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已历经10年的售电侧改革过程

2017-02-13 20:06:41 北极星售电网 作者:李兆清  点击量: 评论 (0)
10年前,也就是2006年,笔者曾经专程去拜访著名电力专家、中国电力改革的推动者之一陈望祥。虽然天人已隔,但是这位坚强老人的音容笑貌却仿佛仍然历历在目。至今还记得原水利部部长钱正英为望祥老人撰写的一篇题


大力推进大用户直购电工作,同样是售电侧改革的一部分。所谓“直购电”,就是发电企业与大用户之间直接供电协议。这项改革“十五”期间曾在吉林进行过试点,“十一五”期间,将大力推进大用户直接购电,逐步扩大大用户直购电试点范围,完善试点内容。
 
据介绍,用户侧放开,将采用从大用户至小用户逐步放开的方式,但也不是所有用户都参与直购电,一些居民类小用户还得通过售电中介机构采购。
 
但在电监会看来,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由于涉及过网费,推进大用户直购电,取决于输配分开,而这是一个非常难的工作。
 
例如,2005年3月,吉林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同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电量直接购售合同》,成为中国首个直购电用户。去年,吉林炭素“过网直购”电量4.2亿度,每度电便宜了五分七厘,一年节省了2000多万元。
 
“十五”期间,吉林炭素为全国唯一直购电试点。个中原因最主要的是输配电价尚未形成,无法大规模推开。
 
电力环节包括发、输、配、售。由于目前除发电之外的环节均在电网公司,政府方面仅制定发电价格和销售价格,电网收入即两者差价。购电方与发电谈妥购电价格,使售电环节脱离了电网,电网公司在其中仅起电力输送的作用。由于国内尚无独立的输配电服务,如何收取电力过网费成为一大难题。
 
当时,吉林炭素、龙华热电、电监会和国家发改委四家商量,以吉林销售电价减去平均上网电价为基础,核算形成输配电价。
 
但是,如果全面辅开,这条路走不通的——不同的用户个体,由于其所处的电压等级不同,其接受电网服务的长短距离不同,如果用平均法计算过网费,显然对部分用户不公平。
 
要形成输配价格,首先要主辅分离,剥离非电网资产,这是一项非常复杂、牵涉面极广的工作;其次要输配分开,意味着肢解国网公司,这项工作同样艰难而工程浩大,并且,这意味着电力系统现有利益格局将全部打破。
 
按照国家关于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要求,现各级电网企业所属电力规划、施工、修造、燃料供应等辅助性业务单位和三产、多种经营企业,医院、学校等单位均要与电网企业脱钩。目前,中国电力行业厂网分开的资产划转移交工作尚未完成,主辅分离尚未到位,输电、配电资产不清,成本根本无法核算。
 
按照电改上报方案,“十一五”期间,将开展对输配分开改革的研究,适时选择部分地区积极开展输配分开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输配分开改革。
 
对电网而言,将依功能、等级不同分为输电网和配电网。其中,将众多电源连接起来的主干网及联接不同电网之间的网架为输电网;将电力分配至用户并提供配电服务的支网为配电网
 
与输电网纯粹输送电力不同,连着用户的配电主体可承担独立购电主体。我国约有1/3的电量通过配电商批发。这部分电力可以转售给零售商,因而需要核定独立输电价格;而对零售商来说,需要独立配电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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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大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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