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2018年电力市场化规模达750亿千瓦时 云南发文确保今年全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780亿元
(十)引导企业内部挖潜
33.鼓励企业降低采购成本。对政府出资企业采购大宗物资等提出集中采购指导性要求。在原材料等的采购和招标中,鼓励企业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通过集中采购、长期合同等方式,降低采购成本。(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省国资委、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等省直有关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
34.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引导企业重视供应链管理和精细化物流管理。举办全省企业管理创新大会,组织开展企业管理创新、优秀成果示范推广活动,加强经验交流。对重点企业压控成本、清理应收账款进行目标考核。引导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和内部挖潜,降低能耗物耗水平和各类费用。(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省国资委,各州、市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州市、各部门要结合职责抓紧制定细化工作方案,联动协作抓好工作落实,切实打通各个环节各个流程,消除堵点痛点,力求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处室(部门),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工作措施,将任务分解到具体处室、明确到人、落实到位。责任单位要主动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各项工作。各级财政要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妥善安排相关部门预算,确保已出台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州市、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降成本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利用好互联网新媒体等宣传渠道,通过政府政务信息网、部门门户网站等加强推广,并在主流媒体和部门门户网站连续刊载相关政策,供企业随查随用,切实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执行力。要紧扣落实中的难点,组织力量,深入实体经济企业搞好调查研究,认真听取企业呼声,分析政策落实存在的问题,组织现场答疑释惑,畅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跟踪监测。各州市、各部门要密切跟踪降成本政策的推进落实情况,按月做好降成本进展监测,认真填报《2018 年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目标任务推进监测统计月报表》(详见附件 2),于每月 10 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每个季度末做好降成本成效分析报告(含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典型经验总结等内容),分半年、年度做好降成本评估工作(结合政策措施及目标任务落实开展),季度分析报告于每季度结束的次月 10 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评估报告请于年度的 7 月 31 日和次年 1 月 20 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月报、季报及评估工作情况,由省发展改革委汇总形成综合报告上报省人民政府。
(四)强化督促检查。省发展改革委将定期牵头对降成本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州市,将视情况报请有关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
2018 年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目标任务分解表
责任编辑:电朵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