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说清“碳交易的前世今生”

2017-10-06 11:00:46 晶见  点击量: 评论 (0)
随着全国统一碳市场的临近,大家对碳交易的热情也高涨起来,不过对于长期从事电力行业各位同仁来说,对于为何以及如何进行碳交易可能还有些摸不着头脑,晶见特意整理了一份碳交易入门指南,希望能为您了解相关问
随着全国统一碳市场的临近,大家对碳交易的热情也高涨起来,不过对于长期从事电力行业各位同仁来说,对于为何以及如何进行碳交易可能还有些摸不着头脑,晶见特意整理了一份碳交易入门指南,希望能为您了解相关问题提供帮助 :)
 
 
 
碳交易起源于气候变化和国际谈判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问题日渐突出,环境问题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150多个国家制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这是国际社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第一个基本框架。
 
1997年,《框架公约》缔约方第三次会议在日本东京通过了该公约的补充条款,即《京都议定书》,同时建立起三个旨在减排温室气体的合作机制---国际排放权交易(IET)、联合实施机制(JI)以及清洁发展机制(CDM)。
 
2015年12月12日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通过的《巴黎协定》是应对气候变化的第三个里程碑式的国际法律文本,即在2020年《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结束后,各国将以自下而上式的“国家自主贡献”(INDC)的方式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而不再进行自上而下式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的强制性分配。
 
碳交易来源于《京都议定书》中提出的用市场机制减少以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的排放,也就是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商品进行交易。因此碳市场是一个政策驱动的市场,国内国际政治和制度变化会对其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碳交易的实现方式为:所有被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企业,都将在上一年度获得政府发放的一定量的配额,如果企业的配额大于实际排放量,则企业多余的配额可以拿到碳市场上去出售;反之,企业就需要从碳市场上购买配额。
 
 
 
我国碳市场的目标与前期探索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和温室气体排放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节能减排的巨大压力。
 
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前夕,温家宝总理向全球与会代表承诺,中国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05年下降40%-45%;
2015年9月,中美双方发布关于气候变化的联合声明,中国计划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将努力早日达峰,宣布将在2017年启动全国碳市场;
《“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我国最早通过《京都协议书》下的CDM机制参与国际碳市场,即将经认证的碳信用产品卖给发达国家获得收益,但近年来CDM机制已经逐渐衰落。因此我国开发了CCER(核证自愿减排量)机制,自愿减排项目减排量经备案后可在备案的交易机构内交易。
 
碳交易的两种形式分别是CCER交易与碳配额交易,CCER与目前的绿证交易一样属于自愿减排,以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交易前提,因此成交量较小。
 
在碳配额交易方面,我国也已经进行了一系列探索与尝试:2011年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北京、上海、广东、深圳、湖北、重庆、天津7个碳交易试点;2013年6月深圳碳市场运行并交易,其他试点也陆续启动。各试点都支持CCER抵消机制,比如深圳试点规定:“一份核证自愿减排量等同于一份配额,最高抵消比例不高于管控单位年度碳排放量的百分之十”。
2013至今碳市场行情,图注为2017.9.25各交易所成交量与成交价
几年来各试点运行平稳,截至2016年底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1.18亿吨,累计成交金额25.69亿元,平均成交价格21.778元/吨,碳交易规模呈逐年扩大趋势。试点碳市场积累了很多优秀经验,比如湖北和上海试点推出了碳配额现货远期产品、碳金融应用不断创新等。
 
但试点碳市场也存在市场活跃度低,交易集中在履约期月份、跨部门监管机制尚未建立等问题,且各试点虽然设计框架类似,但政策细节各有特点,其交易相互独立,未来如何与全国碳市场衔接也是一大问题。
 
 
 
我国碳市场建设路线图
 
 
中国碳市场的建设思路参考欧盟的经验,也分为第一阶段的试点市场时期(2013-2016),第二阶段的全国碳市场建设发展期(2017-2020),以及第三阶段的全面运行期(2020年后),计划于2020年后取消免费配额,碳价提高到100元/吨CO2并逐步上升,承担全球温室气体减排的核心作用。
 
根据2016年发布的《“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2017年启动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覆盖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和航空等8个工业行业中年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但由于数据搜集困难,第一阶段可能只纳入电力、水泥和电解铝这三个数据较好的行业,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纳入其他行业,且第一阶段只针对二氧化碳这一种温室气体。
 
配额分配初步采取“基准线法+预分配”的方式,其中电力行业的排放基准根据发电机组的压力、容量和燃料分为11类。配额分配以2015年的产量为基准,初始分配70%的配额,在核算出实际产量后进行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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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电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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