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补足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接受差额补足方:中信证券-中国电建工程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工程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国君-中国电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绿色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与工程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合称“专项计划”)。
本次差额补足金额:工程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2.5亿元人民币,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储架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其中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公司须对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概述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后续工作计划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在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内分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开展前述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董事会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审批有关发行事宜。公司董事长于2018年10月26日作出决定,同意公司发行专项计划,并同意由公司为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差额补足的具体内容以公司向专项计划管理人出具的差额补足承诺函为准。
2018年12月7日,国君-中国电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绿色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预期到期日为产品设立日起满18个月的对应日,发行总额为7.47亿元人民币,其中,优先级发行总额为7亿元人民币、次级发行总额为0.47亿元人民币。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1、工程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工程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称为“中信证券-中国电建工程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管理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始权益人为公司,基础资产为公司持有或自子公司受让的工程类应收账款,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2.5亿元人民币(具体发行规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占比及认购安排可根据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情况在授权范围予以调整),期限不超过3年(可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环境确定,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且不超过二百人,增信方式为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及次级分层、公司向计划管理人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并承担补足义务及其他必要的增信措施(根据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环境选择)。
2、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称为“国君-中国电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绿色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管理人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始权益人为公司,基础资产为公司持有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储架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其中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具体发行规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占比及认购安排可根据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情况在授权范围予以调整),期限不超过3年(可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环境确定,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且不超过二百人,增信方式为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及次级分层、公司向计划管理人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并承担补足义务及其他必要的增信措施(根据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环境选择)。
三、差额补足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向工程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中信证券-中国电建工程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补足承诺函》(名称及具体内容可能根据交易需要调整,以最终签署版本为准),其主要内容如下:
1)差额补足:公司为该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2)差额补足承诺期间:自承诺函生效之日起(含该日)直至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所有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清偿完毕。
2、公司拟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国君-中国电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绿色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支付承诺函》(名称及具体内容可能根据交易需要调整,以最终签署版本为准),其主要内容如下:
1)差额支付:公司为该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2)差额支付承诺期间:该承诺函自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公章且该专项计划设立日起生效,若计划管理人宣告专项计划设立失败,则自动终止且自始不产生效力。
四、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意见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2018年10月26日作出的董事长决定,公司设立专项计划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融资能够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工程类应收账款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作为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收益稳定、整体风险较低,公司实际承担差额补足的可能性较小;此外,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提供相关增信措施能够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发行专项计划并由公司为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的担保余额为75,724.96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96%;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6,079,169.09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7.13%;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董事长决定。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仁德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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