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钱的电改:7毛1的深圳与广东之争

2015-02-02 17:27:59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深圳的电价太贵了,不仅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也高于长江三角洲,高于上海,堪比香港。深圳不改不行了。2014年12月26日,深圳市发改委价格处副处长谭茂芹对记者说。此时下午2点刚过,谭茂芹匆匆吃过中午饭,正准备


作为一个因改革而生的城市,深圳曾获得相当大的自主权,其中就包括电价方面的定价权和调度权。深圳在1989年、1993年和1999年做过三次电价改革,许多改革举措现在来看都很超前,其中就包括对输配电网资产成本的核算、建立电价调节基金等。
为了推动深圳1989年开始的电价改革,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经委在1988年联合发布《关于深圳市实行电价改革的批复》,同意自1989年起,深圳市政府物价部门对电价自主管理,实行不同于省的电价体系,这使得深圳市政府获得了区域内电厂的上网电价、销售电价以及电价调节基金的管理权限。
2002年左右,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视察深圳时曾提过三点意见,其中之一就是深圳营商成本太高。朱镕基提醒:“香港是世界上综合成本最高的地区之一,香港的今天可能就是深圳的明天。”
彼时,珠三角工商业平均电价每千瓦时比长江三角洲高0.1元。
一边是深圳作为经济特区的发展优势不再凸显,另一边是其他地方为推动地方经济,竞相推出优惠政策,深圳压力很大。2002年-2003年,深圳曾运用电价自主管理权,连续五次调降销售电价,试图减轻工商企业和居民的用电负担,平均降幅达到12%。降价空间来自调低上网电价、降低线损率等方面。其时,深圳从省网购买电量的占比只有30%,大部分用电来源于本地电厂。即便这样,深圳电价水平仍然高于长三角地区,更远远高于全国平均电价。当时上海平均电价是0.56元/千瓦时,深圳平均电价则达0.7155元/千瓦时。
深圳在2003年开始推行高可靠性电价政策,并对部分流通业用户实行电价优惠。但在此后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电监会针对全国的电价违规全面清理中,深圳的这一做法被认为“违规”超出了地方政府的价格管理权限,电价定价权限随后被上收至国家和广东省。深圳供电局也得到南方电网通知,价格管理归属广东省发改委,“不需要再听深圳发改委的”。即便如此,深圳市政府还在燃料价格上涨最猛的2007年-2009年间,使用过以前年度形成的电价调节准备金,对燃油燃气电厂高峰发电进行补贴。
在广东省发改委资源价格管理处处长李群智看来,深圳几次电价改革的最主要贡献,就是对高需求用电和普通需求用电进行了分类,实行阶梯电价,用电越多电价越便宜,鼓励企业扩大再生产。大量用电每千伏安超过250千瓦时、高需量用电每千伏安超过400千瓦时,电价每千瓦时递减2分。
在2004年及以后的历次电价调整中,尽管深圳不再拥有地方电价定价权,但其上述独立的电价结构体系和分类得以保留。“深圳上述这种电价定价方式比较合理,代表了中国未来电价管理目标和方向。”李群智评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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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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