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购售电意向性协议的公告

2017-05-16 11:18:15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点击量: 评论 (0)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关于签署购售电意向性协议的公告,一起来看公告全文: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购售电意向性协议的公告2017年5月,根据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开展省内工业园区企业委托售电公司参加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关于签署购售电意向性协议的公告,一起来看公告全文: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购售电意向性协议的公告

2017年5月,根据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开展省内工业园区企业委托售电公司参加参与直接交易的通知》(赣能运行字[2017]44号)及相关补充通知要求,公司就省内工业园区企业电力直接交易事项分别与江西省天然气(赣投气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投气通”)和江西和惠配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惠公司”)签订《购售电意向协议》,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交易概述

省内工业园区企业直接交易是由售电公司代理园区电力用户与江西省内火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交易原则按照双边协商为主、集中撮合为辅。经综合考虑各方合作意愿、市场综合实力及长期合作关系的建立,公司就江西省内园区企业电力直接交易购售电事项分别与赣投气通及和惠公司签订《购售电意向协议》,确定合作意向。上述公司均已取得合法售电资格,具备开展电力交易的购售电资格,符合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售电侧交易主体准入条件。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公司名称:江西省天然气(赣投气通)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迪明

注册资本:86,776.60万人民币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昌南新城抚生路6666号

经营范围:天然气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压缩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的投资、开发、批发(贸易无仓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2月10日)及利用;天然气加气站的投资与管理;售电、配电业务,分布式能源项目开发管理、规划设计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利用;新能源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天然气工程的建设、安装、施工及维修;电力工程设计,电力水利工程施工,电力设备安装、销售、维护,燃气管道的采购、防腐及销售;燃气设备的生产、销售及配套服务;成套设备的租赁;信息咨询服务;贸易代理服务;天然气的其他相关业务;天然气运输业务及相关服务;压缩天然气(CNG)和液化天然气(LNG)的建设、管理、经营及销售(仅限分支机构持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赣投气通系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系同一控股股东,是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法人。

(二)公司名称:江西和惠配售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杞

注册资本:8,180万人民币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新街镇(江西省建筑陶瓷产业基地内)

经营范围:电力销售;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电力设备及器材的销售、租赁;电力设备的运行维护;新能源开发和应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和惠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协议内容介绍

公司本次分别与上述两家公司签订的协议为合作意向协议,仅作为各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所商定事项仅作为各方今后业务战略合作的意向文本,协议内容不涉及交易的具体金额和数量,不构成协议双方互相追究违约责任。意向合作方式为:

(一)公司下属丰城二期发电厂所出售的园区企业直接交易电量,市场同等价格下应优先考虑售电公司方的购电需求;

(二)售电公司方所购入电量,市场同等价格下应优先于公司所属丰城二期发电厂处购入。

公司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将分别与售电公司方另行商洽并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由于赣投气通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赣投气通的购售电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赣投气通签订的《购售电意向协议》;

(二)公司与和惠公司签订的《购售电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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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电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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