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电池“梯级利用”成热点

2018-06-06 20:09:02 战略新兴产业观察  点击量: 评论 (0)
目前动力电池整体的回收网络体系还很不健全,无论是梯次利用还是再生利用,都还未真正形成规模,技术也仍待升级。

 

中国电池回收产业发展前景广阔

中南大学教授、赛德美董事长兼CTO李荐介绍, “中国的钴资源紧缺,需求量的95%依靠进口,由于新能源汽车电池所需的钴占比达到70%以上,随着新能源汽车的进一步推广,对钴的循环利用变得十分重要。” 2017年钴的价格已经翻了一番。

“锂电池的回收还是有价值的,尤其是三元锂电池,它含有镍和铜以及一些稀有金属。”动力电池企业沃特玛董事长李瑶介绍,沃特玛电池回收目前主要分为两个阶段。“锂电池基本上可以自然排解,我们先把能用的分出来,不能用的给我们上游做分解。第二阶段是,我们也会跟维修厂家签订协议,让他去回收。”李瑶说,当前沃特玛在电池回收方面主要是通过梯次利用的方式,这样能够降低电池生命周期的成本。

梯次利用的技术难度不高,几乎每家电池厂都可以做到,但挑选、成组的成本较高,其解决方式是实现模块化。如果梯次利用的成本能够控制好,还能够带动低速电动车市场的发展。“把梯次利用的电池包拆开,配上一个简易的管理系统,然后把它用到低速车上,从重量、行驶里程和充放电时间都比低速电动车原装备的铅酸电池有明显的优势。如果成本控制得好,其价格也接近于铅酸电池的价格。”李荐介绍。

从电池材料利用率的角度上来看,理论上是应该把电池中的所有成分都提炼出来。“但如何做到这一点,以及在回收过程中如何减少和控制污染值得研究。”李荐表示,目前一些国外的电池回收企业较为成熟。

以美国电池回收企业Toxco为例,其对特斯拉的 Roadster 电动汽车的动力电池组进行了回收,可回收 60%的电池组材料。Toxco采取的方式是在液氮环境下低温冷冻电池,然后用湿法冶金的方式拆开电池从而分离其中的材料。“这种方式需要大量的能耗,对于磷酸铁锂这样低值的材料来说,并不划算。”李荐表示,另一种路线是火法冶金。“能耗也比较高,但这个工艺‘胃口’很好,随便什么电池都可以放进去。目前我们国家的工艺仍以湿法冶金为主。”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孙晓东认为,梯次利用虽然能够降低电池使用周期的成本,但财务成本也会随之增加。

“如果一个电池组整个循环寿命可以做到5000次的话,比如,在电动汽车上针对高使用率的出租网约车,用五年,使用1500次的循环寿命,通过储能峰谷调节,再用五年,差不多使用3000次左右的循环寿命,还可以用在UPS上,最后做材料回收。但一个非常致命的问题是,随着时间年限拉得很长,财务成本会变得非常高。此外,在无法把握未来电池价格的走势情况下,你对后面的梯次利用不能贴现,当第一个用户就没有价值。”孙晓东认为,要把电池梯次利用和商业模式结合起来,换电模式可以作为一种选择。

相关机构预计按照相应的报废标准,2018年中国动力电池废旧回收市场将初具规模,回收企业即将迎来规模效益带来的盈利点。业内人士分析,虽然中国动力电池回收市场短期内难以实现突破性发展,但行业上下游一体化进程加速,可以预计,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将迎来广阔的市场前景。

我国陆续出台有关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的政策

自2012年起,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中规定:要加强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管理。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建立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管理体系,明确各相关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201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研究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政策,探索利用基金、押金、强制回收等方式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建立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

2015 年3月 ,《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规定,系统企业应会?同汽车整车企业研究制定可操作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再利用的方案。

2016年以来,工信部相继出台《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3个文件,明确废旧电池回收责任主体,加强行业管理与回收监管。

2017年5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拆解规范》(简称《拆解规范》)。这是以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为主导完成的国内首个关于车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国家标准,2017年5月12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公布《拆解规范》,并决定于2017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2018年2月26日,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加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产业发展。紧接着,3月5日,七部门又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中部区域等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以试点为中心,向周边区域辐射。

不少地方政府出台政策探索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上海:2014 年上海市发布《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要求车企回收动力电池,政府给予 1000 元/套的奖励。车企回收动力电池政府将补助 1000 元/套;

广州:2014 年 11 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提出在本市建立车用动力电池回收渠道,按照相关要求对动力电池进行回收处理。

北京:2016 年 1 月 27 日,以“合作创新、共谋发展”为主题的《汽?车有形市场未来发展趋势论坛》在北京召开。北京市科委双新处处长许心超在论坛上表示:对于中央提出的 关于新能源汽车不限行、不限购、不缴税的“3 不政策”,北京市均已落实;与此同时,北京动力电池回收问题可通过“3 个环节”有效解决。(1)车企是动力电池回收的第一责任主体。(2)退役的动力电池还可以梯次利用。(3)技术的革新使得废旧电池回收处理后利用率能达到 99%,且对环境无害。

深圳:2015 年、2016 年 9 月,深圳先后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和《深圳市 2016 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两项通知。要求由整车制造企业负责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强制回收,并由整车制造企业按照每千瓦时 20 元专项计提动力电池回收处理资金。对按要求计提了动力电池回收处理资金的,按经审计确定的金额 50%对企业给予补贴,补贴资金应专项用于动力电池回收。

2018年4月2日,深圳市又印发了《深圳市开展国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监管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动力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探索和实践。

《试点方案》指出,深圳计划到2020年,实现对纳入国家和地方购置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全生命周期监管,动力电池生产、使用、贮运、回收、利用各环节规范有序,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动力电池监管回收利用示范体系,形成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动力电池监管回收利用经验。

《试点方案》提出,深圳市将构建动力电池信息管理体系、建立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管理体系及动力电池梯级和再生利用产业体系。《试点方案》还明确了各责任单位落实 “如何利用政策、资金对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提供支持”的具体工作。为支持梯级利用和再生利用产业化,鼓励梯级利用企业围绕废旧动力电池余能检测、残值评估、快速分选和重组、安全管理等共性技术研究,支持再生利用各企业有价元素高效提取、材料性修复、残余物质无害化处置等先进技术开展研发攻关。

《试点方案》提出了完善动力电池回收押金机制。针对在本市备案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时按照单位千瓦时专项计提一定额度的动力电池回收处理资金。对计提了动力电池回收处理资金的企业,可按规定标准给予补贴资金,由企业在完成回收处理后依程序申请。据悉,该方案将于2018年6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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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继电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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