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激荡30年:1987:省为实体启幕

2018-09-26 18:53:51 《南方能源观察》 文华维  点击量: 评论 (0)
省为实体是第一轮电改产物,也是第二轮改革的源泉。

1987年9月,一连四日。

国家计委、经委、水利电力部在北京共同召开“加快电力发展与改革座谈会”。这是历史上管电的三个最重要的部门,分环节负责电力行业的规划、投资、建设、运行等。

坐在主席台的部委领导告诉台下30个省(自治区、市)的厅局长们,电力体制改革要启动了,要用改革的方法缓和电力供应问题,他们将会拥有更多的资金、更大的权力,也将背负更多的责任。

经过此前数年集资办电的试验,动及体制的改革已决意迈出。从更大的视野看,这个同家早已开启了变革的步伐,电力体制改革只是时代宏大叙述的一环。

一个月前的8月份,国务院在北戴河召开了数次会议,希望在五年之内把电力的供应紧张基本缓和下来。解决缺电问题,始终是上世纪年代最重要的议题之一。

数次会议之后,形成了几个路轻,一是划定电力基数,中央给各省市的电量就只有这么多,地方要用电要发展,只有靠本省规划。按照此后的说法,这是省为实体,自己对自己负责。

提出这些思路的是国家计委副主任黄毅诚,他的另一个身份是电力工业体制改革小组组长。

为了推动电力行业发展与改革,中央1986年批准成立了电力工业体制改革工作小组,这是公开信息可见的电力行业首个体制改革议事机构,第一轮真正意义上的电力体制改革由这个机构开始推动。 

地方承担更多责任,在当时看来是唯一能解决日渐严重的“电荒”的方法--中央钱少了,地方钱多了,地方也要分担办电的职责。这一条思路在此后几十年左右了中国电力工业的走向。

20世纪80年代,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实行了各种形式的财政地方承包制,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开始“分灶吃饭”。财政包干增加了地方政府扩大收入的动力,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由于分级承包,地方的财政收入逐年递增,而中央财政则日渐捉襟见肘。

在当时,比较理想的分配是这样的:国民收入的三分之一归中央,三分之一归地方,还有三分之一归企业。但是中央的财政收入已经达不到三分之一了。在北戴河会议上,有人提出,1987年已经下降到20%。

中央的钱少了,分给水电部用于办电的自然没法满尾电力建设需要。但是,在中央各个专业部委中,水电部的投资已经是最大的了,一年的投资就是9亿元。而其他一些部门,比如机械部、电子部、轻工业部等,一年的投资也就是两到三个亿。

但是这依然能满足快速增长的投资需求。在北戴河会议上,水电部和计委还在努力跟财政部谈,因为当年各个部的投资都在下降,电力部门认为核照当时形势电力投资不能下降,反而应该增加,但财政部表示无能为力,没有同意,因为“中央一级财政没钱”,“没钱什么事也别想办”。

在此前的职权划分中,办电是中央主导的事项。经济不断增长,电力需求持续旺盛,办电的资金却不能同步增长,电力紧张蔓延,部长家里被停电已不鲜见。

当时全国都步入缺电当中,1980年全国缺电400亿千瓦时,到了1986年扩大到700亿千瓦时,这一数字比当年所有农村地区总用电量还要高120亿千瓦时.

因为缺电,当年黑龙江用电大户在枯水期被迫停产3--5个月,大庆油田130台注水泵,冬天要停60台,完不成注水任务,以致影响了全国石油产量。强势的石油部门因此很恼火,“有些意见”。

新兴的经济省份广东则缺电160万千瓦,这一年就影响产值250亿元,在全国,这一数字达到千亿之多。珠三角地区很多企业建成后由于缺电而没法投产,建成之日就是停产之日,有些项日投产仪式由于有领导参加就实施临时供电,领导一走,工厂接着就停产,所以有的地方出现两次投产,地方和企业焦急又无奈。

原能源部总工程师、电力规划专家周小谦说,当时的情况是用电设备容量增长速度太大了,远高于发电装机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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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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