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充电设施规划:到2020年全市新建电动汽车充电桩逾1.3万个
四川省南充市政府日前正式印发《南充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计划到2020年,全市新建电动汽车充电桩1 3万个以上,实现市域居民自用和专用充电桩与电动汽车保有量之比不低于1:1
第六章 市域充电设施布局
第一节 市域总体布局原则
第25条 公共充电站布局,充电站空间布局应综合考虑高速公路出入口、车站、旅游景区等区域外来车辆的需求和城区内部车辆的需求。阆中、南部、仪陇、营山、蓬安、西充各设置快速充电站1到2处,布局原则为临近高速公路入城主要通道、贴近城区边缘。
第26条 公共充电桩布局,公共充电桩布局应考虑城市的组团结构,保障每个组团均有便捷的充电设施,应主要结合社会公共停车场进行布局。
第27条 鼓励下辖各县(市)建设公交、出租及网约车、小型物流用车、城市服务用车、班线客车等车辆以及服务旅游车辆的专用充电设施,其具体布局依据相关需求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修编中予以落实。
第28条 中心城区——西充——蓬安为一体化发展地区,应考虑充电设施布局的联动共享。
第二节 西充县布局
第29条 规划西充设置两处快速充电站,结合遂西高速和兰海高速入城通道在城区边缘设置,其它公共充电设施结合城市组团设置,保证县城中心城区和多扶组团至少各有一处公共充电设施。
第三节 蓬安县布局
第30条 规划蓬安县设置一处快速充电站,结合南大梁高速入城通道在城区边缘设置,其他公共充电设施结合城市组团设置,保证旧城组团和锦屏组团至少有一处公共充电设施。
第七章 中心城区充电设施布局
第一节 中心城区规划布局原则
第31条 本次规划确定的充电设施布局方案为引导性布局方案,最终布局可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或修编、旧城更新规划编制进行微调,但应保证服务半径和规模要求。
第32条 本次规划公用充电设施和专用充电设施分类布局,同时鼓励各类专用充电设施对外开放。
第33条 除本次规划确定的公共充电站、桩,专用充电站、桩布局以外,鼓励使用者、企业根据市场规律自筹资金建设各类充电设施,所需场地符合城市规划及其它规划控制条件的,各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节 公共充电设施布局
第34条 在现状建成区内,规划将30个停车位以上的公共停车场、加油站、车站作为公共充电设施的主要布置场所,公园、体育场等公共设施停车场、大型商业设施停车场作为补充;在规划建设区内,以综合交通规划确定的公共停车场以及规划加油站等作为公共充电设施布置的主要场所。
第35条 规划确定公共充电桩的布局应满足中心城区内任意车辆能在5分钟内到达的服务水平,规划确定公共充电站应满足中心城区内任意车辆能在15分钟内到达的服务水平,规划设定的平均行车速度为40公里/小时。
第36条 规划结合南充市中心城区主要出入口,预留4处公共换电站,每处换电站占地5-10亩。
第37条 规划共确定包括潆溪、龙门、马市铺、城西、斋公山、黄莲湾、嘉陵、嘉陵啤酒广场、文峰等9处公共充电站,共设置超快速充电桩54个。
第38条 规划确定公共充电桩设施37处,共设置超快速公共充电桩54个,快速公共充电桩228个,慢速公共充电桩978个,合计1260个。
第三节 专用车辆充电设施布局
第39条 规划共设置电动出租车专用充电设施6处,顺庆、嘉陵、高坪各2处,共设置快速或超快速充电桩30个,均设置在现状建成区外围,具体位置在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予以落实。
第40条 规划共设置和平东路场站、马市铺公交中心站、玉带南路公交换乘站、师大路公交换乘站、西山公交中心站、春江路公交首末站、滨江北路公交换乘站、下中坝公交首末站、阳春路公交换乘站等9处公交专用充电站,选用快、慢结合充电桩;规划在西河、清泉寺、文峰、凤垭山、机场、青松林海、高铁站、小龙门、荆溪等9处公交停保场内设置专用慢速充电桩,规模根据停车规模确定。
第41条 规划在南充传化公路港设置1处物流专用充电站、高坪城区物流点、顺庆汽配城、西门市场、府街批发市场、光彩大市场、嘉陵工业集中区结合卸货点设置6处物流专用充电桩,同时在西山邮区中心局设置1处邮政物流专用充电桩,充电设施数量根据物流车的实际需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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