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一扒电网公司与增量配电业主的关系

2017-08-30 09:07:14 中小配电企业联盟  点击量: 评论 (0)
增量配电改革中,电网公司作为配电网的传统运营者、调度者和增量配网电源供应者,是市场各方都绕不开的重要一方。同时,电网公司明确表示积极参与增量配电投资业务竞争。电网公司有丰富的运营经验、专业的技术团
增量配电改革中,电网公司作为配电网的传统运营者、调度者和增量配网电源供应者,是市场各方都绕不开的重要一方。同时,电网公司明确表示积极参与增量配电投资业务竞争。
 
电网公司有丰富的运营经验、专业的技术团队和雄厚的资金实力,有天然的优势,但也存在一些劣势,例如:安全生产责任重而运营机制保守、管理层级多而市场决策不灵活等。
 
从“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角度分析,电网公司积极争取投资增量配网理所当然;从“鼓励混改”角度分析,电网公司提出以混合所有制方式运营增量配网,符合国家政策要求;但是,从“改革试点”角度分析,业主的差异化、多样化才是改革者希望看到的局面。
 
在此,小编简单梳理了电网公司参与增量配网的几种情况:
 
电网公司绝对控股
 
在一个试点项目中电网公司的股份大于50%,该模式的优势是:股权结构稳定,能较好的履行社会责任,有利于配网长期稳定运营;劣势是:可能会延续电网公司传统的体制机制,不利于效率的提升和模式的创新,不利于发挥其余股东监督和参与公司管理的作用以及改革样本的有效培育,也难以实现多元主体优势资源整合。
 
南京江北新区玉带片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采用的是这种模式。拟成立的配售电公司中,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南京供电公司,占股51%;南京化学工业园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占股15%;华能江苏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占股15%;社会资本方占股19%,其中电力建安类资本占股10%,其他能源类民用资本占股9%。
 
电网公司相对控股
 
在一个项目中电网公司拥有最多股份,但是其股份小于50%,该模式的优势是:有利于业主的多元化,降低配网运营风险,为配网增值服务的拓展提供便利;劣势是:股权分散,当股东间发生意见分歧时,不利于公司快速决策和灵活应对市场变化。
 
贵安新区和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增量配电改革试点项目采用的是这种模式,其中贵安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中,贵州电网公司占股40%,贵安新区管委会下属投资公司占股30%,社会资本占股30%;
 
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中,南方电网全资子公司深圳供电局占股41%,招商地产占股36%,中广核全资子公司深圳能之汇投资有限公司占股10%,文山电力出资占股8%,深圳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占股5%。
 
电网公司参股
 
在一个试点项目中电网公司股份较少属于从属地位,该模式中社会资本有相对决策权,有利于运营创新和业务拓展。同时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电网公司能将其丰富的运维经验和成熟的技术引进试点项目的话,增量配网的建设和运营会得到保障,特别是在项目初期。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增量配电改革试点项目采用的是这种模式,粤桂配售电有限公司中粤桂能源有限公司占股40%,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占股20%,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占股20%,广西能源联合售电有限公司占股10%,上海博辕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占股8%,广西汇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占股2%。
 
无电网公司股份
 
这种模式的优势是:社会资本会有更大的自主空间,有利于市场主体的培育和运营模式的创新;劣势是:社会资本会承受较大的资金和运营风险,其配网建设和运营将经受严峻考验。
 
江苏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改革试点项目属于这个模式,吕四港配售电公司由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启东吕四港开发区三方合资共建,股权比例尚未公布。 
 
一个试点项目业主资本组合的确定,必然是各方利益博弈、妥协的结果,究竟那种资本组合更适合增量配电业务,更有利于降成本、促发展,还需要市场来验证。
 
改革试点就是要突破原有的思维框架,鼓励大胆尝试和创新,培育出多元化和差异化的改革样本。在此过程中,电网公司谋求完全控股和完全排斥电网公司竞选业主都是不理智的行为。
 
电网公司应改变原有的思维模式,以市场化的姿态进入增量配网,发挥其经验、技术、资金等优势,并借此改变自身的体制机制弊端,优化自身管理模式,用电改的“大改革”促进自身的“小改革”。非电网企业应克服对电网公司的抵触,要用合作、开放的心态和市场、发展的眼光来推进试点,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改革的裁判权属于市场,让市场来检验改革的成效。“大浪淘沙”,留下来的才是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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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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