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经营行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印发:有配电业务的售电公司参照执行

2018-01-23 14:46:32 北极星售电网   点击量: 评论 (0)
国家财政部日前印发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电网经营行业》的通知,通知中称,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

第三章 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电网经营企业一般按照成本中心,分别成本项目,对输配电成本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
 
一、成本中心的设置
 
电网经营企业通常按照管理层级设置成本中心。
 
二、产品成本的归集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归集。
 
将提供输配电业务相关固定资产按照规定折旧方法计提并可直接计入相应电压等级的折旧费, 直接归集到成本中心下相应电压等级的固定资产折旧成本项目。
 
(二)直接材料成本的归集。
 
将输配电业务直接耗用的相关材料成本, 直接归集到成本中心相应电压等级的直接材料成本项目。
 
(三)直接人工成本的归集。
 
将输配电业务直接耗用的相关人工费, 直接归集到成本中心相应电压等级的直接人工成本项目。
 
(四)其他运营费用的归集。
 
对无法直接归集计入相应电压等级的费用, 归集到成本中心的其他运营费用成本项目。
 
三、产品成本的分配和结转
 
(一)其他运营费用的分配。
 
对于不能直接归集到相应电压等级的费用, 由电网经营企业月末按照合理的分摊方法分配至相应电压等级输配电服务。 分摊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1.折旧费、材料费、修理费等与资产相关程度较高的成本,可按照上年末各电压等级的电网固定资产原价或其他合理分摊基础,按月度进行分配结转;年末,按照当年实际加权各电压等级电网固定资产原价或其他分摊基础,进行调整。
 
2.人工费等成本费用,可按照上年度各电压等级输送电量(售电量)等分摊基础,进行分配;年末,按照当年各电压等级实际输送电量(售电量)等分摊基础,进行调整。
 
(二)产品成本的结转。
 
输配电成本应按月度进行分配和结转, 通过直接计入与分配计入成本的方式形成不同电压等级的成本。其中,将其他运营费用中分摊的折旧费结转至成本中心下相应电压等级的固定资产折旧成本项目; 将其他运营费用中分摊的其他成本费用结转至成本中心下相应电压等级的其他运营费用成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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