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充电设施规划:到2020年全市新建电动汽车充电桩逾1.3万个

2017-03-09 14:27:57 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  点击量: 评论 (0)
四川省南充市政府日前正式印发《南充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计划到2020年,全市新建电动汽车充电桩1 3万个以上,实现市域居民自用和专用充电桩与电动汽车保有量之比不低于1:1
四川省南充市政府日前正式印发《南充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计划到2020年,全市新建电动汽车充电桩1.3万个以上,实现市域居民自用和专用充电桩与电动汽车保有量之比不低于1:1、中心城区公用充电桩与电动汽车保有量之比不低于1:8。
 
新能源汽车热 催生配套产业发展
 
2月16日上午,嘉陵区创业小镇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内,一辆崭新的公交车正在充电。这是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在南充生产的首辆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正在这里充电。
 
就在几公里以外,吉利新能源商用车研发生产项目正在加快建设。今年7月,将实现整车下线,南充也将正式迈入新能源汽车时代。
 
据市发改委预测,到2020年,南充市市域私人乘用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12000辆,其中中心城区9000辆、阆中市730辆、南部县640辆、西充县320辆、仪陇县650辆、营山县340辆、蓬安县320辆;中心城区电动公交车保有量300辆;中心城区电动出租车保有量240辆。
 
为切实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问题,促进南充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规划》要求:到2020年,南充市域居民自用和专用充电桩与电动汽车保有量之比不低于1:1;市中心城区公用充电桩与电动汽车保有量之比不低于1:8,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其他县(市)公用充电桩与电动汽车保有量之比不低于1:15,服务半径小于2.5公里;建立公交、出租、公务车、小型物流用车、城市服务用车专用充电设施体系;建立4A级以上旅游景区专用充电设施体系。
 
《规划》明确,到2020年,全市私人乘用电动汽车自用充电桩规模不低于12000个,其中中心城区不低于9000个;公用充电桩规模不低于1325个,其中中心城区不低于1125个;中心城区公交专用充电桩规模不低于300个;4A级以上旅游景区已建停车场按5%配建充电桩,新建停车场按10%配建充电桩,且不计入公共充电桩规模。
 
布局更合理 城区内5分钟找到充电桩
 
针对市中心城区充电桩规划布局,《规划》指出,在现状建成区内,规划将30个停车位以上的公共停车场、加油站、车站作为公共充电设施的主要布置场所,公园、体育场等公共设施停车场、大型商业设施停车场作为补充;在规划建设区内,以综合交通规划确定的公共停车场以及规划加油站等作为公共充电设施布置的主要场所。
 
《规划》强调,公共充电桩的布局应满足中心城区内任意车辆能在5分钟内到达的服务水平,规划确定公共充电站应满足中心城区内任意车辆能在15分钟内到达的服务水平,规划设定的平均行车速度为40公里/小时。
 
据此,《规划》确定,在中心城区及周边,潆溪、龙门、马市铺、城西、斋公山、黄莲湾、嘉陵、嘉陵啤酒广场、文峰,共新建9处公共充电站,共设置超快速充电桩54个;新建公共充电桩设施37处,共设置超快速公共充电桩54个,快速公共充电桩228个,慢速公共充电桩978个,合计1260个;结合南充市中心城区主要出入口,预留4处公共换电站,每处换电站占地5至10亩。
 
根据充电速度不同,我市将实施建设慢速、快速、超快速三种充电设施。其中,慢速充电设施一般采用交流充电模式,充电功率较低,充电时间通常在5小时以上;快速充电设施,充电时间通常在1至3小时;超快速充电设施全部采用直流充电模式,充电时间在半小时以内。
 
总投资2.3亿元 重点建公共充电设施
 
按照《规划》安排,至2020年,全市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将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至2017年底),优先发展公交、物流、单位以及新建小区等充电设施。出租车专用充电设施根据南充市电动出租车发展实际需求建设。
 
将建成4个公交快速充电站,13处公共充电桩设施,8处物流专用充电设施,12处机关单位专用充电设施。其中,建设公共超快速充电桩18个,公共快速充电桩53个,公共慢速充电桩207个,公交专用超快速充电桩9个,公交专用快速充电桩81个,传化物流专用慢速充电桩170个,传化物流专用超快速充电桩5个,传化物流专用快速充电桩17个,出租车专用超快速充电桩5个,机关单位超快速充电桩20个,机关单位快速充电桩58个,机关单位慢速充电桩312个。本阶段总计投入资金7192万元。
 
第二阶段(至2019年底),重点推进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公交、物流、单位以及新建小区等充电设施建设,启动快速充电站建设和已建停车场充电桩改配建。
 
建成5个公共快速充电站,5个公交充电站,14处公共充电桩设施,2个出租车专用超快速充电站。其中,建设公共超快速充电桩48个,公共快速充电桩86个,公共慢速充电桩376个,出租车超快速充电桩10个,公交车专用超快速充电桩8个,公交车专用快速充电桩72个。本阶段总计划投资7674万元。
 
第三阶段(至2020年底),重点推进快速充电站建设,继续推进公交、物流、单位以及新建小区等充电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公共充电桩建设和已建停车场充电桩改配建。
 
建成1个公交快速充电站,9个公交慢速充电站,5个公共快速充电站,12处公共充电桩设施。其中,建设公交专用超快速充电桩13个,公交专用快速充电桩117个,公共超快速充电桩131个,公共慢速充电桩395个,出租车专用超快速充电桩15个。本阶段总计投入资金8412万元。
 
《规划》特别指出,发改(物价)部门制定各类充(换)电服务费上限指导价,确保电动汽车使用成本明显低于燃油汽车使用成本,体现电动汽车消费成本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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