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进驻国家能源集团

2017-12-01 19:49:24 神华之声   点击量: 评论 (0)
11月28日,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正式进驻国家能源集团。监事会主席李克明出席见面会并作重要讲话。国家能源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乔保平作表态发言,集团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凌文主持会议,集团领导张国厚
11月28日,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正式进驻国家能源集团。监事会主席李克明出席见面会并作重要讲话。国家能源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乔保平作表态发言,集团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凌文主持会议,集团领导张国厚、高嵩、陈斌、卞宝驰、王树民出席会议。
 
李克明指出,国家能源集团是党的十九大召开后第一家重组并正式运作的大型重点骨干企业,是落实十九大报告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的具体举措,抓住了能源企业重组发展和能源革命推进的战略机遇期,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李克明强调,推进企业重组,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方针为遵循,做好各项工作。要一如既往配合好监事会工作,完善主管领导统一部署、专门部门组织实施、有关各方全力配合的支持配合工作体系,为监事会有效履职创造良好的环境。
 
乔保平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国家能源集团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指导思想,加强党的建设,推进企业改革发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和重组整合平稳推进。深刻认识国资委监事会对于监督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作用,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支持配合监事会工作融入日常组织管理体系之中,保证监事会的知情权,落实监事会的监督权。完善配合监事会的工作机制,加强与监事会的汇报沟通,为监事会提高履职效率,增强监督成效创造良好环境。
 
会上,监事会08办事处主任张振良宣读了国资委关于派驻国家能源集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的通知。
 
国资委派驻国家能源集团监事会成员,集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背景链接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
 
为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健全国有企业监督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国务院向其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派出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职权、行为规范等,依照《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2000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3号公布)的规定执行。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
 
主要履行4项职责
 
1 检查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2 检查企业财务,查阅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及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3 检查企业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等情况。
 
4 检查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可以采取4种方式
 
​ 1 听取企业负责人有关财务、资产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的汇报,在企业召开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会议。
 
2 查阅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
 
3 核查企业的财务、资产状况,向职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必要时要求企业负责人作出说明。
 
4 向财政、工商、税务、审计、海关等有关部门和银行调查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
 
监事会主席根据监督检查的需要,可以列席或者委派监事会其他成员列席企业有关会议。
 
 
上述内容来源:《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03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8号公布)、《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2000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3号公布)
 
原标题: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进驻国家能源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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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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