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推进实施 电力市场大步迈向有效竞争

2017-02-13 20:12:00 中国经济导报 作者:季晓丽   点击量: 评论 (0)
我国已是世界最大能源生产消费国,但能源市场发育尚不健全。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增速放缓,电力需求也随之下滑,用电淡季部分电厂负荷仅为50%左右。但从另一方面讲,电力供应不再偏紧甚至阶段性供大于求,也为推进


发电企业此次也在售电业务中分得一杯羹。“发电企业向产业链下游延伸实现发售一体化,能够应对发电侧电量、电价放开的影响,更好实现存量发电资产价值,优化资源配置和战略布局。”大唐集团办公厅政策研究室杨新林近日撰文表示,发电企业售电可能加剧产业集中度,但有利于平抑供需和价格波动,保障电力市场稳定运行。
 
对普通电力用户来说,售电侧改革增加了市场竞争,售电公司为争取客户将更多进行技术创新和提升服务,普通电力用户也能分享整合互联网、分布式发电、智能电网等新兴技术所带来的利益。
 
“从美欧日等主要经济体的电力市场化历程看,改革初期普遍存在售电市场发育不完善、业务空间小、新进入者盈利困难等问题。新市场主体在人才、经验、用户资源方面存在后发劣势,面临激烈竞争压力。因此要防止试点演变为非市场因素决定的‘降电价’,或非理性竞争导致的‘竞相压价’。加快细化完善市场准入条件和退出管理规范,以及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与政府监管的规则,才能保障售电市场有序发展。”杨新林表示。
 
“在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和供售电市场格局下,新增电量有限,建议将存量适当分一部分作为改革试点来推进。”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常务副理事长李爱民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表示,“‘管住中间’,尽快厘清‘输配电价’是首要的,此后‘放开两头’才有可能。要切切实实在行动上落实下来,并最终见到成效。”
 
输配电网如何“公平放开”?
 
显然,厘清输配电价是新电改成功的关键一环。《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从输配电环节入手,公平开放输配电网,政府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输配电成本和价格。允许在输配电价核定的相关参数、总收入监管方式等方面适当体现地区特点。暂未单独核定输配电价的地区,可采取保持电网购销差价不变的方式。
 
“在研究制定具体试点方案时,要着眼长远,为未来解决问题适当留有余地。”该文件指出。
 
“输配电网络的功能不同,有长距离输电为主的网络,也有就地配电为主的网络,有共用网络,也有专项服务网络。用户对网络资源的使用,主要体现在电压等级、距离、供电方式等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表示。
 
该文件明确,除了先期已试点的深圳市、内蒙古西部、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外,凡对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地区,也直接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同时,鼓励具备条件的其他地区开展试点,尽快覆盖到全国。试点工作分为调研摸底、制定试点方案、开展成本监审、核定电网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4个阶段。“输配电价的核定非常复杂,如何合理科学地核算不同等级、不同线路、不同建设时期的输配电成本和费用是输配价改革的难点。”郭焦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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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大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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