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增量配电试点!黑龙江大庆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第一批示范项目优选公告

2019-06-03 19:37:42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大庆市日前发布了《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第一批示范项目优选公告》。大庆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启动第一批示范项目优选,主要包括能源互联
大庆市日前发布了《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第一批示范项目优选公告》。大庆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启动第一批示范项目优选,主要包括能源互联网试点项目(含经开区增量配电试点)、可再生能源+消纳产业示范项目共两类示范项目,面向全国公开优选企业。
 
详情如下:
 
大庆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第一批示范项目优选公告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齐齐哈尔市、大庆市、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建设有关事项的复函》(国能综函新能〔2018〕376号),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积极健康发展,更好更快的完成国家能源局提出的到2025年大庆市可再生能源总装机占比70%以上、可再生能源占全社会用电量40%以上、清洁能源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22%以上的目标,结合当地可再生能源发展基本情况,按照《大庆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实施建设方案》(经大庆市人民政府10届2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大庆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启动第一批示范项目优选,主要包括能源互联网试点项目(含经开区增量配电试点)、可再生能源+消纳产业示范项目共两类示范项目,面向全国公开优选企业。
 
可再生能源+消纳产业示范项目,本次优选预计为光伏发电规模500MW、风电规模750MW。消纳产业项目新增年用电量占比原则上不少于其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的70%。消纳产业项目需为2019年3月31日后签约落地项目。能源互联网试点项目中可再生能源项目发电量全部在互联网内使用。
 
两类示范项目中所有地面光伏电站、集中式风电,均为无补贴项目。消纳产业项目未开工或能源互联网试点项目承诺终端用户电价未达到,可再生能源开发项目不允许开工建设。可再生能源项目应按照消纳产业项目建设进度逐步开发。消纳产业项目半年内不开工的,将取消可再生能源开发项目资格。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受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具体组织相关优选工作,欢迎合格的投资商前来投资。
 
本优选公告及相关信息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网站(www.creei.cn)和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www.daqing.gov.cn)发布。
 
一、基本情况
 
1、优选方: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政府。
 
2、优选服务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二、时间及地点安排
 
3、企业报名和申领优选文件时间: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1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
 
4、企业报名和申领优选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503办公室。
 
5、本次优选通过电子邮件进行问题澄清和答疑,申报主体将需要澄清解答的问题于6月11日17:00前发送至dqsfq001@163.com,各申报主体的问题澄清和答疑将在6月12日17:00前通过邮箱dqsfq001@163.com进行反馈。
 
6、申报企业资料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6月2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
 
7、申报企业资料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3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8、项目优选文件申领要求:申领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申报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现场交费领取优选文件资料(申领费用为人民币500元/套,一经申领概不退还)。
 
四、其它
 
9、优选服务联系人:李茂祥 熊力 查浩
 
10、优选服务联系电话:010—51973276 010—51973463 010—51973292
 
11、优选服务联系邮箱:dqsfq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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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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