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新政汇总 多条动力电池回收相关政策出炉

2018-08-01 11:30:58 电动汽车资源网  点击量: 评论 (0)
本月国家层面共有9个新能源相关政策出台,地方层面则有广东、广州、北京、上海等多地出台的相关政策共21个。在此电动汽车资源网对7月份的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进行汇总,供大家参考:

5、11月起佛山市更新或新增的网约车须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电动汽车资源网了解到,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将启动《佛山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暂行办法》修订程序,从2018年11月1日起,所有申请从事经营网约车的个人或单位,均须依照修订后的《佛山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暂行办法》中对网约车的车辆标准和条件,使用新能源车辆。

6、7月1日起 深圳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最高限价调整为0.80元/千瓦时

电动汽车资源网了解到,深圳发布《关于调整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的通知》,调整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自 2018年7月1日起,深圳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最高限价调整为0.80元/千瓦时。

7、北京发布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标准 按中央1:0.5补助

电动汽车资源网获悉,近日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经信委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对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与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级补助,相关技术要求参照《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执行。对私人购买新能源小客车不作运营里程要求,对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在车辆运营满2万公里后,给予市级补助。新能源环卫车、新能源公交车、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不享受本市财政补助。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8、北京顺义2018年新能源车地补倾向高续航 最高补贴5.75万元

电动汽车资源网了解到,北京顺义区发布《顺义区2018年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实施细则》和《顺义区2018年电动汽车公用充电设施补贴实施细则》。置换补贴实施细则规定,对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小客车及专用车(包含货运车辆及机场内专用车辆)予以补贴。新能源汽车售价不高于生产企业向社会公布的市场指导价。政策规定,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政策执行。(国家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在国家、北京市对新能源汽车补贴的基础上,顺义区对符合条件的燃油车主置换新能源汽车给予如下补贴:

1.续航里程150(含)-300公里的车辆,按照车辆终端售价的3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5万元。

2.续航里程300(含)-400公里的车辆,按照车辆终端售价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3.续航里程400(含)公里以上的车辆,按照车辆终端售价的57.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75万元。

4.机场内专用车辆不做续航里程要求,按照车辆终端售价的57.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75万元。

9、北京顺义区发布公用充电设施补贴细则 最高补贴项目投资的30%

电动汽车资源网了解到,北京市顺义区发布了《顺义区2018年电动汽车公用充电设施补贴实施细则》,细则规定,顺义区2018年电动汽车公用充电设施补贴对象为在顺义区建设、运营新能源汽车公用充电设施的服务运营企业。

补贴范围为:

一、在顺义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建设、运营的符合标准的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

二、在首都机场内建设、运营的服务于机场服务车辆的充电设施。

补贴标准为:

一、符合国家及本市相关要求的公用充电设施,投资建设单位可申请不高于项目总投资30%的区政府固定资产补助资金支持。

二、新能源汽车使用顺义区境内公用充电桩进行充电给予充电服务费用50%(最高不超过0.4元/千瓦时)的补贴。

10、上海发布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 支持推广新能源汽车

电动汽车资源网了解到,上海发布了《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通知提到,2018-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4.3万辆、5万辆、6万辆。新增、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车比例大于80%。还要加大出租、物流、环卫、邮政等行业新能源车推广力度。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中新能源车或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达到80%以上。2020年底前,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加快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中心城区小于1公里,外环以外区域小于2公里;到2022年,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市内货运等行业新增车辆力争全面实现电动化。

11、江门发布充电设施补贴办法 2016至2020年建成充电桩可获补

电动汽车资源网获悉,江门发布了《江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管理及发放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办法规定了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为符合《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要求,2016-2020 年建成并竣工验收、接入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的专用充电设施和公用充电设施(不含自用的私人乘用车充电桩)或 2016 年至 2018 年 2 月前建成并竣工验收、但不具备接入平台能力的专用充电设施和公用充电设施(不含自用的私人乘用车充电桩)。

补贴对象包括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交流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微型便捷式充电设施(微型充电插座等)等。补贴标准如下:

(一)2016 年 1 月 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建成并竣工验收充电设施,按照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 550 元/千瓦的标准执行,交流充电桩、微型便捷式充电设施(微型充电插座等)100 元/千瓦的标准执行。

(二)2019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建成并竣工验收的充电设施,按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 300 元/千瓦、交流充电桩、微型便捷式充电设施(微型充电插座等)60 元/千瓦予以补贴。

12、琼海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2020年前免收基本电费

电动汽车资源网了解到,琼海发布了《关于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及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提到,电动汽车(不区分车型)充电服务费上限标准为0.75元/千瓦时(不包含电费)。换电服务费标准暂不制定,在换电服务费标准制定前运营的,服务费由供需双方协商议定。

用电收费方面,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用电价格。

13、南京调整充换电服务收费 纯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最高1.68元/千瓦时

电动汽车资源网获悉,南京市物价局发布《关于调整纯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提到,调整纯电动客车(12m)充、换电服务最高收费标准、纯电动汽车(七座以下)充电服务最高收费标准,分别上调每千瓦时0.12元、每公里0.16元、每千瓦时0.12元。调整后的纯电动客车(12m) 充、换电服务最高收费标准、纯电动汽车(七座以下)充电服务最高收费标准分别每千瓦时1.46元、每公里2.00元、每千瓦时1.68元。 纯电动汽车(七座以下)换电服务最高收费不作调整,仍为每公里0.68元。

14、苏州发布纯电动客车(12m)充电服务价格 最高1.56元/千瓦时

电动汽车资源网了解到,苏州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核定2018年第三季度我市纯电动客车 (12m)充电设施服务价格的通知》,通知提到,对纯电动客车(12m)充电服务价格按充电电度收取,最高价格1.56元/千瓦时。

15、苏州发布纯电动汽车(7座以下)充电服务价格 最高2.04元/千瓦时

电动汽车资源网了解到,苏州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核定2018年第三季度我市纯电动汽车(7座以下)充电设施服务价格的通知》,对纯电动汽车(7座以下)充电服务价格按充电电度收取,最高价格2.04元/千瓦时。

16、宁波发布2018年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标准 按中央1:0.5补助

电动汽车资源网获悉,宁波发布了《关于宁波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资金补助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到,宁波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地方财政补贴的对象是本市新能源汽车资金补助的对象是消费者。消费者包括个人用户和法人用户。补贴标准为,对符合条件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按照同期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5给予地方财政补助,其中新能源专用车和货车每辆补贴最高不超过1.6万元。用于租赁的新能源汽车按照上述标准的25%给予地方配套补贴。

17、绍兴发布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标准 按中央1:0.5补助

电动汽车资源网了解到,浙江绍兴发布了《绍兴市区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办法》,办法提到,对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补贴助按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助,在绍兴市区投资建设充电设施项目的,按充电设备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

18、厦门新建停车场须配备充电桩 安装预留比例最低20%

电动汽车资源网获悉,厦门发布了《厦门市2018年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提到,根据厦门市电动汽车及其它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充电基础设施,推进公共停车设施与充电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新建公共停车设施应当配套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0%,同时鼓励既有停车场(位)安装充电设施并应满足汽车充电的用电容量要求。

19、漳州发布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2020年建成6000个专用充电桩

电动汽车资源网获悉,漳州市城乡规划局发布了《漳州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草案),规划提到,至2020年漳州市中心城区将初步建成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的充电设施体系,具体细化为:

1.建成6000个专用充电桩。其中公交车充电桩250个,出租车充电桩160个,公路客运充电桩80个,专用车充电桩2400个。

2.建成4座城市公共充电站。

3.建成800个社会公共充电桩,核心区服务半径不超过0.9千米。

4.构建高速服务区的城际快充站网络。

20、宜昌市城区货车限行 包括新能源货车

电动汽车资源网了解到,宜昌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货车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通告提到,为缓解城区交通压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宜昌城区将实行货车限制通行,并按车辆类别或用途分层次限制。新能源货车参照本通告执行,军警货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环卫作业专用货车、洒水车在执行任务或作业期间不受本通告限制。

21、再添一城 济南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

电动汽车资源网获悉,济南发布了《济南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指出,测试车辆是指申请用于道路测试的智能网联汽车,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和专用车。测试车辆应在封闭道路、场地等特定区域进行充分的实车测试,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省、市级政府发布的测试要求以及测试主体的测试评价规程,具备进行道路测试的条件。

测试驾驶人应具备多个条件,如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满分记录,最近1年内无超速50%以上、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无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记录等等。

大云网官方微信售电那点事儿

责任编辑:继电保护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我要收藏
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