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省市出台新能源车宏观政策
8月,安徽、苏州、合肥、西安、杭州、重庆六省市出台新能源汽车产业综合政策。2017年1-8月共有30省市出台新能源汽车宏观综合政策。除了宏观政策,2017年1-8月全国共有北京、深圳、广州、重庆、成都、贵阳、贵州、
除了宏观政策,2017年1-8月全国共有北京、深圳、广州、重庆、成都、贵阳、贵州、柳州、广元、广安、江西、宿迁、厦门、山西、甘肃、上海、杭州、温州、天津、西安、福州、江苏、南京、南通、镇江25省市出台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2017年1-8月共有34个省市出台新能源汽车充电政策。
8月出台的新能源汽车宏观综合政策
安徽:8月2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明确,对经审核认定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给予承担单位投入最高5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3000万元。补助资金采取分期分批拨付方式,项目启动后拨付40%,中期评估通过后再拨付50%,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再拨付剩余10%资金。
苏州:苏州市经信委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表示为进一步提高苏州市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排查范围覆盖苏州市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及其动力电池、充电基础设施,重点是2017年1月1日之前投入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
合肥:合肥市发布《合肥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管理细则(2017年修订)》,要求非本市注册的整车生产企业需在肥成立专业从事新能源汽车销售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认缴期限不超过1年),且在产品销售周期内无工商行政处罚及投诉情况。
西安:西安市发布《关于接入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的通知》,要求所有在西安市备案、销售的新能源汽车(包含私人领域、公共领域)和所有在西安市建设运营的公共、专用充电设施均需接入市级平台,鼓励有条件的私人用充电设施接入市级平台。
杭州:杭州根据当地最新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要求,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参与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企业及车型备案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非在杭注册的生产企业需工商注册登记或委托一家在杭州主城区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销售机构申请备案。
重庆:近日,重庆市发布《重庆市新能源汽车路桥通行年费免缴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在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免缴主城区路桥通行年费。其中,已上牌车辆可申请退返缴纳的2017年1月1日至本细则颁发日期间的路桥通行年费。
2017年1-7月出台的新能源汽车宏观综合政策
2017年1-7月共有28省市出台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政策。湖北、三亚、江苏、云南、南充、连云港、呼和浩特、东莞、安徽等省市出台了新能源汽车十三五发展规划,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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