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售电大战在即!竞价有风险 入市须谨慎

2017-04-05 23:51:09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近日,山东经信委和能监办相继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电力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修订2017年电力直接交易规则的通知》。随着两份文件的出台,2017年的电力直接交易规则逐渐明朗,尤其对售电公司关注的集
近日,山东经信委和能监办相继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电力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修订2017年电力直接交易规则的通知》。随着两份文件的出台,2017年的电力直接交易规则逐渐明朗,尤其对售电公司关注的集中竞价和偏差考核,两个文件做了相应规定,体现了山东一贯的特点:紧贴实际、稳步推进。
 
(文章出自微信公众号爱能界  微信号:gh_412e9abbe55d  作者来自国家电投山东分公司林华)
 
近日,山东经信委和能监办相继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电力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修订2017年电力直接交易规则的通知》。随着两份文件的出台,2017年的电力直接交易规则逐渐明朗,尤其对售电公司关注的集中竞价和偏差考核,两个文件做了相应规定,体现了山东一贯的特点:紧贴实际、稳步推进。
 
一、独树一帜的“按需竞价”
 
根据据省经信委《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电力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山东计划6月份启动月度集中竞价市场,与其他省份规则不同,山东电力市场不再人为划分长协和竞价“池子”,竞价电量根据用户/售电公司实际需求确定。笔者认为:按需竞价是偏差考核下市场的现实需求,反映市场本质,不但培养市场主体,引导用户/售电公司按照合同用电,而且为将来用户/售电公司申报负荷曲线奠定基础。一叶知秋,虽然山东在市场建设上从不先声夺人,但政策水平已有后来居上之势,售电公司切忌因循惯例、后知后觉,陷入两难而浑然不知。
 
二、不可忽视的“供需比”
 
双边协商和集中竞价都是市场手段。小到白菜大到公司,买卖双方讨价还价更符合大家的交易习惯,因此几乎所有电力市场都以双边协商为主。由于电力供需平衡的特殊性,集中竞价往往作为实时平衡机制用于现货市场(日前市场和实时市场)。但在中国,集中竞价除了是一种交易形式,更被认为是降电价的“大杀器”,打破电厂联盟的利刃。
 
期望在山东竞价市场攫取暴利的售电公司,或许应该重视其中的风险。竞价归根结底是一种交易形式,真正决定电价水平的还是供需关系:买电方和卖电方的供需比,以及电厂的边际成本。举个栗子,2017年广东2~3月供需比2:1,电厂2月边际成交申报价差-216厘/千瓦时,3月边际成本申报价差-245.9厘/千瓦时。4月供需比调整为1.5:1后,电厂侧边际成交申报价差为-120.0厘/千瓦时。供需比仅仅调整了0.5,电厂边际成交申报价差提高了近50%。因此,山东下半年竞价电价下降幅度与政府限定的供需比高度相关。此外,集中竞价电价下降幅度还取决于电煤价格。据了解,山东电厂标煤入炉价超800元/吨,高于广东电厂770元/吨;山东电厂标杆电价0.3729元,较广东电厂标杆电价0.4505元低7.76分。电厂在集中竞价市场的报价不会低于边际成本,谁都不是慈善家,何况山东电厂发电利用小时数全国第一,不必为了市场占有率孤注一掷。
 
因此,用户或售电公司对山东竞价市场电价下降幅度应有理智期待,5分以上也就想想,2-3分可以期待,1分以内也不是没可能。
 
三、风险重重的“偏差考核”
 
文件明确,2017年下半年技术支持系统建成后将执行偏差考核,具体考核标准按即将出台的山东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执行。售电公司应对偏差考核的通常做法就是拼命做大体量,靠“大池子”平缓“小波浪”。但“大池子”未必是山东售电公司应对偏差考核的有效利器,相反可能面临巨大风险。山东售电公司往往具有地域性,而一个地方的大用户往往身处同一产业,在行业下行的时候,一损俱损,售电公司的“大池子”直接“翻江倒海”,风险巨大。建议售电公司合理选择用户行业、控制风险。
 
原标题:好文|山东售电大战在即:竞价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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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大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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