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积极开展售电侧改革 规范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

2017-09-20 14:12:46 北极星售电网   点击量: 评论 (0)
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通知,通知中称,将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落实国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电力市场体系。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核定我省南部电网、北部

专栏5    推广应用清洁能源

天然气利用:依托“县县通”工程,普及城镇居民生活燃气,拓展农村居民生活燃气,推进实施气代煤清洁取暖。依托石太、京张、保阜、京石等高速公路及晋冀、蒙冀公路运输通道,布局建设LNG加气站,支持重载汽车油改气。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按照“同步推进、适度超前”原则,以高速公路服务区、京津冀城际连接通道、省内城际公路等为重点,因地制宜推进城区充电设施建设,逐步形成快速充电服务网络;到2020年基本建成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体系,形成2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能力。

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结合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实施冬奥场馆绿色供能,建设风电供暖、风电制氢项目,推进张北大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供电。着眼就地消纳,在张家口、承德等市开展风电供暖试点。支持易县英利科技生态小镇等可再生能源特色小镇建设。

地热利用:以保定、承德、廊坊等地热资源条件优越的市为重点,打造1-2个北方地热温室示范基地。以环京津地区等区位优势明显的城市为重点,推进石家庄平山、张家口赤城、秦皇岛北戴河、承德避暑山庄、保定白洋淀、邯郸古城、唐山菩提岛等区域的地热旅游资源开发。在保定博野等地规划建成若干地热梯级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到2020年全省实现地热种植30000亩,地热养殖3200亩,接待地热旅游等6000万人次/年。

5.全面深化节能。
 
强化消费调控政策。完善能源消费总量、消费强度考核制度,强化调控措施,确保完成“双控”目标。发挥能源结构优化倒逼作用,大力优化产业结构,严格限制高耗能产业规模,实行高耗能企业能耗天花板制度,不断优化能源消费存量。对新增用能项目,严格节能审查制度,强化节能标准、能耗限额、总量目标等消费约束,有效调控能源消费增量。
 
完善消费约束机制。配合产业政策,完善峰谷电价、阶梯气价等价格制度,进一步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加大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积极推进非居民用气季节性差价、可中断气价政策,限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引导全社会科学合理使用能源。探索建立用能权初始分配制度,创新用能权有偿使用,培育和发展交易市场,促进能源消费向更高效领域流动。完善能源消费统计体系,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建立高效的能源消费监测预警系统。
 
突出重点领域节能。抓住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加快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夯实能效提升基础。制定并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推广应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推行能效对标达标考核制度,严格工艺系统能效标准或限值,建设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推动工业节能不断深入,力争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高耗能产品单位综合能耗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加强建筑用能规划,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执行75%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行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和绿色建筑评级标识制度,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建筑供热计量,推广被动房等新型用能模式,推广建筑节能新产品。大力发展城市公交、轨道交通,完善公共交通体系,鼓励公交出行和非机动车出行;在全国率先提高汽车燃油经济性标准,提高车用燃油效率。
 
(三)大力提升创新驱动能力,推进能源技术革命。
 
1.打造科技创新平台,夯实科技创新基础。打造京津冀联合创新平台。依托我省完善的能源产业链,借助京津等地人才、技术优势,强化企业、高等学校、研究机构合作,着力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能源协同创新中心和产学研联盟。加强现有创新平台建设。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引进和培育能源科技人才,培育建设一批国际或国内领先的能源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积极融入国家科技创新体系,承担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不断增强省内能源技术中心实力。完善鼓励创新政策机制。支持能源企业培育“人才高地”和“能源智库”,完善能源科技创新激励政策,健全能源科技创新资金投入制度,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形成市场主导、多方合力、融合互动的能源科技创新运行体系。
 
2.实施技术进步工程,提高产业技术水平。结合我省能源生产消费领域重大问题,加快推广相对成熟的先进技术,改善能源生产消费结构和利用方式。重点推进燃煤高效发电和超低排放技术、清洁高效微粉燃煤锅炉、燃气热电冷联供系统、地热集中供暖、高效太阳能利用、大功率和低风速风机等技术。突出重点领域,实施试点示范工程,打好推广应用基础。结合国家要求和我省实际,着力推进智能微网和“互联网+”智慧能源、多能互补集成优化、规模化储能、风光储输一体化、核小堆供热、新能源开发利用等一批示范项目。侧重关键和重大技术,开展联合攻关。重点实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能源互联及信息化融合、智慧能源核心设备研发、生物液体燃料、氢能利用、大功率动力电池、碳捕获和封存等攻关行动。
 
3.提升能源技术水平,强化技术进步支撑。提升传统优势装备。突出输变电成套设备、高压电瓷、煤矿机械等重点,支持技术改造项目,促进产业升级,保持领先地位。做强新能源装备。加强保定“中国电谷”、邢台新能源、廊坊燕郊风能太阳能基地建设,增强制造实力,延长产业链,打造新能源装备基地。壮大节能环保装备。加强节能环保锅炉窑炉、余热余压利用、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替代、节能监测技术和装备研发应用,促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发展核产业装备。围绕第三代核电及小型堆建设,加强新材料、新产品研发,以“专、精、特”为方向,发展核电辅助配套设备,建设沧州核材料产业园,建设环渤海核电装备制造产业带,形成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核电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专栏6   发展能源装备

核产业装备:提升大型铸锻件制造工艺技术,引导推动核岛压力容器、蒸发器、常规岛设备等重装成套设备研发和制造,鼓励支持钢铁企业研发生产核级钢材等高附加值产品,积极引进核电数字化仪控系统产业化项目。

变电装备与煤炭油气开采装备:增强输变电成套装备生产能力,提升煤炭采掘装备水平,完善油气勘探、开采、储运装备产业链。

风电与太阳能发电装备:提高电叶片和整机生产能力,提升晶硅电池、薄膜太阳能电池光电转化效率,加快光伏生产专用设备、光伏发电系统配套产品及相关生产装备研制和产业化,加强太阳能热发电技术装备研发。
 

(四)打造公平效能市场环境,推进能源体制革命。
 
1.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落实国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电力市场体系。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核定我省南部电网、北部电网首个监管周期(2017-2019年)输配电价,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建设有效竞争的电力市场体系。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完善交易规则,积极培育电力市场主体,扩大直接交易范围,组建市场监管机构,保障电力公平、规范、高效交易。积极开展售电侧改革。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和配电增量业务,规范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努力降低电力成本,打破行业垄断。
 
2.推进油气体制改革。以完善市场准入机制为基础,重点推进网运分离,促进油气管网公平开放,推动完善价格机制。采用特许经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油气储输设施建设和运营,探索油气管网运输业务独立运营,促进管网无歧视开放和公平接入,推动油气管输运营主体多元化。完善天然气多气源体系,促进区域性天然气交易中心建设,鼓励天然气供应与大用户开展现货交易,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落实国家油气价格改革政策,逐步放开油气领域竞争性环节价格,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完善油气市场监管制度,加大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等自然垄断环节监管力度,减少和规范中间输配环节,降低供气成本和气价,促进市场规范有序竞争。
 
3.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继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依据《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将既改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分步、有序实施;完善配套政策,调动供热单位、产权单位、居民个人以及其他投资主体积极性。健全供热计量技术体系。依据国家现行标准,因地制宜选择供热计量方式,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供热计量设备技术要求,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加强供热系统节能管理。支持供热管网、热源节能改造,实行供热系统节能管理,制定供热系统考评指标体系和考评办法,建立节能监督机制。
 
(五)加快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能源战略合作。
 
1.建设区域清洁能源供应保障基地。
 
加强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发挥资源和区位优势,积极推进核电建设,统筹区域内风电、光电、地热、生物质能开发布局和基地建设,完善风电、光电等输配设施,形成可再生能源、低碳能源优先使用和区域一体化消纳机制,夯实雄安新区“零碳”电力保障基础。
 
完善清洁能源输入系统。统筹区域能源需求,加强国内外能源战略合作,加大区域外清洁能源供应,实现开放条件下能源安全。扩大山西、内蒙、陕西等地电力输入,加快受电通道建设,优化受电落点布局,保障区域供电安全。协同推进重点气源干线建设,扩大天然气输入规模。结合“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推进与蒙古、俄罗斯等国能源合作,打通俄罗斯进口气源通道,建设渤海西岸油气接卸站及储备基地。
 
强化区域内电源热源建设。着眼增强区域内电源支撑,统筹优化京津冀电源布局,优先在沿海地区建设大容量、高参数清洁煤电支撑电源。合理布局燃气热电,科学推进地热供暖等工程,建设多用途、智能化核小堆示范项目,加快涿州热电等供热项目建设,全面优化热源布局,不断增强雄安新区及京津冀区域城市清洁供热能力。
 
2.推进区域能源设施一体化。
 
加强电网一体化建设。以500千伏电网为重点,规划建设雄安新区环网,协同京津环网、河北环网,构筑一体化坚强主网架。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步伐,推进高可靠性配电网、智能化标准化配电网示范区建设,加快区域电网智能化进程。
 
推进油气管网互联互通。统筹京津冀油气需求,整体规划油气输配系统,加强配送网络体系建设,完善区域内联络通道。
 
统筹规划建设应急调峰系统。统筹区域电力需求,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适度发展燃气调峰机组,加强网内电源深度调峰能力改造,提高区域电力系统协调性和灵活性。加强原油储备库、油气田地下储气库、港口LNG储备站、城乡应急调峰设施建设,形成联合保供格局。建立京津冀天然气应急保供统一协调机制,提高区域天然气互济调峰和应急保障能力。

专栏7    建设区域一体化能源设施

电网一体化:结合雄安新区建设推进海兴核电建设,加快张北±500千伏柔性直流示范工程、张北-北京西特高压输电工程,畅通张承风电、光电至冀南电网和京津的汇集消纳通道。建设(改造)智能化变电站,持续提升输电及资源配置能力、智能监测能力、输变电设备与线路一体化调控能力,实现电网状态采集、智能分析与灵活控制。

提升配电网自动化水平,到2020年配网自动化覆盖率100%。全面实现分布式不稳定电源的无障碍接入,保障充电桩等短时大容量负荷即插即用、可靠供电,试点主动配电网等供需双侧响应的智能化运行模式。

建设定州市李亲顾等新型城镇化配电网示范区、邢台市祥和城等住宅小区配电网示范区、正定县南楼乡里双店等美丽乡村配电网示范区、阜平镇大道村等边远贫困地区配电网示范区。

油气管网互联互通:建成以永清、安平为枢纽的天然气互联互通骨干网。依托曹妃甸等地多气源汇集优势,建设辐射东北亚的区域性天然气交易中心。结合原油加工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建设成品油输配管线,建成北京新机场航空煤油配送通道等项目。

抽水蓄能:加快丰宁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积极推进易县、抚宁、尚义等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谋划赤城、怀来、阜平、邢台、迁西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力争列入国家抽水蓄能电站站点规划,力争到2020年,丰宁、尚义抽水蓄能电站部分机组投产运营。

储气调峰:推进国家级战略储气库建设,加快唐山LNG接收储气站、沧州LNG接收储气站等调峰设施建设,建设地方应急调峰设施。

石油储备:支持地方建设成品油储备设施,支持炼厂提升原油、成品油储备能力。

3.打造智能高效的能源系统。
 
增强需求侧响应能力。大力推广分布式能源、智能微网等新型用能方式。实施“能效电厂”“能效储气库”建设工程,推行峰谷电价、可中断电价等价格制度,完善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机制,鼓励终端用户主动参与调峰、错峰。
 
推动供用能终端集成优化。以满足多样化用能需求为导向,统筹建设电力、热力、燃气、供冷等设施,推动能源生产耦合、互补利用。在新建城镇、工业园区、居民住宅区、大型公用设施、商务区等新增用能区域,推广实施终端集成能源工程。在既有工业园区等用能区域,积极推进余热、余压、余能等综合利用。
 
积极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推进互联网、信息技术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实施能源生产和利用设施智能化改造,构筑产、储、输、用协调互动以及空间区域互联互济的智慧能源体系。加快发展智能电网,提高电网与发电侧、需求侧交互响应能力。推进煤、油、气等生产端智能化建设,实施输配设施、用能设施、计量设施、信息系统等数字化改造,推动智能楼宇、工厂、小区等能源微网、局域网建设。统筹能源与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能源产、储、输、用互联基础。
 
(六)建设优质高效服务体系,推进能源惠民共享。
 
1.大力发展集中供热。在县以上城区及重点镇等热负荷集中区,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发展热电联产。加快邢台、廊坊等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确保2018年供暖季前全部投产。对现役纯凝燃煤发电机组实施供热改造,力争2020年具备条件机组全部实现热电联产。实施热电联产机组供热挖潜改造,完善配套热网建设,扩大供热能力。以统筹多种集中供热方式为前提,按照热负荷落实、燃煤等量替代、清洁高效利用原则建设一批燃煤背压热电机组。热电联产供热能力达6亿平方米。加快余热供暖。紧密结合循环利用工程,充分利用工业企业余热资源,建设一批余热集中供热设施。推广余热供热先进模式,建设一批示范工程。到2020年全省余热供暖面积达到2.5亿平方米以上。科学开发地热。加强地热资源勘探,制订科学合理利用规划,保障地热供暖有序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广先进经验,探索建立集供暖、制冷、种养殖、温泉休闲度假等为一体的地热开发模式。推动有条件的城镇地区优先发展地热集中供暖,“十三五”期间全省地热供暖面积新增1.3亿平方米。发展新型热源。适度建设大型燃气热电、燃气锅炉等集中供热工程,示范推广电蓄热锅炉、空气源热泵等集中供热设施。依托大型公用建筑、商业设施、开发区、居民区等,建设一批楼宇式或区域分布式燃气供热工程。合理布局生物质热电联产,支持发展醇基燃料等生物质供热锅炉。加快核小堆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国家首个示范项目落地我省。

专栏8    集中供热热源建设

热电联产:除燃煤、燃气热电项目外,统筹多方面条件,建设一批背压热电联产机组;现有煤电机组实施供热改造,大力推进现有热电联产机组供热挖潜改造;热电联产供暖总面积达6亿平方米以上。

余热利用:扩大石炼、邢钢等一批余热供热能力,开发正元化肥、东光化工等一批余热供热项目。集中供热能力力争到2020年达到2.5亿平方米。

地热供暖:重点在石家庄、保定、邯郸、邢台等市推进浅层地热能集中供暖制冷项目开发建设;在保定、石家庄、廊坊、张家口等市推进中深层地热能供暖的开发利用。地热供暖面积新增1.3亿平方米。

天然气分布式与核小堆供热:推进石家庄嘉悦中心、新奥泛能微网等一批分布式天然气热电冷多联供项目;推进承德、邢台等核小堆供热示范项目建设。

2.加快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因地制宜实施集中供热、气代煤、电代煤、可再生能源“四个替代”,到2020年全省农村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推动城区集中供热热源向周边村镇延伸覆盖,推进有条件的村镇实施集中供热工程。以平原区域农村为重点,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有规划的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到2020年完成600万户。支持利用地热能、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取暖,打造多模式试点示范工程,构筑多元化清洁取暖格局。突出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等能源化利用,发展生物质、垃圾发电,建设沼气工程和户用沼气设施,发展秸秆成型燃料、纤维素乙醇等液体燃料。努力推进农村清洁取暖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发展。
 
3.完善城乡用能设施。
 
改造提升城乡配电网。持续推进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补齐农网发展短板,解决农村配电网“卡脖子”“低电压”问题,实现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到2017年底前完成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和农村机井通电工程,到2020年全面建成现代化农村电网。制定实施城市配电网改造行动计划,推进高可靠性城镇配电网示范区建设,建设智能、高效、可靠、绿色的现代化配电网络设施和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供电能力、改善供电质量。
 
完善城乡居民用气设施。改造完善城镇配气管网,扩大覆盖范围,到2020年管道天然气覆盖率达95%以上。在管网难以覆盖区域,积极推进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液化石油气(LPG)直供,优先保障民生用气。结合气代煤工程,建设和完善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
 
完善城镇综合用能管网。结合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鼓励能源管网与通信、供水等管网统一规划建设,支持城市供热、供气管网向周边有条件的村镇区域延伸。
 
4.实施光伏扶贫工程。结合优化光伏发电布局,以45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人口为重点,以县为单元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选择扶贫模式,分阶段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建设。着力加快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自2017年开始争取利用2年左右时间,原则上在具备条件的贫困村每村建设一个100-500千瓦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动贫困群众脱贫。
 
三、保障措施
 
(一)增强规划指导作用。按照国家要求,分解落实约束性发展指标,强化考核,确保规划有效实施,发挥规划投资指导作用。强化规划与产业政策、标准体系、运行监管的配合,发挥好规划对行业发展规范、引领作用。完善规划实施跟踪评价和定期评估制度,结合实施中重大问题适时调整规划内容。
 
(二)完善标准体系规范。强化工业、建筑、交通等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排放标准,实施区域化特别排放限值,规范能源消费。严格执行煤电机组节能环保改造标准。完善并严格落实商品煤、成品油等能源产品质量标准,保障供给质量。加强智能电网、分布式能源体系、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燃料电池等重点新兴领域标准建设。进一步加强标准质量监督管理。
 
(三)强化财税政策引导。用足用好国家支持能源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在煤矿安全生产、新能源开发利用、集成互补、互联网+智慧能源、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积极争取国家建设规模、示范项目和财政税收支持。在散煤治理、背压机组、清洁高效利用等领域,落实财税、价格等方面支持政策。在结构优化、方式转变、技术创新等重大项目上,在财政、土地等方面予以适当政策倾斜。
 
(四)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健全监管组织和法规政策体系,明确监管范围,完善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严格落实总量控制、煤炭减量替代等政策。制定完善负面清单,建立健全能源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投资监管,规范能源生产供应、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对垄断环节、垄断行为的监管,推动开发利用、生产运营市场化。建立能源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和完善能源信用体系。
 
(五)创新融资体制机制。拓宽融资渠道,鼓励企业通过发行债券、上市、融资租赁等形式获得运营资金。推进能源资产证券化,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为存量结构优化提供资金保障。加强金融机构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能源项目和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创新财政投资,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增强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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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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