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台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2017-08-22 15:26:39 安徽省能源局   点击量: 评论 (0)
今年起,新建住宅小区车库应具备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参照新能源车试点城市配置标准开展建设从安徽省能源局获悉,《安徽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0年)》近日出台,加快推动安徽省
今年起,新建住宅小区车库应具备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参照新能源车试点城市配置标准开展建设 
 
从安徽省能源局获悉,《安徽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0年)》近日出台,加快推动安徽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动汽车规模化应用。至2020年,为满足2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根据不同应用领域电动汽车配置要求,建成公交车专用充换电站200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100座,城市公共充电站130座,分散式公共充电桩3万个,公务车与私家车分散式自用充电桩15万个,城际快充站170座,计划总投资100亿元。预计2017—2020年新增用电量33亿千瓦时,替代燃油300万吨。2017—2020年,安徽省将重点建设公交、环卫、物流等城市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基础设施,优先在公交站场、出租车站场、大型商城、超市、文体场馆、工业园区、旅游风景区等选取具有示范作用的公共场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启动老旧小区车库配电设施改造。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持续推进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充电服务全面覆盖全省各市及省内、省际高速路段,充电网络全面形成,基本满足电动汽车发展需求。 2017年起,新建住宅小区车库应具备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新建公共停车场充电桩须按比例配置。 
 
合肥、芜湖作为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城市,是我省充电基础设施重点发展地区,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7,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其余各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2,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2公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参照试点城市配置标准开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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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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