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现货市场“基本法”快来了
国家能源局就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和监管办法发布的两份征求意见稿是国家层面首次出台电力现货市场规则性文件,不仅明确了电力现货市场建设...
国家能源局就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和监管办法发布的两份征求意见稿是国家层面首次出台电力现货市场规则性文件,不仅明确了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目标、路径、任务和运行要求,还对参与市场主体、市场衔接、信用管理等作出细则性要求,将推动电力现货市场从试点走向全国。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能源报” 作者:卢奇秀)
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电力现货市场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分别简称《基本规则》《监管办法》),旨在规范电力现货市场的运营和管理,依法维护电力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
业内人士指出,两份征求意见稿是国家层面首次出台电力现货市场规则性文件,不仅明确了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目标、路径、任务和运行要求,还对参与市场主体、市场衔接、信用管理等作出细则性要求,将推动电力现货市场从试点走向全国。
为全国统一电力现货市场奠定基础
电力现货市场是电力市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电力资源优化和电网经济调度,促进可再生消纳等。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
2017年8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南方(以广东起步)、山西、四川、甘肃、蒙西等8个地区作为第一批试点,开启我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实践。2021年,又新增上海、江苏、安徽、辽宁等六省市为第二批电力现货试点。
“试点地区有关方在一些重点共性问题上存在分歧。”中电联电力市场分会副秘书长周正道在近日召开的中国电力市场新规研讨会上指出,现阶段,有必要对现货试点进行总结,市场主体普遍希望国家层面出台电力现货市场的基本规则。
山西省电力调度中心处长邹鹏指出,《基本规则》总结了第一批现货试点的建设经验,市场规模将不断扩大、交易周期更短、频次更高、交易范围越来越大,为全国推广现货试点、建设统一电力现货市场奠定了基础。
此外,《监管办法》还要求电力现货市场运营机构做好市场信息披露,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得更改封存信息、泄露市场交易内幕信息。能源监管机构不定期开展现场检查,以规范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加快储能、虚拟电厂发展
“两份征求意见稿是全国电力现货市场的顶层设计和规范性文件。”在周正道看来,《基本规则》有三大亮点,首先明确了参与电力市场的主体范围,包括各类型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售电企业和储能、分布式发电等其他市场主体,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市场机构和电度调度机构;其次,提出构建容量补偿机制,各地要按照国家总体部署,结合实际需求探索建立市场化容量补充机制,用于激励各类电源投资建设,保障系统发电容量充裕度、调节能力和电网运行安全;最后明确了辅助服务费用的疏导,电力用户获得公平的输配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服务,应按照规定支付购电费、输配电费、辅助服务费用、政府性基金与附加等。
值得一提的是,《基本规则》明确推动储能、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和新能源微电网等新兴市场主体参与交易,引发业内热议。“这体现了政策对储能行业的支撑,将加速行业发展。”某储能企业人士认为,我国新型储能市场尚未形成稳定的收益模式,随着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加速,将提升储能项目的市场活跃度,拓展行业的盈利空间。
在周正道看来,电力市场改革是虚拟电厂发展的基石。目前我国虚拟电厂收入来源主要为参与需求响应获得补贴,盈利模式较为单一,市场发展空间有限。通过鼓励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参与电力现货交易,将逐步推动虚拟电厂商业模式的探索,虚拟电厂运营商可逐步通过参与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容量市场等多种方式获取收益。
最终目标是回归到以用户为中心
近年来,电力市场交易电量规模快速增长。今年前9月,全国市场交易电量3.89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60%,今年全年有望突破5万亿千瓦时。其中,煤电已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基准价+上下浮动20%”机制形成价格;新能源于2021年实行了平价上网,部分参与了市场交易。
根据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202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建成,到2030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
《基本规则》明确了近期和远期任务,要求按照“统一市场、协同运行”的框架,构建省间、省/区域现货市场,建立健全日前、日内、实时市场,稳妥有序推进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并与现有新能源保障性政策做好衔接。要进一步完善现货市场机制,健全中长期市场,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推进更大范围内的辅助服务资源共享和互济;推动省/区域市场逐步融合,扩大省/区域市场范围,向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过渡。
周正道认为,2023年电力市场交易规模还会有小幅增长。现货市场建设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第三批试点要求在年底提交现货市场建设方案,明年会有更多省市在国家规划指引下,开启电力现货市场的探索。
责任编辑:叶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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