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堵车”原来都是电网的错?
导读:由于电力调度机构保留在电网内部,赋予安全校核的职责就和市场建设矛盾,出了事还是由电网兜着。按照《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第六十三条,电力调度机构的职责如下: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各种交易的安全校核
导读:由于电力调度机构保留在电网内部,赋予安全校核的职责就和市场建设矛盾,出了事还是由电网兜着。
按照《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第六十三条,电力调度机构的职责如下:
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各种交易的安全校核工作。直接交易、合同调整和合同电量转让必须通过电力调度机构安全校核。涉及跨省跨区的交易,须提交相关电力调 度机构共同进行安全校核,各级电力调度机构均有为各交易机构提供电力交易(涉及本电力调度机构调度范围的)安全校核服务的义务。安全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通道阻塞管理、组辅助服务限制等内容。
这么重要的功能不过就是寥寥几句话,吃瓜群众需要深刻领悟、认真学习。再好的售电生意通不过“安全校核”都是一场空。那么咱们从中国电力系统的基本现状看看这个所谓的通道阻塞管理是咋回事。
电网通道阻塞其实就是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堵车”一回事,简单来说就是想要通过某个道路的机动车没办法行使,只好原地不动。产生堵车的前提是你进入的通道属于公共通道,也就是说不是你的专车道,目前有专车、但是没有专车道的是正常的。咱们不谈道路设计的容量设计问题、红绿灯的时间设置和互相之间的协调问题,我们就从产权的角度看看这个通道和你的车的问题。
如果按照《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通道堵车那么通不同安全校核,就没办法开展交易不假,就好比你被堵在市中心一动不动没办法一样,这个只是问题的表象。从公共服务的角度看,堵车的责任到底应该由谁承担?难道就是自己倒霉这么简单?显然堵车是由一系列的问题引起的结果,说起来太复杂咱也不懂,但是显然不难完全怪车主,提供公共服务者和调度者肯定也要负部分责任没问题吧!这个是从公共服务的角度看,那么电网提供输送电的服务,出现通道阻塞,绝大部分的责任属于电网,要扣电网的分,罚电网的钱难道会错吗?电网和公路交通的最大不同点是交通管理部门管不到你什么时候开车上路,也管不了他自己的道路上行使多少车。开车人的行为交通管理部门完全没办法预计和预测,至少现在还做不到,或者没人愿意做。但是电网和机动车的情况完全不同。和你开车可以任意而行不同,给你家供电的通道是完全固定不变的,在你家的小区建好的时候所有的一切都已经设计好,除非供电部门自己改变,否则你自己就只有被动承受的份。所以,你用电的线路完全是可预期的,你自己不知道但是供电部门完全知道你每天“开车”的线路,这个线路本身就是供电给你规划的,你想走其它的路那是痴心妄想。从这个原则看,只有在供应不足的时候会出现你没办法用电,也就是你没有油上路待在家,不会出现给你家供电的什么线路、通道出现阻塞。要是出现了阻塞,那也肯定不是你的问题,不是你的问题,也就不是其他用户的问题,那么只可能是电网的问题!
前面说的是广义的电网问题。按照供用电的实际看,供用电双方需要签署供用电合同,除非事故、天灾人祸或者突发事件导致线路故障,否则供电部门有责任连续供电。这个里面没有什么安全校核的问题。因为在你项目设计、规划阶段。乃至工程建设的前前后后,电网全程参与,全程监督你的安全用电和安全措施,可以说是电网真是千方百计的替你考虑,想不安全都很难。有的企业还给你个“高可靠性供电”的双保险,比如医院、公安指挥中心、广播电视台站等等都是双保险、三保险甚至是四保险,何来什么安全校核不通过一说?如果出现安全校核不通过,那么就是电网违反供用电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再进一步说,很多用户还是属于所谓的专线用户,也就是有些道路还是自己出钱修的,咱不说产权,那使用权肯定是自己的吧,或者自己有优先使用权吧。那么自己修的路堵了,怎么可能呢?只可能是电网公司让别人车通过,借花献佛,没找你算账就好了,怎么把问题还扣在我头上,岂不是颠倒黑白?如果不是你的线路堵住了,那么就是你的上游的路堵了,这就产生个问题:那我花巨资修的专线还有意义吗?这个所谓的专线不就是个骗人的把戏?这不同样违反供用电合同?所以,对于电力用户而言,归属于电网的调度对用户的市场化购电,售电公司售电的行为所作出的安全校核完全就是无中生有。安全校核通过是必须的,否则就是电网违反供用电合同,必须依法纠正。
基于差不多同样的道理,由于发电厂基本上拥有向电网供电的专用线路,价值几千万,和用户的情况类似,所以也不存在这什么安全校核的问题。如果安全校核通不过,那么就是电网的问题,电网要承担不能供电或者不能买电造成的法律后果。电网想把问题转嫁给调度机构是行不通的。
安全校核听起来很吓唬人其实质还是垄断在作怪,在市场化进程中会得到纠正也是市场化的目的。
责任编辑:叶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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