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建充电桩要有“提前量”

2017-09-01 11:19:14 西安日报    点击量: 评论 (0)
近日,北京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了新建建筑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其中,办公类建
近日,北京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了新建建筑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其中,办公类建筑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25%规划建设,新建小区须按照配建停车位的100%规划建设公共充电桩。
 
近年来,随着国家新能源车的不断推出,很多地方出现了僧多粥少的局面,即使是政府出台补贴政策鼓励百姓来购买新能源车,最终因为充电桩配建未跟上,导致“围观的人多买的人少”。
 
能源枯竭是个世界性问题。发展、利用新能源,既是绿色发展之需,更是国家能源发展长远之计,也是我国重要的能源战略。当然,如同其他新生事物一样,新能源的快速发展也会面临许多困难,如电能车的上市,试水期非常短,但市场前景非常好,可是新、老能源车交替之际,除了百姓观念的改变,更重要的还是一个新能源产品末端配套投建的问题。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政府采取补贴的方式鼓励市民购买新能源车,有助于提升市民接受新能源车,加速新能源车的普及。但如果缺乏有效的充电网络、配套和长期发展的政策保障,就容易出现政策“上粗下细”,新能源产品很难得到百姓青睐与追捧,便不能普及和广泛运用,真正达到低碳、环保、节能的效果。
 
这里想说的就是有关方面要有“提前量”意识,即为新能源产品的发展预留一定的增长空间,从而避免关键性末端服务跟不上,让利国利民的好政策落了空、推不动。节能降耗是个全民性系统性工作,仅靠国家财政一家来推,很难达到预期效果,而应该发动全社会的力量,集中去办好这件事情。
 
从这个角度来看,无论是要求新建小区车位100%须配建充电桩、办公类建筑至少25%车位须规划配建充电桩,还是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年底全覆盖,最终还是依靠国家政策调控、社会力量的支持,公众绿色环保行动来共同完成新能源产品的推广、使用。这就需要有一定的“提前”预判与设计。
 
根据《意见》,到2020年,北京平原地区将建成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的充电网络。据相关负责人解释,这意味着,以后每5公里便可找到一处公共充电区。对于北京市民来说是一个利好的消息,为确保全面普及新能源汽车打了个“提前量”。
 
由此可见,开发新能源技术,普及好新能源产品,政府层面除了政策引导之外,更需要在每个服务细枝末节上下功夫,打好“提前量”。只有让百姓真正感受到新能源车的低碳、便捷和新能源发展带来的红利,绿色出行、低碳生活才能够深入人心,受到百姓热捧。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我要收藏
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