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配电改革周动态丨2020年第37期

2020-09-28 15:00:20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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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配电改革周动态丨2020年第3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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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第 37 

增量配电改革

周动态

09.20

2020

 

主办:中国能源研究会中小配电企业发展战略研究中心

国家动态

地方动态

国家动态

 
1.国常会:加快电网企业剥离竞争性业务,推动油气基础设施开放
9 月 17 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政务服务 “跨省通办”和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的措施,持续优化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环境;要求按照“两个毫不动摇”支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改革发展。 
为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会议确定,全面推广居民和小微企业低压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今年底前在全国实现用电报装业务线上办理,将居民用户和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分别压减至 5 个和 25 个工作日内,其他用户办电时间也大幅压缩。2022 年底前,实现居民和低压用户用电报装“三零”服务全覆盖,其中非居民用户办电时间减至 15 个工作日内。上述措施三年累计可为小微企业节省投资约 1300 亿元。
会议指出,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支持国企和民企改革发展。下一步,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一要持续推进国企提质增效,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发展后劲,更好发挥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撑作用。扎实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今年基本完成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等工作,着力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支持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加强关键技术攻关,深入推进“双创”。加快剥离非主业,着力做强主业。二要进一步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带动扩大就业。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加快电网企业剥离装备制造等竞争性业务,推动油气基础设施向各种所有制企业公平开放。支持民企参与重大铁路项目建设和客货站场开发经营。推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进一步向民企开放,加快对民企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畅通民企技术人才职称评审通道。允许中小民企联合参与工业用地招拍挂。鼓励各地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
2.能源局:8 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 7.7%
9 月 14 日,国家能源局发布 8 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 
8 月份,全社会用电量 7294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7.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 94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2.1%;第二产业用电量 4804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9.9%;第三产业用电量 1313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7.5%;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 1083 亿千瓦时,同比下降 1.2%。 

1-8 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 47676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0.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 552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9.4%;第二产业用电量 31914 亿千瓦时,同比下降 0.5%;第三产业用电量 7812 亿千瓦时,同比下降 1.0%;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 7398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6.3%。

3.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加强后续监管的指导意见(2020 年版)的通知》

9 月 18 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加强后续监管的指导意见(2020 年版)的通知》(国能发法改〔2020〕42 号)。
该文件中称,国家能源局降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措施(2020 年版)共 15 项,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的后续监管措施是修订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指导派出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制修订中长期交易细则,指导和规范电力中长期交易。电力市场份额核定的后续监管措施是关注电力市场份额,结合电力运营机构提交的市场监控分析报告,对因市场结构引起不公平竞争的,及时采取监管措施。跨区域电网输配电价审核的后续监管措施是配合完善定价办法,对跨区域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审核研提意见,促进制定科学合理的输电价格。

地方动态

 

1.新疆: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增量配电项目建设的补充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新疆自治区增量配电改革业务,近期,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补充通知。 
一是明确增量配电网作为公用电网,享有与公用电网同等权利,承担公用电网同等义务。二是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发改经体〔2019〕27 号)文件要求,允许符合政策且纳入规划的分布式电源以适当电压等级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但增量配电网内不得以常规机组“拉专线”的方式向用户直接供电,不得依托常规机组组建局域网、微电网,不得依托自备电厂建设增量配电网,禁止以任何方式将公用电厂转为自备电厂。三是增量配电网的配电价格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2269 号)要求予以核定。增量配电网内用户也应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电价政策缴纳相应费用。

2.云南:禄丰工业园区增量配电试点 110kV 碧城园区输变电工程正式启动运营

近日,云南省禄丰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 110kV 碧城园区输变电工程启动运营。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王建雄、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副董事长刘文娴、禄丰县人民政府县长杨继周出席启动运营会并为禄丰园区配售电有限公司揭牌。 
禄丰工业园区禄丰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 110KV 碧城园区输变电项目位于禄丰工业园区碧城片区,园区以数控配件加工以及数控研发、加工、销售为主导,新能源等附属产业为辅,规划总用地面积 6.91 平方公里,是禄丰工业园区的重要组成部分。110kV 碧城园区输变电工程项目建成后将为园区企业提供可靠的能源保障,助推增量配电改革,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禄丰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首期工程 110 千伏、主变容量 5 万千伏安,工程总投资约七千万元,工程于 2019 年 1 月 6 日正式开工建设,2020 年 7 月 23 日通电试运行。项目启动运营,标志着禄丰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今后,该项目供电范围内的用户将享受到增量配电改革带来的实惠。

3.江苏:徐州彭源配售电有限公司获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增量配电)

9 月 14 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发布《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增量配电)》行政许可公告(〔2020〕96 号)。 
公告称徐州彭源配售电有限公司向江苏能源监管办提出的电力业务许可(供电类—增量配电)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许可。

4.河南:增量配电网基本电费暂按 60%结算

近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在发函郑州航空港增量配电网项目时对增量配电网与省级电网的结算问题做出明确。 
一是在电费结算方式问题上,明确配电网项目业主可以自主选择分类结算电价或综合结算电价;省级电网公司按照“工商业及其他、居民生活、一般农业生产、农业灌溉”四种类别电量占总电量比例核定配电网的分类用电比例,每三个月校核调整一次。 
二是配电网与省级电网基本电费结算比例暂按 60%确定在配电网选择综合结算价结算时,暂按应计收基本电费的 60%上缴省电力公司;选择分类结算电价结算时,则暂按增量配电网区域内收取基本电费的 60%上缴省电力公司。 
三是阶段性暂免功率因数调整电费,6 月 30 日前在配电网最大功率负荷不超过 10000 千瓦的情况下,暂免对其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四是明确省内的增量配电网项目均可参照执行。

5.广西:印发《新时代广西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施方案》

9 月 7 日,广西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新时代广西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施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提出构建有效竞争的电力市场。落实国家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依法维护电力市场合法权益,推进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深化落实以电力交易、发用电计划、增量配电业务、储能和调峰机制、清洁能源消纳等五项改革为重点任务的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对广西国民经济发展与电力需求关系的研究和预测,有序放开全区发用电计划和竞争性环节电价。制定广西电力市场化交易年度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年度长协、月度竞价等市场交易,除计划电量执行政府确定的价格外,电力中长期交易的成交价格应当由市场主体通过双边协调、集中交易等市场化方式形成,第三方不得干预。

本文内容由中国能源研究会中小配电企业发展战略研究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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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桂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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