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布2017年度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相关交易信息

2017-01-25 11:03:03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关于公布2017年度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相关交易信息的通知省直接交易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各中央发电集团浙江分公司,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各市经信委、供电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根据《浙江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
关于公布2017年度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相关交易信息的通知
 
省直接交易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各中央发电集团浙江分公司,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各市经信委、供电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根据《浙江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实施方案(试行)》(浙经信电力〔2014〕453号)和《2017年度浙江省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方案》(浙经信电力〔2017〕6号)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交易信息予以公布,请据此开展本次直接交易相关试点工作。
 
一、发电企业可直接交易电量
 
享有优先发电权的发电企业,参与本次试点电量(省内发电企业为上网电量,省外发电企业为送我省落地电量,下同)计291.48亿千瓦时,具体名单和参与试点电量详见附件1。其他发电企业参与本次试点电量限值计1266.91亿千瓦时,具体名单和可直接交易电量限值详见附件2。各发电集团燃煤电厂(不含2017年新投产机组和未正式明确送我省电量的机组),参与本次试点电量限值及装机容量详见附件3。
 
二、发电企业申报价格
 
发电企业参与本次试点集中竞价的申报价格(省内发电企业为上网电价,省外发电企业为送我省落地电价),均含税、环保电价(脱硫、脱硝、除尘)。根据浙江省经信委、物价局《关于我省2016年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征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的复函》(浙经信电力便函〔2017〕1号),本次直接交易出清电价中,不再另行向省内燃煤发电企业征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
 
三、其他
 
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具体负责本次试点集中竞价组织、相关电量折算、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配对、组织直接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签订等工作。本次试点涉及省外的相关工作,请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国家电网华东分部给予协助支持。
 
附件:1. 享有优先发电权的发电企业参与试点电量
 
2. 不享有优先发电权的发电企业参与本次试点电量
 
限值
 
3. 各发电集团燃煤电厂参与本次试点电量限值及装
 
机容量
 
省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
 
(省经信委代章)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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