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配额制第三版征求意见稿以绿证交易替代部分补贴被指有望缓解两大痛点

2018-12-12 10:29:54 中国能源报 作者:徐丽萍  点击量: 评论 (0)
11月1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征求《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通知》意见的函,这是继今年3月、9月之后,配额制第三次征求意见。根据规定,可再生能源配额考核拟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进行,2019年度配额指标将于2019年第一季度另行发布。酝酿已久的配额制政策落地在即

11月1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征求《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通知》意见的函,这是继今年3月、9月之后,配额制第三次征求意见。根据规定,可再生能源配额考核拟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进行,2019年度配额指标将于2019年第一季度另行发布。酝酿已久的配额制政策落地在即,引发业内持续热议。

文件明确各主体的责任和义务,舆论肯定其保障新能源行业健康发展。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包括对电力消费设定可再生能源配额,按省级行政区域确定配额指标,各省级人民政府应承担配额落实的责任,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应协同承担配额义务,电网企业应承担经营区配额实施责任,电力交易机构应做好配额实施与电力交易衔接等。申万宏源指出,配额制的出台将为新能源发展增添一大驱动力,从地方政府、电网公司的角度,形成新能源发电量、输电量的考核压力,从而鼓励新能源的发展。不过,《证券日报》援引部分业内观点认为,各省按年度制定配额,并无远大目标,相对较保守。

首提激励性指标获关注,旨在鼓励各省超额完成目标。文件首次提出“对各省级行政区域规定的应达到的最低可再生能源比重指标为约束性指标,按超过约束性指标10%确定激励性指标”,《上海证券报》《中国能源报》等媒体均注意到这一新“动作”。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副主任陶冶解释称,激励政策的初衷是希望大家更好地完成指标。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认为,激励性指标的出现是一大亮点,对各方有一定的激励作用。国盛证券、浙商证券等机构也表示,奖励机制和激励性指标的设立有望鼓励具备条件的省份自行确定更高的可再生能源比重指标,超额完成消纳目标。

取消“配额补偿金”,解读认为其不代表处罚弱化。惩罚措施方面,上一版征求意见稿曾提出,未完成配额考核的,要收取配额补偿金,并制定了严格的考核细则。这一版则对未完成配额的市场主体不再明确罚款的核算办法,而是改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将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予以联合惩戒”。陶冶表示,不罚款不是没有经济上的惩罚,联合惩戒不代表处罚弱化,反而是加强了考核力度。国家发改委正牵头建立电力市场信用评估系统,没有完成配额就是严重失信的表现,必然带来经济上的损失和相应惩罚。

交易机制简化,配额制结合绿证,被指有望缓解消纳和补贴两大痛点。此次征求意见稿采用了现有绿证,同时直接考核实际消纳电量,解决了上一版中两种“绿证”并存加大管理难度的问题。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袁家海提出,可再生能源交易机制较此前两版更为简化,更加突出政策出台初衷,选择了现实中更加可行的路径,降低了各方阻力。业内普遍认为,第三版征求意见稿将有助于盘活现有绿证市场,给补贴缺口带来补充。微信公众号“光伏时代”指出,以绿证交易替代部分补贴,缓解了补贴资金压力,也为发电企业提供通过市场化交易手段快速回笼资金的方式。

风电、光伏行业认为配额制利好行业发展。此次征求意见稿发布,不少风电、光伏企业均表示,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落地将给行业带来利好。具体来看,从完全的处罚变为奖优罚劣相结合,责任主体完成配额的动力将更大,业内预估电网公司会放宽可再生能源的准入门槛;此外,随着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将拥有更多的市场交易话语权,收购价格提高或将成为大概率事件。

此外,对于征求意见稿中部分未详细规定的细节,舆论希望后续出台相应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予以进一步明确。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度落地在即,如何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规范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乱象,推动可再生能源行业健康发展,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业内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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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仁德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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