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丨广东省电力体制改革路线回眸

2017-08-08 10:40:04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作为全国首个允许售电公司参与竞争交易的省份,广东省电力体制改革始终走在全国前端,也受到了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目前,广东电力市场主体达到3560家,其中电力用户3191家,发电企业60家。售电公司共发布了10批
作为全国首个允许售电公司参与竞争交易的省份,广东省电力体制改革始终走在全国前端,也受到了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
 
目前,广东电力市场主体达到3560家,其中电力用户3191家,发电企业60家。售电公司共发布了10批目录名单,数量增至331家。
 
广东省被批准为售电改革试点后,以售电侧改革作为此次广东电力体制改革的切入口,电力市场机制也在不断的健全。2016年3月,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拉开了我国首次有售电商参与的集中竞价活动序幕,2016年,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共组织了8次交易,包括1次年度协商交易和7次月度集中竞争交易,直接交易电量累计440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用电量8%,其中,月度集中竞争电量160亿千瓦时,双边协商交易交易电量280亿千瓦时。
 
2017年上半年,广东已进行了7次月度集中竞争交易、1次线上发电合同转让集中交易、1 次双边协商等交易,电力市场累计直接交易电量已达941亿千瓦时,每一次交易都备受瞩目。可以看出,广东省在相对完备的市场规则框架及售电公司积极参与下,市场规模快速增长。
 
2017年上半年,广东的电力市场进展如何?又发生了哪些电改大事件?小编带你来捋一捋。
 
市场主体准入与退出
 
(一)售电公司准入: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2.资产:2000万以上。
 
拥有10名及以上专业人员,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专业知识,具备电能管理、节能管理、需求侧管理等能力,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至少拥有一名高级职称和三名中级职称的专业管理人员。
 
(二)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准入:
 
1.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其注册资本不低于其总资产的20%。
 
2.增加与从事配电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营销人员、财务人员等,不少于20人,其中至少拥有两名高级职称和五名中级职称的专业管理人员。
 
3.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具有五年以上与配电业务相适应的经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者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三)电力用户准入:
 
电力用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法人单位授权内部核算的独立机构用户,其授权法人单位应满足上述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单位能耗、环保排放达到国家标准。拥有自备电源的用户应按规定承担国家依法合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与产业政策相符合的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
 
(四)市场主体准入程序:
 
市场主体资格采取注册制度,不实行行政审批。市场主体对照准入条件,按照“一注册、一承诺、一公示、四备案”的程序,列入政府市场主体目录后即可获得参与市场资格,在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后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承诺、公示、注册、备案应该遵循自主自愿、公平诚信、公开管理、科学监管的原则。
 
1.广东电力交易中心负责广东省内售电公司注册服务。符合准入条件的售电公司赴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办理注册,获取交易资格。
 
2.符合准入条件的售电公司应向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提交相关资料,主要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资产证明、从业人员资质、经营场所和设备、可以提供购售电服务的财务状况、技术条件、信用情况等基本信息,同时做出履行购售电合同、遵守市场秩序、保障供电服务等义务的书面信用承诺。申请从事配电业务的售电公司还需提供配电网电压等级、供电范围、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等相关资料。
 
3.广东电力交易中心通过“信用中国”网和广东电力交易平台(https://pm.gd.csg.cn)将售电公司信息、相关资料和信用承诺向社会公示1个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售电公司纳入自主交易市场主体目录,并在“信用中国”网和广东电力交易平台(https://pm.gd.csg.cn)上全部公开,实行动态管理。
 
(五)市场主体退出:
 
1.市场主体依法被撤销、解散的或依法宣告破产、歇业的,企业违反信用承诺且拒不整改或信用评价降低为不适合继续参与市场交易的,被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对其他领域失信行为做出处理,并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的,由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组织调查确认,强制退出市场,并不得再进入市场。
 
2.售电公司因运营不善、资产重组或者破产倒闭等特殊原因退出市场的,应提前至少45天通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电力交易中心以及电网企业和用户等相关方。退出之前,售电公司应将所有已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履行完毕或转让,并处理好相关事宜,否则不得再参与市场。
 
3.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申请自愿退出时,应妥善处置配电资产。若无其他公司承担该地区配电业务,由电网公司接收并提供保底供电服务。
 
4.电力用户无法履约的,提前45天书面告知电网企业、相关售电公司、广东电力交易中心以及其他相关方,将所有已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履行完毕或转让,并处理好相关事宜。
 
交易方式
 
发电企业可采取双边协商交易、竞争交易或其他类型交易向电力大用户或售电公司售电。
 
售电公司可以采取向发电企业协商购电、通过竞争交易市场购电、向其他售电公司购电等多种方式在电力市场购电。
 
用户应全电量参与电力市场,大用户可自主选择向售电公司或发电企业购电,一般用户必须全电量进入市场,只可选择一家售电公司购电。拥有分布式电源或微网的用户可以委托售电公司代理购售电业务。
 
结算方式
 
交易机构根据市场主体签订的交易合同及现货平台竞争交易结果和执行结果,出具电量电费、辅助服务费及输电服务费等结算凭证。
 
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售电公司和用户应根据市场交易规则,按照自愿原则签订合同。
 
直接参与市场的大用户结算,其价差电费由电网企业在其应缴电费中抵扣。
 
与售电公司有委托协议的用户按照电网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三方合同约定向电网企业缴费,电网企业向电力用户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电企业按照交易结果从电网企业获取上网电费,向电网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电网公司按实际购售电合同履行情况,向售电公司支付或收取价差电费,售电公司向电网公司开具或获取相应的增值税发票。
 
交易价格
 
市场交易价格可以通过双方自主协商确定或通过集中撮合、市场竞价的方式确定。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三部分组成。输配电价由政府核定,暂未单独核定输配电价时,可按现行电网购销价差作为电力市场交易输配电价。
 
偏差考核
 
正偏差结算:
 
允许正偏差范围(2%)外的偏差电量按月度集中竞争交易成交价差绝对值结算,即按照2倍的月度集中竞争交易成交价差绝对值进行考核。
 
负偏差结算:
 
允许负偏差范围(-2%)外的偏差电量按月度集中竞争交易成交价差绝对值的3倍结算,即按照2倍的月度集中竞争交易成交价差绝对值进行考核。(其实正偏差、负偏差都是罚两倍,负偏差看起来好像罚了三倍,是成交电量客户实际上没有用完,而成交电量已经享受了月度成交价差,要把这部分吐出来,再加两倍罚款,就是三倍了。实际上本质是两倍罚款。)
 
若电力大用户次月用电需求小于双边协商交易电量情况,则差额部分按照月度集中竞争交易成交价差绝对值进行考核。
 
偏差量:
 
偏差量=实际用电量-交易电量
 
偏差费用=偏差量*月度出清价
 
考核量:
 
考核量=|实际用电量-交易电量|-交易电量*2%
 
考核费用=考核量*|月度出清价|*2
 
考虑免考核后考核量:
 
考核量=|(实际用电量-免考核用户实际用电量)-(交易电量-免考核用户的参考电量)|-(交易电量-免考核用户的参考电量)*2%
 
结算方式电力用户通过市场交易所获得的价差在次月电费结算中,以退补电费的形式直接抵扣。售电公司收益由电网公司负责结算。用户与售电公司之间不发生直接交易。
 
交易情况
 
截至今年6月底,广东电力市场累计直接交易电量已达941亿千瓦时。
 
月度集中竞争交易:

★2月,总成交电量129912.0万千瓦时。供应方边际成交申报价差-216厘/千瓦时,需求方边际成交申报价差-75厘/千瓦时,统一出清价差为-145.5厘/千瓦时。
 
★3月,总成交电量为21.64亿千瓦时,供应方边际成交申报价差-245.9厘/千瓦时,需求方边际成交申报价差-133厘/千瓦时,统一出清价差为-189.45厘/千瓦时。
 
★4月,总成交电量为202656,9万千瓦时。供应方边际成交申报价差 -120.0厘/千瓦时,需求方边际成交申报价差-83.0厘/千瓦时,统一出清价差为-101.50厘/千瓦时。
 
★5月,总成交电量为246376.2698万千瓦时。 供应方边际成交申报价差-60.0厘/千瓦时, 需求方边际成交申报价差-30.0厘/千瓦时, 统一出清价差为-45.00厘/千瓦时。
 
★6月,总成交电量为248057.0614万千瓦时。供应方边际成交申报价差-51.3厘/千瓦时, 需求方边际成交申报价差-45.0厘/千瓦时, 统一出清价差为-48.15厘/千瓦时。
 
★7月,总成交电量为282033.1052万千瓦时。供应方边际成交申报价差-197.0厘/千瓦时,需求方边际成产申报价差-33.0厘/千瓦时,统一出清价差为-115.00厘/千瓦时。
 
★8月:总成交电量初步为 324901.8 万千瓦时。供应方边际成交申报价差-46.0厘/千瓦时,需求方边际成交申报价差-35.0厘/千瓦时,统一出清价差为-40.50厘/千瓦时。
 
★837.05亿千瓦时——1月6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17年双边协商交易成交情况的通告》。最终成交187项,成交电量837.05亿千瓦时,平均差价-0.0645元/千瓦时,释放约54亿的红利。
 
★7.73亿千瓦时——6月23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组织了首次线上发电合同转让集中交易。出让方共有13家发电企业参与申报,受让方共有21家发电企业参与申报,总成交电量7.73亿千瓦时,总平均成交价为312.7厘/千瓦时。
 
★801亿千瓦时——完成西电东送电量801.7亿千瓦时,超过年度计划79亿千瓦时,有效落实了国家西电东送战略。
 
★148亿千瓦时——累计增送云南富余水电148.2亿千瓦时,有效促进了云南富余水电消纳。
 
★80亿千瓦时——根据贵州煤电供应紧张形势,累计减送贵州电量80亿千瓦时,有效保障了贵州电力供应。
 
电力市场主体情况
 
截至8月,广东电力市场主体共3560家,其中电力用户3191家,发电企业60家。售电公司共发布了10批目录名单,数量达到了331家。
 
2017年上半年广东电改大事件
 
2017年1月19日——广东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印发。
 
2017年3月——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成立。
 
依照《广东电力交易机构组建方案》,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按照股份制公司模式开展组建,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6月挂牌,2017年3月正式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广东电网以70%的占股处于绝对控股地位,省内发电、售电等其他市场主体和第三方机构参股。
 
6月7日——广东电力市场反垄断联合执法机制出台。
 
6月7日,南方能源监管局、广东省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广东电力市场反垄断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通知》,通知中称:参与广东电力市场交易的市场主体应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加强自律,不得达成实施价格垄断协议、操纵市场交易价格;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其他市场主体的合法利益。
 
建立电力市场运行监测机制。南方能源监管局将加强对电力市场情况的监测,监测内容包括市场力、电力市场价格、非正常报价及非正常行为影响到市场价格等。
 
建立电力市场违规信息共享机制。南方能源监管局和广东省发改委受理有关广东电力市场价格垄断行为的投诉举报信息,及时通报共享。
 
建立电力市场违规信息会商机制。定期对电力市场运行情况和价格投诉举报情况进行会商,制定电力市场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2017年7月10日——调整电价。
 
2017年7月10日,广东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调整销售电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除深圳市外的大工业电度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电度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2.33分(含税,下同),广东电网公司对深圳供电局的售电关口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33分,深圳市的销售电价调整方案另行公布。
 
7月14日——广东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成立。
 
7月14日,广东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选举暨成立大会在广州召开,推选售电企业类别和发电企业类别代表,推选首任秘书长,正式成立广东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包括电网企业代表2名,发电企业代表2名,电力用户代表2名,售电企业代表2名,独立代表1名。
 
7月1日——广东省首部电力法规正式落地。
 
自7月1日起,广东省首部关于供用电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广东省供用电条例》正式生效施行,《条例》的最大看点在于有效解决了供电企业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的六大“顽疾”:电力行政执法长期缺位、电网建设用地难、电力设施常遭破坏、供电设施与受电设施的安全由谁维护、窃电调查取证难且手段存在争议、依法停电“两难”窘况。
 
2017年7月13日——广州电力交易服务收费。
 
2017年7月13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电力交易服务收费工作的通知》,通知中称,从2017年6月1日起实施收费。
 
收费项目:交易手续费、注册费、年费。
 
收费对象包括注册费和年费收费对象为在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注册的所有市场主体。
 
交费手续费收费对象为在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参与各种交易的买、卖方。
 
收费标准:交易手续费以成交电量为计算基数(含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等非物理交易),其中,送电方取上网电量为成交电量,受电方取落地电量为成交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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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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