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配电业务的试点资格 就这么被“浪费”掉了吗?

2017-10-11 10:08:31 北极星输配电网   点击量: 评论 (0)
导读:日前,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的通知》,明确了在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申报中,9月底前仍未确定项目业主的,将不再保留试点资格。洋山深水港北侧陆域和湖州省

“9月底前仍未确定项目业主的,将不再保留试点资格”
 
北极星输配电网了解到,《通知》还明确指出“按照发改办经体〔2017〕1264号要求,洋山深水港北侧陆域和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泗安林城区块)2个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要依法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机制优选确定项目业主。”
 
通知要求湖州市、舟山市发展改革委抓紧组织开展招标工作,并在9月底前明确项目业主。9月底前仍未确定项目业主的,将不再保留试点资格。
 
招标中,已在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申报时,提出项目业主申请的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可予以优先。外商不得单独或以具有控股地位的联合体参与投标。若参与投标的企业少于两家,可采用协商方式确定项目业主。
 
洋山深水港北侧陆域和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泗安林城区块)2个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的招标工作也已经启动。
 
根据所公示的招标信息显示,两个招标项目的开标时间分别是2017年10月20日和2017年10月24日,换言之,“9月底前明确项目业主”这个事情好像是达不到了……
 
 
以下为本网整理的两个项目的招标文件信息如下:
 
洋山深水港北侧陆域增量配电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意见》(中发[2017]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480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洋山深水港北侧陆域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已经浙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立项文号:浙发改能源[2017]772号】,舟山天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现就洋山深水港北侧陆域增量配电试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STP(代)-2017-89
 
二、项目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在试点区域内投资、建设和运营配电网,并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优质、经济的电力能源和高效的供电服务。
 
五、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舟山市嵊泗县洋山镇,东至薄刀嘴岛,西至小洋山岛,南至东海大道(以洋山深水港区浙沪两地签订的协议线为边界),北为小洋山岛与薄刀嘴岛连线的围垦区域。北侧陆域总体规划面积16.45平方公里,围垦一期控规范围总面积6.35平方公里。
 
项目期限:长期。
 
六、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配售电业务等相关内容,主营业务涉及发电或配售电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技术研发等,且合法存续2年以上,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项目业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主要控股方近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
 
3、年度财务报告应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具有1亿元资金融资能力或自有1亿元资金以上的独立法人;
 
4、其他要求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1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480号)】文件的要求;
 
5、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人必须为独立法人企业;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本条款所有资格条件,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注明主体方以及牵头方;联合体成员单位需满足除资产要求外的所有条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有5年以上供电系统从业经历,年龄在60周岁以下;
 
2、从业人员:至少拥有2名高级职称和5名中级职称专业管理人员;拥有20名及以上专业人员,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专业知识,具备电能管理、节能管理、需求侧管理等能力,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9日-2017年10月11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在舟山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zs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招标投标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zsztb.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提供与注册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送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登记,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联系方式: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或者客服电话4008503300。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汇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收款人: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新城行政中心分理处
 
银行帐号:33001706258052502220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0月20日09: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舟山市招投标中心(市行政中心北大楼三楼,新城翁山路530号)天平窗口,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0月20日09:00在舟山市招投标中心(市行政中心北大楼三楼,新城翁山路530号)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部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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