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和动力电池商业模式分析
目前,世界上已在实践中的纯电动汽车和动力电池商业模式主要有几种:换电模式、电池租赁模式、整车出售模式、共享模式。整车出售模式整车出售模式是与Plug-in、纯电动汽车都相适应的一种模式。电动汽车的出售、使
整车出售模式
整车出售模式是与Plug-in、纯电动汽车都相适应的一种模式。
电动汽车的出售、使用、推广与整车厂、政府、运营商(电力服务公司)紧密相连,这个模式中的各个角色都有很重要的作用,汽车制造商与电池生产商在汽车销售的过程中参与其中,而电力服务公司则需要为整车全寿命周期的运营提供服务。
在这个模式中显然运营商是主要推动者,这也是目前世界各国电动汽车产业发展中的研究重点。
在这种模式中,消费者同时购置裸车和动力电池,然后自行进行充电,以典型的“白天使用,晚上充电为主,配备公共充电桩为辅”为模式基础。
此外,充电技术难度低,人工操作简单。但整车出售使得用户购买时一次性支付大,产品竞争力弱,不利于市场推广。
另外,在推广初期电池寿命比车辆寿命短,用户面临购买多组新电池的风险。在没有人工维护的状况下,电池的寿命将急剧下降。
此外,用户多选择在下班后进行充电,充电时间相对集中,对城市的电力组成也有一定影响。从大力发展电动汽车的角度来说,自充电模式将给能源供给系统的基础建设带来许多困难。
整车出售的目标客户是家庭客户群体、企业商务用车等行驶里程不大,每日进行充电即能满足需求的群体。
此需求类型的电动汽车,充电模式则以慢充为主、快充为辅两种充电方式混合。常规充电对运营服务商的要求比较小,与政府部门协同推广,建设成本小。
但在应急情况下,电动汽车仍然有快速充电的需求。
快速充电对场地建设、运营维护以及网络管理都提出了较高要求,仅从服务费用获取利益,现阶段仍然不可能,需要有政府对中间运营商的建设、运营提供补贴,在运营网络基础扎实的前提下,纯电动汽车的销售才会使运营服务商从中获利成为现实。
整车租赁模式
汽车租赁指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人将租赁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以取得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
其架构分为3种:第一种即整车企业捆绑电池租赁,能源供给服务企业建设充电站和充电桩网络并负责运营;第二种为整车企业裸车租赁,能源供给服务企业租赁电池并负责建设充电站、充电桩网络并运营;第三种是在国家电网确定了以“换电为主、插充为辅”并负责提供电池租赁服务的商业模式后出现的,即整车企业裸车租赁,能源供给企业提供电池租赁和充电网络建设及服务。
其中裸车租赁为最优,因为在这种方式下用户承担的费用较少,电池租赁费用相对其他两种方式比较低。在目前新能源汽车购买价格无优势的情况下,显然降低用户承担费用是商业模式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租赁方式在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均有实施,电动汽车租赁在我国已有成功案例。
江淮汽车采用“定向购买”和“整车租赁”模式,2010年和2011年累计推出江淮iEV一代、二代的纯电动车1585辆,连续两年创造行业纯电动轿车示范运行的最大规模。2012年已投放iEV三代4000辆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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