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甘肃两地增量配电项目招标公告

2018-10-19 17:11:27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南省能源局委托,对湖南岳阳城陵矶新港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因第一报名不足三家,现发布第二次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湖南岳阳城陵矶新港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第二次)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南省能源局委托,对湖南岳阳城陵矶新港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因第一报名不足三家,现发布第二次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湖南岳阳城陵矶新港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

2.招标范围:中标人与城陵矶临港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港建投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项目法人,投资、建设和运营岳阳城陵矶新港区增量配电网,为客户提供配电网及综合能源等增值服务,城陵矶新区待开发二期约23平方公里,增量配电网区域面积最终以中标单位与电网企业签订的供电区域划分协议为准。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或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具有与配电网投资运营相应的投资和技术能力;

4.2、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湖南省发展改革委、湖南省能源局就增量配电出台的一系列文件要求;

4.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中“试点项目应当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公平开放,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公开、公平、公正优选确定项目业主”的要求,本着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鼓励电网企业与社会资本通过股权合作等方式成立产权多元化公司经营配电网、避免垄断主体凭借优势地位实质性削弱竞争、确保试点试出成效不走回头路的原则,现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件规定如下:

电网企业应符合以下公平竞争条件:电网企业不得同其所属售电公司同时参与投标;允许电网企业与社会资本通过股权合作等方式成立产权多元化公司参与投标;允许电网企业与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售电公司应符合以下公平竞争条件: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参与投标的,应与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组成联合体。

发电市场主体应符合以下公平竞争条件:发电市场主体(发电企业)及其资本不得投标参与投资建设电厂向用户直接供电的专用线路,不得投标参与投资建设电厂与其参与投资的增量配电网络相连的专用线路。

4.4、为打破垄断,根据相关规定并经试点园区政府管理部门申请,本项目约定城陵矶临港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业主代表,在组建的项目法人中占股不低于34%,业主代表不得再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它联合体参与投标。

4.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的联合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为独立企业法人, 其中任一成员原则上不绝对控股;

联合体应有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组成;

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不得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在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中,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其他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4.6、近三年无重大违约、违法记录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争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10 月18 日起至2018年10月24 日(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00-17:00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5楼528室)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公告第4.1款至第4.4款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须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满足4.1款规定的资料,牵头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5.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400 元。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5.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 年11 月1 日9 时00分,地点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信息市场)相应开标厅

6、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体:《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能源局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二段29号

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5楼528

电 话:0731-84447300、84446410、84445603、84432709转5328

传 真: 0731-84429055

联 系 人:贺先生、曹女士、鞠女士、陈先生

监管部门:湖南省发改委法规处

电 话: 0731-89990903

甘肃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紫金云大数据产业园增量配电网业主优选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规范开展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办经体﹝2017﹞2010号),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紫金云大数据产业园增量配电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获批为国家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之一。本项目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规划建设相关事宜的复函》甘发改能源函﹝2018﹞144号文件批准建设。甘肃华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对本项目按照市场化机制,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优选项目业主,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积极报名参与。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紫金云大数据产业园增量配电网业主优选项目。

(二)项目地点: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项目投资规模及内容

1.供电范围:近期,重点供电范围约23.8平方公里,包括紫金云大数据产业园、金川中小企业承载区、新材料工业园区(部分)、固废及旧金属综合利用区、预留发展用地区等。远期,规划范围为金川工业园,东至东环路、南至绕城南路、西至北京路-贵阳路-桂林路-嘉峪关路-成都路-河雅路,北至西宁路东延伸段,规划面积约66平方公里。详见《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紫金云大数据产业园增量配电网规划建设方案》。

2.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内容:项目业主对规划范围内新增配电网,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投资、建设、运营,向区域内用户提供各类供电服务和有偿增值服务,包括为非市场化用户提供保底供电服务,承担区域内市场化用户委托的购售电服务,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等增值业务。

3.建设内容及时序:按照《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紫金云大数据产业园增量配电网规划建设方案》,项目分近期和远期实施。

近期,(1)330kV园区变工程:新建主变容量为2台360MVA的330kV园区变一座及公网接入变至园区变330kv输电线路。(2)110kV新建变电站工程:新建110kV变电站4座,园区1#变4台63MVA主变,园区3#变2台50MVA主变,园区4#变3台50MVA主变,神雾变2台40MVA主变。(3)110kV送电线路工程:共计需要新建110kV线路长度约58km。(4)10kV配电工程:新建10kV开闭站20座,配电变压器30台,变电容量550MVA,新建10千伏线路约70km。(5)新建分布式电源26MWp。

远期,(1)330kV园区变扩建工程:扩建2台360MVA主变及330kV间隔。(2)110kV新建变电站工程:新建110kV变电站3座,园区2#变3台100MVA主变,园区5#变3台50MVA主变,园区6#变3台50MVA主变。(3)110kV送电线路工程:共计需要新建110kV线路长度约36km。4)10kV配电工程:新建10kV开闭站30座,配电变压器45台,变电容量580MVA,新建10千伏线路约80km。(5)新建储能电站一座。

4.项目投资概算: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紫金云大数据产业园增量配电网项目总投资约10.4372亿元,近期项目总投资约6.2032亿元。增量配电网规划及投资规模将根据该区域的用电负荷增长情况进行年度滚动修编。

5.项目质量要求:

建设部分要求: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等技术必须达到现行国家及省、部、委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运营部分要求: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等电力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项应包含“电力开发”或“配售电”等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及其关联企业只能有其中一个主体参与投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承接本项目的投资融资能力,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期近六个月银行出具的不少于1000万元的资金证明或现金流水记录。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年度财务报告应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优选。

三、项目业主优选方式

竞争性磋商,参与磋商的有效投标人须达到三个及以上。

通过磋商,优选确定1家中标人。

四、项目经营性质

中标人按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六部委第25 号令),以政府特许经营方式实施,经营期限为30年。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提供:

1.1.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联系方式及电子信箱);

1.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3.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请于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8时至11:30时,下午14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甘肃华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递交地址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日9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日9时(北京时间)。

3、递交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4号金昌饭店10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甘肃省经济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金昌市新华路82号

联系人:陈菲

联系电话:1383055465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华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欣月湖1号楼北-0402

联系人:李军虎

电话:18189595854

行业监管部门: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金昌市新华路82号

甘肃华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7日

大云网官方微信售电那点事儿

责任编辑:仁德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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