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要求公务员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
12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应当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规定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
新《办法》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应当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规定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机要通信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越野车不得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两办”印发的新《办法》是目前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作为公务车首选的最高级别要求。而这也并非首次提及“公务车首选新能源汽车”,在2011年1月,“两办”就曾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旧《办法》)。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认为修订后的新《办法》与旧《办法》相比强化了配备、使用、处置等全流程管理,确保管用、实用。“(新《办法》)首先是明确集中统一;其次是坚持厉行节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编制刚性约束,另一方面坚持经济适用、节能环保原则,要求党政机关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再者是创新管理方式。”值得注意的是,新《办法》自2017年12月5日起施行,旧《办法》同时废止。
事实上,在公务用车和公共服务领域国家早就发布过推动新能源车的相关政策。在2013年7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明确要求,政府公务用车、公交车要率先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同步完善配套设施。2017年11月,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审议了《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情况,并最终规定公务用车和公共交通、出租车、环卫、邮政、快递等行业用车应当率先使用新能源机动车。这是地方性法规首次明确提出公务用车首选新能源车。
根据国家的新能源推广计划,到2020年公务用车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新能源汽车比例要超过50%。而根据《人民日报》数据,2014年底公务车的总数已经超过500万辆。2015年公共汽车和出租车的保有量大概分别为60万辆和137万辆。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印发新《办法》一方面体现了国家对新能源的重视,从公务用车推广,发挥领导的榜样作用。另一方面,汽车行业是工业化4.0必争的阵地,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到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开发使用新能源车是我国弯道超车的好机会。除此之外,《人民日报》称我国承诺2030年左右碳排放达到峰值,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到2016年底,中国汽车保有量接近两亿辆,且中国能源进口量不断攀升,其中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超过30%,石油则达到65%。从外部的大环境而言,这也为发展新能源汽车带来了好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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