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温州市将超过4000辆
为壮大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及相关零部件产业,推进城市节能减排,温州市发改委近日向社会征集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提出在十三五期间,全市建成集中式充换电站39座以上,充电桩超过9200个,全市新能
为壮大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及相关零部件产业,推进城市节能减排,温州市发改委近日向社会征集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提出在“十三五”期间,全市建成集中式充换电站39座以上,充电桩超过9200个,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达到4000辆以上,新能源汽车产业增加值比2016年至少翻一番。
据介绍,去年我市的新能源标准车保有量约为1400辆左右,以新能源公交车为主。今后,我市将继续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应用的力度,力争在2017-2019年度,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达到65%以上,其中纯电动公交车占比要逐年提高。
未来,我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国有企业的一般公务用车、商务用车、特定业务用车和固定区域内执勤执法用车等,将优先采购、使用新能源汽车,并鼓励环卫作业、邮政快递、物流运输、市区包车、出租汽车、旅游客运等社会企业使用新能源汽车。
同时,我市将探索新能源汽车运营模式,支持采用分时租赁以及融资租赁、整车租赁、车辆共享等方式,开展新能源汽车商业运作,开拓新能源汽车市场。
据悉,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运营、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做大做强新能源汽车产业,我市将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地方配套补贴制度。对辖区范围内新登记注册的纯电动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的客车、乘用车、专用车(主要是邮政、物流、环卫等)、货车,以及燃料电池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给予1:0.5的配套补助。对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车和充电基础设施,在国家补助基础上,也给予配套补助。
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充电设施。在我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可设立至少1个固定售后服务店,配备专业检测设备和技术人员,定期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和检测,确保汽车运行顺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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