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中第一个确定业主的项目产生

2018-01-26 10:32:35 电力法律观察   点击量: 评论 (0)
来自陕西省政府采购网1月25日的公示信息显示:安康国家高新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通过市场化方式公开选定了业主,陕西安康高新能源产业发
来自陕西省政府采购网1月25日的公示信息显示:安康国家高新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通过市场化方式公开选定了业主,陕西安康高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为项目业主。
 
公开的统计信息表明,该项目是2017年11月国家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发布后,第一个确定业主的试点项目。
 
据了解,在陕西省发改委和安康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发改委的大力支持下,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积极落实国家电改政策,精心组织了项目业主优选,为增量配电改革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项目成交业主陕西安康高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混合所有制企业,其中,国有企业陕西安康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0%,民营企业陕西安康高新汉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0%。
 
【信息多一点】
 
安康高新区增量配电改革的意义
 
一是创新秦巴山区扶贫新模式。安康高新区地处国家级秦巴贫困山区,是秦巴山区14个连片地区唯一国家级高新区。开展增量配电改革试点业务,是抢抓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契机,运用国家高新区自主创新能力和秦巴山区丰富资源优势,依托产业带动示范效应,创新秦巴贫困山区脱贫攻坚的重大举措,对促进农民增收和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现实意义。
 
二是创新区域多能互补新格局。安康交通区位优势明显,特色资源丰富,多元文化并存,是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和陕西省重要的清洁能源生产基地。开展增量配电改革试点业务,有利于加快发展分布式太阳能光伏、余热综合利用、水电装机提升改造等清洁能源,形成多能互补和多元能源发展新格局,为高新区微电网和智慧能源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总之,增量配电改革将有助于减轻企业用电成本,提升产业招商引资竞争力;优化能源产业结构,培育循环经济示范产业,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实现高新区增量配电与项目建设互相促进新局面;增强电力服务能力,完善基础配套功能,为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提供配套支持。
 
 
原标题:第二批试点中第一个确定业主的项目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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