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20年形成年产动力电池10Gwh能力

2018-06-06 20:04:15 电池圈  点击量: 评论 (0)
意见稿指出,到2020年,全省形成年产50万辆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其中乘用车45万辆、商用车5万辆,形成年产动力电池10Gwh的能力,实现年销售收入1000亿元。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8年)

完成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顶层设计,形成全省联动推进机制。重点围绕滇中产业聚集发展,积极引进乘用车和重大配套项目,全力推进项目落地建设;加快布局和提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创造新能源汽车良好运行环境。

产业发展目标:争取新取得1家新能源汽车乘用车国家核准,新增1家新能源商用车资质,新开发产品10个以上;新引进1-2家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至少1家关键零部件企业开工建设,推进滇中新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

推广应用目标:全省推广新能源汽车3万辆以上,巩固公交电动化推广成果,在公务出行等领域实施推广示范运营项目。出台《云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省级财政对2016年推广车辆实施补贴。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制定全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详细布局规划,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主要州市及城际高速公路快充站建设。全年新建充电站50个以上,各类充电桩3万个以上,全省主要高速路初步形成充电网络。

(二)全面突破阶段(2019年)

重点围绕打造昆明新能源乘用车基地,合力保障项目建设进度,着力抓好电池等配套项目招商;进一步优化车辆推广使用环境,加快完善城市充电网络,加大新能源乘用车推广力度,积极引导私人消费。

产业发展目标:争取新2家新能源汽车乘用车取得国家核准和准入,乘用车规划产能达到10万辆/年,实现新能源乘用车本地生产,乘用车销售突破150亿元;另争取1-2个新能源整车在建项目,至少1个关键零部件企业开工建设,滇中新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基本成型。

推广应用目标:抓好国家和省级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落实,推动州市制定出台配套政策;全省推广新能源汽车6万辆以上,在网约车、城市物流等领域实施推广示范运营项目;省级财政对2017年推广车辆实施补贴。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新建充电站100个以上,各类充电桩5万个以上,全省主要高速路充电网络实现基本覆盖,实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示范项目。

(三)提质增效阶段(2020年)

围绕实现2020年云南新能源汽车千亿产业规模,统筹推进完成产业发展、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大任务,强化绩效考核,全面总结提升,形成新能源汽车绿色生产、绿色出行的云南发展特色。

产业发展目标:昆明(含滇中新区)成为我省新能源乘用车核心基地,新建项目全部建成投产,乘用车产能达到50万辆/年,形成乘用车、客车、专用车协调发展格局,电池等关键配套完善。曲靖、玉溪、楚雄、红河引进商用车,形成滇中城市聚集发展态势,全省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实现销售收入1000亿元。

推广应用目标:推广新能源汽车11万辆,完成三年推广20万辆新能源汽车目标;继续在网约车、城市物流、分时租赁等领域实施推广示范运营项目;省级财政对2018年推广车辆实施补贴。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新建充电站200个以上,各类充电桩8万个以上,主要州市政府所在地充电设施基本完善,基本满足各车新能源汽车无障碍充电,全省主要高速路充电网络实现全覆盖,实施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示范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省级工作推进机制。成立以省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常务副省长和分管副省长为副组长,省直主要职能部门为成员的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在省工信委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各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总结和部署工作,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定期细化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协作,主动作为,积极推进工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落实州市政府主体责任。各州市政府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责任主体,要参照省级模式,建立工作协调机构,明确牵头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加强工作督查,确保完成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各州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二)加大政策和财税扶持力度

全面落实现有扶持政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国家政策的执行力度,认真贯彻国家关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和车船税减免,新能源汽车不限行限购,充电基础设施用地,电价优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接网等扶持政策,对不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现有政策或规定,要及时清理。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拨付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相关奖补资金,确保资金安全,提升资金效益。省直有关部门和州市政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办发〔2016〕131号)和本方案要求,围绕推进产业发展、加快充电设施建设、促进市场推广,结合单位职能或地方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确保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产业扶持方面,整合财政已安排到各部门的相关产业发展资金、省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省先进装备制造业产业发展基金等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广应用方面,尽快实施《云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全省推广的新能源车辆进行省级财政配套补贴,省级财政补贴标准为同期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25%,鼓励州市及时出台配套补贴政策。充电设施建设方面,国家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财政补贴,应严格用于充电基础设施领域,分类研究制定针对不同类型充电基础设施的补助政策。加快制定《云南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工作方案》、《云南省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加快各领域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州市政府)

创新性制定我省特色政策。遵照国家相关扶持政策,借鉴其它省市经验做法,围绕打造“绿色能源牌”战略,着力研究制定我省特色政策。产业招商方面,对省政府确定的招商项目,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发〔2017〕5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办发〔2016〕131号)相关规定,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方面,地方政府应协调有关单位加大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支持力度,优先统筹解决公共充电设施新增建设用地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进一步简化现有建设用地改造、加装、新建充电设施的审批手续。充电收费价格方面,充分发挥云南清洁能源优势和电价优势,合理确定我省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费,对向电网经营企业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充换电站,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其它充电基础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差异化交通管理方面,加快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差异化交通管理政策。不限购新能源汽车;鼓励使用新能源标准化配送车辆,放宽对配送车辆的通行和停靠限制;在车辆上牌、年检、停车费、市政和景区特许通行等方面开设新能源汽车“绿色通道”。(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州市政府)

(三)狠抓工作落实

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国家和我省相关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增强资金扶持效果,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设施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州市政府)

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分解和考核办法,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广应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纳入节能减排、生态环保考核范围。(省政府督查室、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州市政府)

附件1:云南省各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任务表

附件2:云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主要任务

附件3:云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主要任务

附件4:云南省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任务

大云网官方微信售电那点事儿

责任编辑:继电保护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我要收藏
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