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西、湖南、湖北、河南、江西直购电十年总结

2017-02-13 20:28:45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华南地区广东2006年,广东省启动了台山直接交易试点工作,由台山电厂与当地六家企业直接交易,年直接交易电量约2亿千瓦时。2013年8月9日,广东省经信委组织召开广东省电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扩大试点启动工


2010年5月12日,河南省全面取消了直购电量优惠电,直购电暂停。
 
2014年2月12日,河南能监办、河南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河南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暂行办法》,重新启动大用户直购电。
 
截至2014年11月底,河南省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企业分别是:新乡宝山电厂和华星制约,华能沁北电厂和豫光金铅,华润首阳山电厂和中硅高科、林丰铝电,华润登封电厂和林丰铝电,累计完成直购电交易电量57.41亿千瓦时。
 
江西
 
2013年,江西省组织发电企业与赛维公司开展交易,合计交易电量3.30亿千瓦时,电厂交易平均电价为407.2元/千千瓦时。
 
2014年1月9日,江西省能源局印发《江西省2014年度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实施方案》,规定2014年电力直接交易试点规模总量(用电量)初步安排20亿千瓦时,电力用户年度交易电量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千瓦时,不高于2亿千瓦时且不高于上一年度用电量(不含自发自用电量)的60%;发电企业年度累计交易规模不高于5亿千瓦时,其设备利用小时数(含交易、代发、外送等电量)原则上不高于5600小时。参与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可与多个电力用户进行交易;电力用户只能与一家发电企业进行直接交易。
 
2014年11月28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办法(试行)》,参与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机组年度发电利用小时数原则上不超过5600小时,单个电力用户交易电量暂定不超过5亿千瓦时;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依据年度实施方案进行存量或增量交易。并探索投产3年以上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进行增量交易,探索用电量在5亿千瓦时以内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进行全电量交易。
 
2015年2月,江西省能源局公示了2015年电力直接交易资格名单,有11家发电企业和26家用电企业入围,2015年江西省电力直接交易的规模初定为25亿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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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大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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