车整车年生产能力达到30万辆以上,其中,新能源汽车专线年产能达20万辆,实现总产值超1000亿元。基本建成国际级“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集聚区。
 
——推广应用。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良好市场氛围进一步形成,积极探索并有步骤地推动车辆应用和充电的共享经济发展,全面推进公交电动化,各相关领域实现新能源汽车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出租、公务及环卫、邮政、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和使用率不断提升,社会租赁成为公共服务领域的有效补充,个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有较大提升。进一步营造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氛围,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与推广应用的互动发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监管和安全应急管理水平稳步提高。到2018年底,全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累计达10万辆以上,其中,公交、出租、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约1万辆,私人和租赁等领域约9万辆。到2020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累计达20万辆左右,其中,公交、出租、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约3万辆,私人和租赁等领域约17万辆。推广应用工作继续保持国内领先。
 
——充电基础设施。到2018年底,全市初步构建起以专项规划为指引、各项配套政策完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控管理到位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基本实现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使用便利的充电服务。力争各类充电桩(机)保有量达7万个,基本满足全市新能源汽车需求。到2020年,全市各类充电桩(机)保有量达10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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