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提高新能源消纳比例

2023-12-13 09:57:10 中国电力报作者:朱碧琳  点击量: 评论 (0)
12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若干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大力推动增量配电网规划建设,鼓励电...

12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若干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大力推动增量配电网规划建设,鼓励电网企业与地区国资能源投资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合资共建增量配电网。制定增量配电网消纳新能源实施细则,探索增量配电网提高新能源消纳比例的相关机制,完善增量配电网内新能源运行管理、市场交易政策。同时,要积极完善产业、新能源、电网一体化布局,促进新能源资源要素高效配置。以系统观念统筹实施产业、新能源、电网规划布局顶层设计,实施关键领域技术改造和机制创新,促进新能源、电网等各类基本要素有效配置,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通知》明确,要规划建设新型独立储能电站,推动储能发挥新能源消纳作用。制定储能容量补偿机制,完善储能调度运行机制及电力市场交易机制。在电网侧布局建设新型独立储能电站,鼓励新能源配建储能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转为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到2025年底,电网侧储能规模达到300万千瓦以上,电源侧储能规模达到600万千瓦以上。此外,积极开展抽水蓄能电站规划评估论证,在具备水资源、生态环保等条件地区,新能源富集地区推动一批抽水蓄能电站纳入国家规划。推动在建抽水蓄能项目加快建设速度。到2030年,全区建成抽水蓄能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开工建设抽水蓄能电站规模达到1500万千瓦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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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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