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8年第三批增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报送:能源基础设施9类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报送2018年第三批增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的通知》,重大项目能源基础设施类范围包括:
(1)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大中型水电站
(2)单机容量60万千瓦及以上大型火电厂
(3)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集中供热的热电联产或热、电、冷多联产工程
(4)核电工程
(5)风力发电及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6)220千伏及以上送变电工程
(7)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建设。
(8)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技术开发与应用
(9)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关于报送2018年第三批增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部门,中直各有关驻桂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1〕7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05号)等文件要求,请你们报送2018年第三批增补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计划,现将项目组织申报、筛选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一)项目范围和标准
重点围绕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发展规划》、《“一带一路”发展规划》等有关规划和《广西“十三五”发展规划》、《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广西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发展规划》、《广西健康产业三年专项行动计划》等自治区专项规划,优先选择和申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上述规划的重大基础设施、产业转型升级、脱贫攻坚、社会民生、生态环保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重大项目,具体选择范围和标准详见附件1。
(二)前期工作要求
1.新开工项目。项目业主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基本完成投资许可、规划选址、用地(海)预审(或土地审批)、环境评价、节能审查、占用林地审批、水土保持审批等主要环节审批手续,其他审批手续齐备或正在开展;开工进度计划安排明确,开工时间已确定。
2.预备类项目。项目业主落实或项目前期工作已有明确的责任单位;项目前期工作已着手开展,且工作进度安排和工作目标明确。
二、申报材料要求
请提供项目有关批复文件复印件(包括投资许可、规划选址、环评、水保、用地预审、占用林地等)、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项目简介,并按附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项目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请重点梳理本通知下发前已开展过预审或对接的项目,同时考虑其他前期工作基本成熟的项目,指导项目业主完善投资许可、规划选址、用地预审、水土保持、环评等前期手续。对近期招商引资和谋划的项目,要按照重大项目“随报随审”的要求,及时报送自治区重大办预审,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我们将尽快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
(二)要加强与项目业主沟通衔接,认真研提各项工作目标。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开工时间和工作进度安排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待增补计划汇总后,我委将视情况召开项目对接会或进行现场核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请你们按上述要求,研究提出2018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第三批增补计划,于2018年10月15日前分别以书面形式和电子文档形式送我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朱宏华,0771—2328852,电子邮箱:fgwzdc@gxi.gov.cn。附件请登录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www.gxdrc.gov.cn/sites_34015/zdxm/wjgg/)首页“各处室”栏目点击 “重大处”的“文件公告”栏下载。
附件:1.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选择的范围和标准
2.2018年第三批增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新开工)重大项目进度目标建议表
3.2018年第三批增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预备)重大项目进度目标建议表
4.申报2018年第三批增补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29日
附件1
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选择范围和标准
(试行)
一、选择原则
项目选择必须符合国家、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在项目投资许可、土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准入条件,所选项目应是关系全区发展全局,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项目。
二、总投资规模标准
总投资1亿元以上。
三、选择范围和标准
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主要从基础设施、产业开发、社会公益、生态环保和节能减排等项目中进行选择。
(一)基础设施
1.交通基础设施
(1)高速公路项目
(2)沿海港口5万吨级及以上航道项目,万吨级及以上泊位;内河500吨及以上航道、1000吨级及以上泊位及船闸枢纽项目
(3)铁路和重大站场项目
(4)民用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
(5)国省干线
(6)一、二类通用机场
(7)综合交通枢纽
(8)通用航空
(9)城际轨道交通建设
2.能源基础设施
(1)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大中型水电站
(2)单机容量60万千瓦及以上大型火电厂
(3)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集中供热的热电联产或热、电、冷多联产工程
(4)核电工程
(5)风力发电及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6)220千伏及以上送变电工程
(7)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建设。
(8)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技术开发与应用
(9)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3.市政基础设施
(1)日供水5万吨以上的水厂
(2)日供气8万立方米以上燃气供气厂
(3)四车道以上和长20公里以上的环城公路以及城市新区、工业园区、国家和广西重点镇、广西特色名镇名村等具有支撑作用的主干路网
(4)长度300米及以上跨越江河、海湾的桥梁
(5)城市轨道交通和地面快速公交系统
(6)城市重大园林、园艺博览项目
4.水利基础设施
(1)新建大中型水库
(2)水资源配置工程(含引调水工程)
(3)河湖水库连通工程
(4)大中型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
(5)新建大型灌区及大型泵站
(6)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
(7)国家重点防洪城市及自治区重点防洪市县海河堤防建设
(8)防汛抗旱预警预报系统建设
(9)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5.信息通讯设施
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平台和信息通道,以及传输网改造、接入网、邮件处理等重大通信项目
(二)产业开发
1.工业项目
(1)食品工业:制糖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粮食及饲料、食用植物油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卷烟产品结构提升,特色农产品深加工
(2)汽车工业:汽车整车、发动机制造及研发和关键零部件制造
(3)石化工业:炼化一体化产业,乙烯、丙烯、芳烃等石化产品
(4)有色金属工业:铝、铜、锡、锑、钨、铅、锌、镍、铟、稀土和黄金开采冶炼及精深加工
(5)冶金工业:精品钢材及锰系列等关联产品
(6)机械工业:高端工程机械、数控机床、内燃机、建筑机械,以及轨道交通装备
(7)建材工业:太阳能光伏玻璃、优质浮法玻璃和建筑卫生陶瓷等产品,以及绿色环保新型建材
(8)造纸与木材加工业:林浆纸一体化及造纸深加工产品,环保型林化工和木材精深加工产品
(9)电子信息工业:电子终端、软件、新型电子元器件和电子原材料
(10)医药制造工业:国家基本药物重大疾病原料药基地建设,以及中药、壮瑶医药、化学药、特色中药材深加工
(11)纺织服装与皮革工业:茧丝绸、林浆纺、棉纺织、剑麻制品、服装、羽绒、家用和产业用纺织品、皮革等
(12)生物产业:生物材料、生物环保等
(13)修造船及海洋工程装备工业
(14)工业产业提升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公共检测平台等
2.战略性新兴产业
(1)节能环保产业: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
(2)先进装备制造业:轨道交通装备、增材制造装备、航空制造装备和高端智能制造设备、产品
(3)生物医药产业:生物医药、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制造技术及产品
(4)新能源汽车产业: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技术研发、装备及产品
(5)新材料产业: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共性基础材料、LED发光材料
(6)新能源产业:生物质能源、太阳能、核能、规模沼气技术装备及产品,智能电网技术装置
(7)生物农业:生物育种、生物农药、生物肥料和生物饲料技术、产品及产业化工程
(8)生命健康产业:养生保健基地、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养生、保健、养老系列产品开发
(9)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中国—东盟信息港项目,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三网融合、物联网、云计算、云存储、三维、三维矢量、云软件、集成电路技术开发、服务及产品
(10)海洋产业:海洋生物制药、海洋精细化工、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现代服务业、外海和远洋捕捞等
(11)“互联网+”产业:电子商务、创业创新、智能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益民服务、高效物流等
3.高新技术项目
4.特色农业项目
(1)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
(2)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
(3)设施农业建设:水稻、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及节水灌溉示范,蔬菜、水果等园艺设施和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建设
(4)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5)沿海标准渔港及渔政设施建设
(6)农业遥感监测体系和气象监测预警服务系统
5.现代服务业
(1)商贸流通:电子商务、先进物流技术运用和标准化、现代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和大型商业批发销售市场建设,粮食、食糖、食盐、食用油、化肥、石油等重要商品的现代化仓储等商贸物流设施建设,大型的农产品市场流通设施及农产品贸工农一体化设施建设
(2)旅游及旅游基础设施:自治区及以上重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地质公园区域内的旅游开发、保护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自治区确定的重点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红色旅游、民族风情及其他旅游资源综合开发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信息服务;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开发等。
(3)文化产业。文化旅游、文化创意、广告、文化会展、演艺娱乐、工艺美术、数字内容、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动漫游戏、体育健身、休闲养生等产业
(三)社会公益
1.教育:新建高等学校、大学新校区建设、职校集中办学区项目、新建高中、示范性高中新校区建设
2.卫生:新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建设及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
3.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就业和社保服务、社会救助、残疾人服务服务设施建设
4.扶贫移民搬迁工程项目:搬迁规模达3000人以上,安置点基础设施科学规划、布局合理,有适度绿化和配套建设必要的文体设施,凸显宜居、安居、康居的要求。
5.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6.公共管理:社区综合服务平台、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社会治安等系统和施设建设
7.文化体育:市级以上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普、体育设施建设及产业化运营,国家和广西重点镇、广西特色名镇(村)等文物保护及设施建设
(四)生态环保和节能减排
1.生态建设
(1)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工程
(2)珠江和沿海防护林工程
(3)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4)湿地保护恢复和湿地公园建设工程
(5)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山洪、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等综合整治工程建设
(6)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2.环境保护
(1)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珠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程
(3)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4)主要污染物治理工程
(5)环境风险防范工程:重金属污染防治、化学品及持久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以及危险废弃物、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
(6)“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3.节能和循环经济
(1)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工程
(2)工业、农业、建筑、交通、商贸服务和旅游等领域清洁生产
(3)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
(4)循环经济:制糖、铝业、钢铁、锰业、石化、电力、建材、造纸、化工等行业热电联产、资源综合利用等以及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再制造产业化、餐厨废弃物质资源化利用、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和资源利用技术示范推广工程
(5)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沼气工程、生态家园等)
(6)赤泥多段深度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和产业化
(7)垃圾焚烧发电
(五)自治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项目
责任编辑:仁德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